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湖底“墳墓”(第2/2頁)

“為什麽呢?”

“因為在肇事車上留下了撞車時撞壞的痕跡,而且,車上處於瀕死狀態或者已死亡的受害者,所以一旦遇到查問也只能扣留和子。”

“松原先生的車子怎麽處理的呢?”

“這個車子多半是中戶組的。弄走松原的車二產還有好處,就是把被害者和肇事車扔進羽代湖之後他可以不用步行。只要有了松原的這輛備用車,用不著再在深夜打電話要車。”

聽了這些,田澤覺得糾纏不清的問題全部被解開了。田澤一直認為,罪犯把車子扔進羽代湖之後步行到附近有電話的地方。這種廨釋正像土谷所說的有些不合邏輯,田澤自己也感到不很合理。有了備用車,這個問題當然就不存在了。因為,不管怎麽偏僻,如果要步行一小時去湖的南邊打電話叫車,還會被去接德島的司機懷疑。

“對德島來說,最大的危險是駕駛著松原的車從F市逃出來之前。即使遇到這種情況,他也已經想好了脫身的辦法。一旦受到審問,犯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是秋本和子,不管她如何解釋,德島是打算抵賴到底的,無執照開車與交通肇事逃逸並遺棄屍體是性質不同的罪行。另外,他還可以說是同和子兩人根本不是一起行動的。只要在羽代署管轄內,無照開車這麽一點小事是可以置之不理的。”

竹岡的啟示打開了新的視野。不過以這種新的看法去分析這起事件,也只能證明德島的巧妙隱晦手段,而不能對德島問罪。

“由於田澤對羽代湖的搜查,使德島很害怕,如果屍體沉在湖底就會被發現。即使屍體不易浮上來,但只要大致了解屍體被隱藏的地方,對他們來說也是個很大的威脅呢。”竹岡插話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