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第2/3頁)

好吧,他會盡量做到最好。他算計著能做的事情可是不少,先不管做得是對是錯,總之他會做他力所能及的。如果這意味著必須穿幹凈的襯衫、打體面的領帶、腳蹬擦得鋥亮的鞋,還有大方的夾克衫的話,那就這麽辦吧。

“請出示車票。”

雷布思把車票遞了過去。前面頭等和二等車廂之間的餐車裏,從過道的不知道什麽地方傳來了念詩的聲音,是詩人布萊克的《耶路撒冷》。雷布思對面的英格蘭男人笑了。

“只是一場遊戲,”他對著面前的啤酒罐子自言自語,“只是一場遊戲而已。”

五分鐘後火車停靠在了國王十字車站的站台上,表上的時間是七點過一刻,雷布思時間充裕。已經有人幫他在倫敦市中心訂好了酒店房間,這是倫敦警察廳的好客之道。夾克衫的口袋裏有一張打印的單子,上面滿是注意事項和指示,也是從倫敦這邊寄過來的。雷布思並沒帶太多行李,因為他覺得警廳的禮節也就到這兒了,不能再派人幫他拿行李。他預計行程至多兩三天,等到那個時候,他們自然就會發現,其實對於警廳所進行的調查,雷布思也幫不上什麽大忙。所以雷布思只帶了一個小行李箱、一個運動包和一個公文包。行李箱裏有兩套西服、一雙換著穿的鞋、幾雙襪子、幾條內褲,還有兩件襯衫(和相配的領帶)。運動包裏有一個小小的洗漱用包、毛巾、兩本平裝小說(有一本讀了一部分)、一個旅行鬧鐘、一架三十五毫米鏡頭的照相機、閃光槍和膠卷、一件T恤、折疊雨傘、墨鏡、晶體管收音機、日記本、《聖經》,還有一瓶裝了97片撲熱息痛止疼片的小瓶子和另一瓶(用一件T恤包裹著的)上好的蘇格蘭麥芽威士忌。

這些都是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了。公文包裏放著一個筆記本、幾支筆、一個私人錄音機、幾盤空白磁帶、幾盤錄過的磁帶、一個馬尼拉紙文件袋,裏面裝的是倫敦警察廳文件的復印件,10英寸×8英寸的彩色照片用一個小小的活頁報紙夾歸置在一起。這一沓照片最上面貼著一張白色的標簽,上面只寫著一個詞:狼人。

雷布思不慌不忙。這個夜晚——還有剩下的時光——都歸他自己了。周一上午十點他要參加一個會議,但是他在首都的第一個晚上,可全憑他自己決定怎麽過,他想或許自己會決定在酒店房間裏打發時光。他沒起身,直到其他乘客都下了車,才從行李架上將自己的運動包和公文包都拽下來。接著他走向客車廂的拉門,那頭的另外一個行李架子上放著他的行李箱。將這些行李弄下了車,放在站台上,他在站台上停了停,喘口氣。顯然,國王十字車站和愛丁堡的韋弗利車站以及許多別的車站都不一樣。空氣沒有那種難聞的味道,但是在雷布思看來,這兒的空氣不知怎的有種被人呼進去又呼出來的用舊了的感覺。突然間他感到有些疲倦,而且鼻孔中有其他什麽東西,甜甜的,可是又令人作嘔。他不能確定那種味道讓他想起了什麽。

在車站廣場,雷布思並沒有直接去坐地鐵,轉而晃悠著進了一家書報亭。他買了一本倫敦大全,然後順手放進了公文包。隔天一早最新一期的版本已經到貨,但是他沒去理會。今天是周日,可不是周一。周日可是主日,可能這也就是為什麽他把《聖經》和其他必需品一起裝在了箱子裏。他已經有幾個禮拜沒去教堂了……甚至幾個月了。實際上,自從他去過帕默斯頓教堂以後就再也沒去過教堂。帕默斯頓教堂可真是個好地方,陽光充足明亮,但就是離他家太遠,申請去那兒有點困難。此外,那個教堂進行的都是有組織的宗教活動,他對有組織的宗教活動信任度可不高,這一陣子他比以前更加小心謹慎了。他還覺得有點餓,也許去酒店的路上應該找點什麽東西吃……

他和兩個親密交談的女士擦身而過。

“就二十分鐘前我在收音機裏聽見的。”

“又作案了,是吧?”

“他們是這麽說的。”

女人不禁抖了抖:“連想都不敢想。他們說肯定是他了嗎?”

“不確定,可這不都明擺著麽,你說呢?”

這話並非沒有道理。這麽說來,雷布思來得正是時候,整出大戲的一小部分又呈現在他的面前。另一起謀殺案,一共四起了。三個月來連續四起,他可真是挺忙的啊,他們管這個殺手叫作狼人。就在警廳警察決定管殺手叫狼人後,他們就給雷布思的頭兒捎了信,說:“把你的人借給我們,看看他能不能幫上忙。”雷布思的上司,沃森高級警官把信遞給了雷布思。

“最好想出點高招,約翰,”上司說道,“看樣子你是他們唯一的希望了。”然後他自己嗤笑了起來,他和雷布思一樣清楚,其實他在這件案子上幫不了什麽忙。但是雷布思咬住了自己的下嘴唇,和這個整日坐在辦公桌前的上司沉默相對。他會做他力所能及的,他會做他能夠做的任何事,直到他們弄清楚他幫不上什麽忙,然後送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