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失蹤的車(第3/3頁)

田澤唯一的判斷失誤就是肇事車內沒有屍體。

“今後你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啊!”渡邊向中戶組的人瞪了一眼。

“今後要是我出了什麽事,就請您到中戶組的哥們兒那裏去調查吧,一定會弄清問題的。”

“我會這樣去做的。”中戶組的人聽完他們的對話,悄悄地溜走了。

汽車裏沒有發現屍體,也許屍體就在湖底,但是吊車作業把湖水攪渾了,潛水員們也都很疲勞,當天的搜索就此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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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湖裏撈上來的汽車,是.廠1979年出售的910型。警察對車子進行了嚴密的檢查,結果判明:左前方保杠與來自斜前方的力量相撞,彎曲變形;發動機蓋前部左側凹進,左前燈破碎。這些損傷不會是落水時造成的,和人體或動物猛烈相撞造成的可能性最大。從發動機的號碼和發動機底部的車架號碼判明,車子的主人是中戶組的谷部。

現在谷部因教唆殺人罪被起訴,正在審判中。提審谷部,他說:“那輛車有毛病,所以扔掉了。扔在容易被人看見的地方會引起麻煩,所以把它沉在羽代湖裏了。”

“車身上留有和物體撞擊的痕跡是怎麽回事?”

“大概是不知不覺中軋了狗或貓吧!”

“為什麽取下車牌?”

“這還用問?萬一被發現就是違法丟棄呀!不過我沒有注意到發動機號碼。”

“那輛車是1979年生產的,買下沒有多久就把它扔掉,未免太大方了吧!你不喜歡它,為什麽不讓委托商行換一輛?”

“這我願意怎麽做就怎麽做,你們管不著。委托商行換車,我沒有這個習慣。”

“你不但不提出銷車申請,還把車子扔到了偏僻的地方,那就得交稅,而且因為違反了道路運送車輛法,要交罰款。”

“你們願意罰什麽就罰什麽吧,多大的罪名我都不怕,你們不是已經把我當做殺人犯了嗎?還有什麽罪比這個更大嗎?我都包下了!”谷部喊道。

在羽代湖上,第二天第三天都連續進行了搜查,但只撈出了吉普車,還是沒有發現屍體。因為湖底有較強的潛流,水草又繁茂,搜查很困難,田澤只好決定停止搜查。他眼前好像浮現出那幫家夥聽到停止搜查的消息後寬心得意的樣子。

對汽車主人的審訊也沒有搞出什麽名堂。汽車上留下的撞擊痕跡可能是惡性交通事故造成的,但還不能確定。肌體組織的碎片也找不到了。汽車的發現只起到了威脅中戶組和肇事逃逸犯的作用,不能成為決定性的證據。

“即使車裏發現了松原先生的屍體,也不一定能把德島逮捕起來。”田澤用這句話安慰自己。

田澤因此成了受人尊敬的人物。雖然沒有找到決定性的證據,對中戶組的沉車案的調查也不了了之,但所有的市民都察覺到這件事的背後有見不得人的勾當。田澤把報社的車子推進湖裏,又自費雇了潛水員,而且不怕中戶組的威脅調查了事故的背景,因此在市民心目中他已經成了英雄,市民們矚目他,羽代警察署的偵探們暗中保護他,弄得中戶組也不敢輕易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