偵探趣味

這裏所謂的偵探趣味,是偵探小說式的趣味,要說是獵奇趣味也無妨。也是有人說過的,這是沉溺於獵奇的興趣。我想只要人還有好奇心,這種愛好就不會有消失的一天。

這一方面意味著怪奇、神秘、恐怖、瘋狂、冒險、犯罪等趣味,另一方面也意味著順利克服這些不可思議、秘密、危險的明快理智的趣味。這些要素匯合在一起,就構成了偵探趣味。

除了愛倫·坡、柯南·道爾等作家寫的偵探小說以外,經常被拿來舉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也有非常多符合偵探趣味的作品。不,可以說沒有一篇文章不帶有偵探趣味的。經常有人說“不可以用情節讀小說”,這裏所說的情節,我認為從某些角度來看,指的就是偵探趣味。

在西方,愛倫·坡被視為偵探小說的鼻祖,但在他之前也有霍夫曼[44]、巴爾紮克、狄更斯、維多克[45]的偵探錄等;至於東方,日本有大岡政談[46]風格的作品,也有鼻祖西鶴[47]的《櫻陰比事》(類似於中國的《棠陰比事》)。記述詐欺故事的有中國的《杜騙新書》、《騙術奇談》,日本則有《晝夜用心記》、《世間用心記》,總之從相當古老的時代開始就有類似偵探小說的東西了。

論到古老,追溯到更久以前,甚至在神話中也能嗅出偵探趣味。這我在其他文章中也提到過,在日本神話中,例如太陽神天照大神閉關在洞穴中不願出來的時候,天鈿女命在外面跳舞,其他的八百萬眾神應和著喧嘩歡鬧,以引誘出天照大神,這就是一種詭計,是偵探小說中常用的元素。有趣的是,愛倫·坡用過相同的詭計寫過一篇偵探小說,短篇《失竊的信》中,偵探雇來地痞,讓他們在屋外大叫“失火了、失火了”,趁著主角的注意力被吸引窺看窗外的時候,不著痕跡地取回了關鍵的信件。在柯南·道爾的《波希米亞醜聞》(A Scandal in Bohemia)等作品中,同樣的詭計甚至構成了全篇的中心趣味。雖然是細枝節末,但神話與偵探小說用了相同的詭計,這一點我覺得很有意思。

此外,須佐之男尊[48]利用八個甕的詭計消滅大蛇的故事,也可以說帶著一種偵探趣味;還有雖然不是神話,但有人類歷史以來,在欽明帝[49]的時代,來自肅慎[50]的貢使曾經以烏羽上表天皇。不知道烏羽指的是黑布還是黑羽,總之上面什麽文字都沒有,無人能夠解讀,朝廷大為困擾;此時朝臣王辰爾將其放到釜上讓蒸汽烘烤,順利讀到了內容,此事見於《日本書紀》[51]。那應該是利用類似今天的隱形墨水所寫的暗號,不過從這故事裏可以看出偵探趣味的重要元素——暗號,從相當古老的時代開始就有了。

說到暗號,西方的希臘和羅馬從古代起就經常使用暗號。據普魯塔克[52]說,當時國王與上了戰場的將軍利用一種叫做“密碼棒”(Scytale)的東西進行秘密通信。國王與將軍各持有一根同樣粗細的棒子,寫信的將長長的羊皮紙卷在棒子上,在重疊處書寫文字,收信的將信紙卷在同樣粗細的棒子上閱讀。如果沒有這根棒子,就讀不出內容,如此秘密便無從泄露。西方的暗號發展得非常快,也出版了數量驚人的研究著作。有一段時期,暗號甚至成了宮廷的重要技術,像查理一世就親自構思過新暗號,以此聞名。

話題扯遠了,總而言之,構成偵探趣味的元素自古以來就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

說到偵探小說,總會給人一種不入流的印象,這個名稱害它吃的虧無法估量。偵探這個詞語,會直接讓人聯想到竊賊和刑警,這一點最糟糕。偵探小說的內容不一定就是官兵捉小偷,裏頭即使有竊賊登場,描寫的也是竊賊的心理、偵探精巧的推理,重點並不在竊賊或刑警本身。

偵探小說與學問的關系十分密切。柯南·道爾因為原本是個醫生,他的偵探小說裏有大量的醫學知識,弗裏曼的作品中處處可見顯微鏡。至於日本,我們的同好小酒井不木氏原是醫學博士,他的作品稱得上是醫學偵探小說,獨樹一幟。偵探小說需要醫學、物理、化學、動植物學、法律學等各種學問的支持。心理偵探小說這個名詞,意味著偵探運用了心理學的知識。像是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學之類的理論,老早就被運用在偵探小說當中了。不,與其這麽說,更應該說早在弗洛伊德以前,偵探小說就已經實際應用了精神分析理論。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中,主人公杜賓便通過朋友的眼球轉動、動作手勢,一一說中了他的想法,這顯然就是一種精神分析。

偵探小說與學問關系密切,不光是指這一方面,還有另外的根據,其實研究學問本身就是一項偵探活動,像小酒井博士也有過這樣的經驗。求學期間,我在學習某一新學科的時候,大都采用富有偵探趣味的方法。我不太常聽課,但經常前往圖書館,針對一個問題搜集不同的觀點意見,將之綜合分析,在這個過程中形成自己的意見,這讓我感受到無與倫比的樂趣。這與偵探小說的主人公調查犯罪線索的做法如出一轍。語言的學習也是如此,至少對我來說,一個字一個字地撿拾起異國詞匯,解讀整體的意義,就是一種偵探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