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同病相憐(第3/6頁)

秋生追問道:

“中戶組中是哪一個人叫你把萬能鑰匙借給人的?”

大規答道:“是支倉。”

“你是把鑰匙直接交給支倉的嗎?”

“不是。他打電話告訴我,把鑰匙放在前面的櫃台上,然後去裏屋待一會兒。”

“當天晚上還有其他的人員在場嗎!”

“有管電氣、空調的技術員和清潔工,加上我共有三個人。”

“只有三個人嗎?”

“由於旅館全部都是按一個車庫一個房間設計的自動化裝備,只需少數人員就行。”

“盡管這樣,也應該有接線員和會計吧?”

“這方面的工作由我來兼管,但我只負責接外面打來的電話,要向外打,每個旅客的房間都有自動電話。結賬都是用計算機,不用會計,顧客繳費時只需把錢投入現款箱就可以了。”

“那麽,你就按支倉的旨意做了嗎?”

“如果拒絕,我就沒命了。”

“你的責任非常重大,你的職責是保障客人的安全和個人秘密,但你卻把萬能鑰匙借給了中戶組,造成人命案,根據這個情況,可以把你當殺人犯的同謀來懲處。”

“不,不能這樣!我什麽也不知道,我是受中戶組的逼迫不得不借的。”大規的聲音激動起來。

“你不可能完全不知道。如果不是動用私刑的人,就沒必要借汽車旅館的萬能鑰匙。”

“盡管這樣,你叫我怎麽辦?!沒有其他辦法啊!”大規用豁出去的口氣說道。

“後來那把鑰匙到哪兒去了?”

“警察趕來時,鑰匙已經放回櫃台上了。”

大規供認一直到那時候,他才知道發生了案件。

“你真的在警察到來之前不知道發生了兇殺案嗎?”

“不知道,警察突然趕來,我還嚇了一跳呢。”

“然後你就同警察一起到了秋本和子的房間,這時她已經被殺死,而田澤拿著兇器站在屍體旁邊,是嗎?”

大規點了點頭。從大規的神態看他不像是在撒謊,而且也沒有必要甘當“同謀犯”來為中戶組說瞎話。總之,大規並不知道是誰殺害了和子。根據這一情況,可以設想田澤用放在櫃台上的萬能鑰匙打開和子的房間,並殺害了她。但是從兇手行兇後又把鑰匙送回櫃台而且沒有逃跑這一點看,又不像是他殺的。

“在當天夜裏零點至零點30分左右,有兩對男女同伴結賬後離開汽車旅館,他們與案件有沒有關系?”

“估計他們在這個時間離開旅館是一種偶然的巧合。”

大規感到激動對自己不利,因此有意識地緩和了語氣。

“你知道他們的來歷嗎?”

“不知道。”

“按規定應該記下車輛號碼,你為什麽沒有記,是不是故意的?!”

“我一個人要照顧20個房間一直到第二天早晨,根本就沒有時間去記車號。到了旺季,有時一個晚上一個房間就換好幾個旅客,不僅是我沒有記車號,大家都沒有記嘛!”

“中谷和中戶組有什麽關系?”

秋生暫時把審問殺害和子的事件擱下,轉入探查“拐騙”方面的事情。

“不知道,只是他們叫我怎麽做我就怎麽做而已。”

“你當人販子的幫兇,用兇器威脅一個不願與你同行的女人,所以給你定為有營利等目的的‘拐取罪’是可以成立的。”

“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到中谷先生那兒也是根據中戶組的命令去的,我不能違抗中戶組。”

“如果你真的什麽也不知道的話,為什麽還拿著兇器?!怎麽說你也是中戶組的一個爪牙。攜帶兇器還說不了解情況是說不過去的,中谷是你的後台,這是明擺著的。”

把大規交給警察署的同時,就下達了對中谷的逮捕令,但是在偵查員去逮捕之前,中谷已覺察到形勢不妙逃跑了。

中谷的去向大致可以估計到,肯定是逃到羽代找中戶組去了。如果已經逃人中戶組的庇護下,就有點兒麻煩,中戶組和羽代警察署是互相勾結的,去這樣的地方逮捕中谷是做不到的。

關鍵人物中谷一逃跑,就無法證明大規犯罪的“目的”。大規本人又一直說他只是奉命“護送”留美去羽代,不知道中谷有什麽目的,因此決定先把大規作為犯有“逼迫婦女罪”和“違反《攜帶槍支刀劍取締法》”拘留起來,繼續對他進行審訊。

3

“部長。”

從外面進來的嘍啰和支倉低聲耳語。

“什麽!大規被逮捕了?!”

“聽說是在送一個女人到這裏的途中被捕的。”

“怎麽會捅出這樣的婁子來?!”

“聽說有人在跟蹤,中途那個女的鬧了起來,他在用匕首威脅她時被捕了。”

“最終中谷也被注意起來了。”

支倉大聲哀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