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生存下來的圈套(第3/4頁)

惠子又一次強調道。

“言之有理。你說他給你的是你的單身照,那麽是不是還有你們二人的合影呢?”

惠子臉上的紅潮越發紅潤起來。

“是用定時自動快門拍下來的。”

“用定時自動快門拍下來的兩人合影照,那他豈不是更不好拿回家裏去嗎?”

“他說等我回去之後,他還要慢慢欣賞一番,然後會撕碎扔掉的。”

“你是在幾點鐘離開他房間的?”

“應該是在零點左右,我要趕最後一班電車。”

“你是一個人從房間裏出來的嗎?”

“鶴卷先生把我一直送到酒店的一樓大門。”

“原來是那樣!”藤岡不禁發出了一聲低呼。

“那樣?什麽那樣啊?”惠子看到藤岡的表情,驚訝地反問道。

“哦,沒什麽……鶴卷先生送你出來的時候,有沒有把門關嚴實呢?”

“這我就沒怎麽注意,我想應該是關上了吧。”

藤岡在腦海裏描繪的想像圖逐漸有了輪廓……鶴卷在和年輕的女性盡情歡娛之後,把她送到了酒店的一樓大廳門口,只顧得和山岡惠子依依不舍的他,或許根本沒有注意是否把房門關閉嚴實。

就在鶴卷送惠子的這一會兒工夫,山越升溜進了他無人的房間,山越升在房間裏物色錢財的時候發現了鶴卷與惠子淫亂的照片,那都是一些才拍出來尚未完全晾幹的一次成像照片。山越升如獲至寶般地把這些照片席卷而走之後,鶴卷回到了房間。

鶴卷發現自己離開房間的那一會兒工夫進了竊賊,然而被盜的物品卻是自己無法聲張,只好忍氣吞聲也不能向酒店要報案的東西。

如果山越升偷到照片就滿足的話,還不至於會引起後來的悲劇。山越升把能夠證明鶴卷真實身份的東西連同照片一起盜走後,又對鶴卷發出了恐嚇、要挾。對於鶴卷來講,那些照片簡直就是致命之物。

他明白山越升不僅可以利用照片來敲詐自己,而且山越升本身的存在就可以對自己的一生帶來威脅。

“你把這個尋呼機的號碼告訴過幾個人呢?”

“這個,這個我就不大記得了,大概有一百多人吧。”

“都是些什麽樣的人呢?”

“朋友啦,打工地方的同事啦,一般都是這樣的人。”

“他們當中有沒有人給你家打電話,向你訴苦說打你尋呼機你也不回電話的呢?”

“有幾個朋友和同事來電話說過這樣的話,我對他們說我把尋呼機弄丟了,告訴他們以後不要再給我打尋呼了。”

尋呼機雖然是惠子的東西,但是藤岡決定先把它扣留在警察署一段時間。

在和山岡惠子分手後,藤岡想到了十分有可能的問題:既然山岡惠子的尋呼機被酒店保管了起來,那就說明鶴卷沒有發覺惠子的尋呼機遺忘在自己的房間裏。

那麽他現在也會誤認為惠子依然使用著這個尋呼,也就是說鶴卷依然有可能會呼叫這個尋呼機。

或許在尋呼機被酒店保管的這段時間內,他已經呼叫過數次這個尋呼了,但是尋呼機的電源開關沒有被打開,所以接聽不到任何的留言,如果現在開始打開電源開關的話,或許有可能會接到鶴卷發出來的信息。

想到這裏,藤岡立即給提供尋呼服務的NTT·DoKoMo(移動通信)公司打了咨詢電話。

根據DoKoMo的回答,尋呼機的種類一般分為三種,第一種只是用來被呼叫的,收到信息後就會發出鈴聲;第二種可以顯示出對方的電話號碼;第三種是可以顯示出對方發過來的文字。

山岡惠子的機型屬於第二種數字機,可以顯示出主叫方的電話號碼來。除了對方的電話號碼外,還可以知道呼叫方的名字。

尋呼機可以儲存十條信息,當第十一條信息進來的時候,第一條信息就會自動被刪除,一般一節七號電池可以使用三四個星期。信息的服務範圍分布得很廣,基本上在日本的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接收得到對方的呼叫。

鶴卷之所以在上京的時候才給惠子打尋呼,是考慮到不想讓她知道自己的所在地。尋呼機的機主在電信局都做了姓名、住址登記,該項登記被電信局嚴格保密,是絕對不會泄露給第三者的。

即使是警方出面要調查機主的情況,這也和憲法第二十一條關於通信法的內容相抵觸。但是,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可以允許警方對尋呼機采取沒收、調査,刑事訴訟法的第一百條規定,允許沒收郵寄物品,同法的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警方有權打開郵寄物進行調査。

憲法第二十一條嚴禁對郵寄物品的査閱,所以在沒收、檢查郵寄物品的時候有可能會觸犯憲法。其實憲法第二十一條的主旨是:不得幹涉思想、表現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