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撲上天網的毒蛾子(第2/8頁)

現場位於町田市的北部,人煙稀少,人口密度是市內最低的區域,北部鄰接八王子市以及多摩市。

多摩的丘陵地帶,是自然環境保護最佳的區域之一。

屍體被埋葬在上小山田町的雜木樹林的角落裏。屍體身份不明,身高160公分-165公分,年齡三十七八歲或四十歲出頭,性別男。身著茶色運動上衣、褲子、系領帶、白襯衣,腳上穿無帶黑皮鞋。

身上沒有攜帶表示身份的證件,因為被埋葬在土中,所以屍體變化不明顯。被土中的生物蠶食過。

通過驗屍,推測死亡期約有一個月。埋葬屍體的洞穴很小,上方約30公分,下方最多一米。屍體的姿勢是雙手緊抱膝蓋,頭被插在兩膝之間。

估計為節省挖洞時間,只得將屍體勉強塞進去。

聞到死屍惡臭的野狗或居住在山林裏的小動物,把死屍的手叼出地面。這才被人發現這具死屍。

屍體的後腦勺,由於鈍器的打擊而形成下陷骨折,可認為這是死亡的原因。

挖掘出屍體、觀察死屍並進行現場驗屍,不知不覺,暮秋的夕陽隱藏到西山背後了。

要作更詳細的觀察,在現場是不可能的。警署的隊員決定從衣服表面采取異物,將屍體裝進存放屍體的專用尼龍口袋裏,搬運回去準備解剖。

“是在現場附近殺害的嗎?還是在其他場所殺害以後將死屍運來的?總而言之,罪犯作案不久才掩埋了屍體。”

町田警察署的有馬刑警獨自嘟囔著。

“您是怎麽知道的?”

同一警察署工作的年輕刑警松坂反問道。

“你不知道吧。人死亡後,大約過二三小時開始僵硬。過六-八小時以上,僵硬將遍及全身關節。四十八小時以後,開始解除僵硬。三-四天徹底解除僵硬。屍體僵硬後,不可能彎曲。僵硬解除後,即開始腐敗。驗屍結果,說是死亡約有一個月,那麽被殺是在10月下旬吧,白天氣溫很高,假如罪犯要處理屍體,那當然是作案後立刻處理了。”

“是啊,您說得對。”松坂理解了,他直點頭。

掩埋屍體洞穴的土壤,刑警認為這也是重要鉦據資料之一,采集適量,準備帶回去。這些土壤有可能潛藏有關罪犯的線索。

解剖結果斷定:死因系由於被鐵錘或鐵錘狀的鈍器重擊頭部,導致頭蓋骨斷裂、腦挫傷。死亡時間約一個月。

認定這是一起殺人事件後,在町田警察署成立了搜查專案組。

另外,以被害者的特征,向警察廳的情報管理中心,作了查詢。根據貯存档案,此人正是11月18日,麻布警察署所通緝的殺人嫌疑犯岸本弘行。岸本弘行的屍體出現了。麻布警察署逮捕了一名罪犯,並得到了供詞。此罪犯的坦白交待中,沒有涉及到殺害岸本。

麻布署以及玉川署,認為案子尚未解決,仍需繼續保留搜查專案組。

又再次審訊村岡始,村岡竭力否認殺害岸本。

“我沒殺岸本。我沒必要殺害他。岸本是個危險人物,可是對我有利用價值。我和岸本是同等的同謀犯,是休戚與共的。我不可能幹自掘墳墓的事。”

村岡依然頑固抵賴。

“岸本對你而言是個危險的同謀。如果岸本和真田繁美去向不明有關,加之他又犯了強奸罪。他的存在,對於你,就像是抱了一顆炸彈,只要滅了岸本的口,你的安全就得到了保障。”

“不,沒那回事。現在不是我先被逮捕了嗎?岸本犯強奸罪,又和真田繁美失蹤有牽連,這些事,我真的一點都不知道。謀害屋代時枝以後,我和岸本沒有聯系,我真不知道他在哪裏?在幹什麽?我不可能殺害我不知道的人。”村岡仍然辯解道。

3

町田警署的搜査專案組,認真作了屍體解剖,並且詳細化驗了從現場采集的洞穴土壤。土壤裏可能殘留下被害人的遺物、衣料的碎片、體液、身體組織的碎片以及罪犯的遺留物等。

有關罪犯無意識在現場遺留下用肉眼無法捕捉或難以捕捉的細微東西,隨著科技的發展,運用發光、分光、分析裝置、X射線、微型分析儀器、混合成分分析裝置、核磁器共鳴裝置等,也能識別或鑒別極微量的纖維、毛發、精液、超微量麻醉劑、藥毒品等。

搜査專案人員,化驗了采集的洞穴土壤,發現有一個塑料的小容器,好像是放藥物的容器,打開蓋子,裏面是空的。

立刻動用各種分析儀器,化驗這個容器,以及掩埋容器周圍的土壤。化驗結果發現土質中有氯試劑。為什麽在被害所埋的土壤裏,含有這種試劑呢?

町田署立刻和麻布署、代代木署取得了聯系。麻布署的吉原極為關注埋葬岸本的土質中含有的氯試劑。

“要說是氯試劑,這不是用於測試凈水器性能的嗎?”吉原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