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的騙局(第4/6頁)

亞希子面對著《東都日報》的報導陷入了沉思。這篇報導也許是記者前原寫的。

以往處理間諜事件時,在起訴和仲裁過程中,從未把情報被竊的事實在國民面前公布過,即使是判決,“國家機密”也被禁閉在很厚的保密壁壘之中。在這點上,美國的做法是,秘密的最終裁決權不屬於政府,而是委托給法院,當依據保密法予以起訴時,只要公訴的一方不公布秘密就算敗訴。日本與美國的做法有著天壤之別。

然而,在這次起訴中,秘密的內容卻被具體地公布出來,這種事例與其說是少有,不如說是頭一回。在亞希子腦子裏浮動的那個幽靈的影子,其輪廓越來越清晰了。

《東都日報》刊載記者與空澤的談話幾天之後,亞希子收到了一封信。亞希子一看寄信人,不禁一驚。信封上只寫著“空澤省吾”,郵戮是“金澤中央”。日期為9月8日,象是接受了《東都日報》的采訪之後,來到金澤投郵的。亞希子趕緊把信拆開。

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最後一次給你寫信了。我逃脫了嚴密的監視網,好不容易來到了北陸。可是,要逃到海外去,怕是不可能。剩下唯一的一條脫身的途徑,就是雇傭漁船秘密逃往國外。但成功的可能性也許很小。

我之所以當了某外國的間諜的代理人,是受金錢和人事關系的束縛,慢慢被迫卷進去的。從我與你姐姐相愛之後,我就讓她當作情報聯絡員搜集情報。她是一個優秀的情報員,在飯店工作人員的掩護下,從各個方而搜集情報。可是,她同時又是日本方面的情報工作人員,也就是說,她是反間諜工作人員。她一方面裝著幫助我,一方面刺探在日本的某外國間諜組織的情況。

經介紹,東條義治認識了你姐姐。可他也是日本諜報機關的走卒,與美國軍事諜報機關也有聯系。5月10日,你姐姐被殺害的那天夜裏,東條把錄有提供給我的軍事機密磁帶交給了你姐姐。沒想到你姐姐的車子出了故障,竟被在途中意外相遇的外浦殺害了,磁帶被外浦奪走。外浦雖說是個歹徒,但很有心計。盡管他不知道你姐姐攜帶的磁帶是什麽東西,但估計會有價值,於是來向我兜售。因為我和你姐姐不時在熱海坐外浦的車,他察覺了我倆的關系,所以才認識我的。

外浦最初不知道那磁帶是要交給我的,所以來問我磁帶有何價值。從我的反應裏,外浦知道那東西是我所需要的。與此同時,我也知道了奪得磁帶的外浦是殺害你姐姐的罪犯。外浦在我的追問下,承認了自己是犯人,但又反過來威脅說,如果自己被捕的話,磁帶將交給警察。磁帶若交到了警察手裏,那可成了一件大事。於是,我向外浦提出用錢收買磁帶,並答應對他犯罪一事給予保密。

可迠,在我從外浦那裏取回磁帶之前,東條手下一幫子人擔心磁帶落入他人之手,所以把保管著你姐姐遺物的你的家給抄了。他們之所以在那以前沒有更早地抄你姐姐的家,是因為你姐姐房間的鑰匙交給了警察,那是電子鎖,沒法配到相同的鑰匙。

東條之所以要取回磁帶,因為擔心磁帶一旦轉到日本軍事專家手裏,發現那是過時的情報,就會引起麻煩。實際上,那是想把我和某外國諜報機關引出來的釣餌。如果判明這種情報毫無價值,那我的處境就會變的微妙起來。在間諜衛星發達的今天,各國最需要的情報,是隱藏在本國的敵國間諜組織,還有本國的軍事機密是如何泄漏給敵人的。對某外國諜報機關來說,我就成了導致其在日本國內長期培植的諜報網,有可能一舉喪失的導火線,而且這一火炬已經被點燃了。

我在以間諜嫌疑被起訴之後,又得以保釋,這種事是少有的。這樣做的企圖在於放我出來活動,以求連根拔除某外國的諜報網。可是,他們這樣做也有不可理解之處。如果是為了把我作為破獲某外國諜報機關的突破口,那就沒有必要逮捕我,因為只要事情一公開,我就會從諜報網中分離出來,這是很明顯的。所以倒不如不逮捕我,我讓自由活動,就可以一網打盡。然而,他們沒有那麽做,反而逮捕了我一個人,借此大肆宣揚國家機密被竊。這樣做的真正用意何在呢?

當然,這種事對現在的我來說,已是無關緊要了。你姐姐和我是在不幸的命運中相逢的,我們一時忘卻了彼此的任務而相愛起來。為了把這件事告訴你,我才大膽地給你寫了這封信。祝你生活愉快,也許再也見不到你了。草草。

以上是信的內容。

(三)

空澤的信使亞希子頭腦裏捉摸不定的疑團被解開了。她看完了信,立即從名片夾中抽出一張最近得到的名片,照上面的號碼撥動了電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