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3/3頁)

除此之外,他真的需要借這個機會放松一下,沃森似乎也很高興能擺脫他一陣子。

“如果沒什麽其他事兒的話,這倒能讓咱們倆各自清靜一陣子。”

高級警官沃森是阿伯丁人,他有個外號叫“農民沃森”,愛丁堡所有官階比他低的下屬都明白是什麽意思。可是有一天,雷布思麥芽酒喝得有點多,在沃森本人面前直接把他的這個外號叫了出來。自從那天開始,雷布思就發現委任給自己的那些勞神費力的瑣事兒、文案工作、站崗,還有要參加的培訓課比原來多了。

那些培訓課!沃森倒真有些幽默感。最近的一次名為“高級警官管理”的課程簡直就是一個小型災難——全都是些心理學知識,還有如何友善地對待初級警官,如何讓他們參與到其中來,如何激勵他們,如何讓他們感到自己與案件相關。回到警局雷布思倒真是試著去鼓勵他們,讓他們參與到案件中來,感到與案件緊密相關,不過僅一天而已。那一天結束的時候,一位警員笑著沖著雷布思的後背拍了一掌。

“約翰,今天活兒真是夠累的啊,可是我挺享受的。”

“你他媽的把手從我背上拿開,”雷布思咆哮,“還有,別叫我約翰。”

警員嘴巴張開,“但是你說過……”他剛要說什麽,但是話沒說完。短暫的假期已經結束,雷布思嘗試著當管理者。他感到疲倦,詛咒這該死的管理。

雷布思停了下來,站在通往地鐵的樓梯上,放下他的行李箱和公文包,拉開了運動包的拉鏈,翻出晶體管收音機。他把收音機打開,一只手把收音機貼在耳朵上,另一只手調著台。終於,他找到了新聞公告台,他聽著,其他的路人匆匆而過,有一些盯著他看,但是大部分並沒留意他的舉動。最後,他終於聽到自己一直等著的新聞,然後關上收音機,將它扔回運動包裏。現在,他解開公文包的兩個搭扣,把倫敦大全翻了出來。他翻著寫滿街名的一頁又一頁,才想起來倫敦是個多麽大的城市。城市大,人口又多。一千萬吧,有沒有?人口是蘇格蘭的兩倍?真難想象啊,一千萬個靈魂。

“一千萬零一個。”雷布思自言自語,終於找到了那個他一直在尋找的名字。

[1]1英尺≈30厘米。

[2]橄欖球比賽中最古老著名的賽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