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全部真相(第2/2頁)

“那麽,究竟是什麽東西?今晚我對雷蒙德無意中聽到的那段話所做的分析,你也聽明白了吧?一得知口述錄音機公司的推銷員曾經來過,我就認定口述錄音機在案件中一定扮演著重要角色。不到半小時以前我所做的推論你也聽見了吧?他們都同意我的觀點,但似乎又都忽視了一個關鍵問題: 假設艾克羅伊德先生當晚使用過口述錄音機,為什麽這台口述錄音機後來不見了呢?”

“我從沒往這方面想過。”我說。

“我們知道艾克羅伊德先生已經買下一台口述錄音機,但他的遺物中卻沒有這台機器的蹤跡。因此,如果桌上有東西被人拿走的話——難道不就是口述錄音機嗎?可是,要帶走這東西有一定困難。雖然所有人的注意力當時都集中在死者身上,任何人應該都有可能在不引起別人注意的情況下接近書桌,但一台口述錄音機的體積可相當大,不是隨隨便便可以塞進口袋的。必須有一個足夠裝得下它的容器才行。

“跟上我的思路了嗎?兇手的輪廓正逐漸顯形。一個想盡快趕到現場,如果第二天早晨才案發就很可能鞭長莫及的人; 一個攜帶了足以裝下口述錄音機的容器的人——”

我打斷了他: “但為什麽要拿走口述錄音機?目的是什麽?”

“你和雷蒙德先生一樣,想當然地認為九點半聽到的聲音是艾克羅伊德先生在對著口述錄音機說話。但請考慮一下這項新發明的用途。只要你用它進行口述,過後秘書或者打字員打開口述錄音機,就能原原本本聽到你的聲音。”

“你是指——”我倒吸一口涼氣。

“不錯,我正是此意。九點半的時候艾克羅伊德先生已經死了。當時在說話的是口述錄音機——而不是他本人。”

“而打開口述錄音機的人就是兇手。那麽當時他肯定也在房間裏了?”

“很有可能。但不排除兇手使用了某種機械裝置——某種定時裝置或者簡易鬧鐘什麽的。但這樣一來兇手還要具備兩個條件: 知道艾克羅伊德先生購買了一台口述錄音機,並且具備必要的機械知識。

“看到窗台上的鞋印之前,我的以上想法已初步成型。根據鞋印我可以做出三種不同的結論: 一、鞋印也許確實是拉爾夫·佩頓留下的,他當晚去過芬利莊園,有可能從窗口爬進書房,發現繼父已經死亡。這是第一種假設。二、鞋印可能是某個鞋底恰好有同樣橡膠釘的人留下的。但莊園裏所有人穿的都是普通布鞋,而且我也不相信某個外來人員會剛巧和拉爾夫·佩頓穿一模一樣的鞋。至於查爾斯·肯特,根據‘狗哨’酒吧女招待的證詞,他穿的是一雙‘非常掉價’的靴子。三、那些鞋印是某人故意留下的,目的是嫁禍於拉爾夫·佩頓。為了驗證最後這個推論,有必要先查清某些事實。警方從‘三只野豬’拿到了一雙拉爾夫的鞋,無論拉爾夫還是別人,那天晚上都不可能穿過它,因為鞋底很幹凈。警方的觀點是,拉爾夫穿著另一雙同樣的鞋,而我也查出他的確有兩雙這種鞋。那麽按照我的思路,兇手當晚穿了拉爾夫的鞋——如此一來,拉爾夫肯定穿了另外一雙鞋。很難想象他會帶三雙同樣類型的鞋——這第三雙更可能是靴子。我請你姐姐去調查這個問題——坦白說,我特意將重點放在靴子的顏色上,以掩蓋我的真正意圖。

“她的調查結果你也知道了。拉爾夫·佩頓果然隨身帶了一雙靴子。昨天早晨他剛到我家,我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 案發當晚他穿的是什麽鞋。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說自己穿的是靴子——事實上那雙靴子依然在他腳上——他也沒其他鞋可穿了。

“於是我們離兇手的真面目又更近一步——一 個當天有機會去‘三只野豬’拿走拉爾夫·佩頓的鞋子的人。”

他稍停片刻,略微提高嗓門。

“再進一層,兇手必然是有機會從銀桌中盜取那柄短劍的人。也許你要反駁說,莊園裏的任何人都可以下手,但我要提醒你,弗洛拉·艾克羅伊德非常有把握,她查看銀桌的時候,那柄短劍已經不見了。”

他又停頓了一下。

“我們來概括一下——現在真相已經呼之欲出了。一個當天早些時候去過‘三只野豬’的人; 一個與艾克羅伊德極為熟悉、知道他買了一台口述錄音機的人; 一個懂得機械原理的人; 一個有機會在弗洛拉小姐到來之前從銀桌中偷走短劍的人; 一個攜帶著足以裝下口述錄音機的容器——比如一只黑皮包——的人; 一個在案發後帕克打電話報警時有機會在書房裏單獨待上幾分鐘的人。事實上此人就是——謝潑德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