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章 螳螂的抵抗(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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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崎原來在靜浜第十一飛行教育團基地業務供應隊,由於受自衛隊漂亮的外表所迷惑,十五歲的時候就加入了少年自衛隊。而且在軍事、內務學習上常保持著第一名的成績,戰鬥技術訓練和體操也獲得優秀,曾連續三次參加每年一度的自衛隊檢閱式。在射擊對抗賽上也常常穩操勝券。那個時候,他屬於好戰的右翼,平時都看一些偏重於這類傾向的書。在十八歲時,與上級的意見產生分歧之後,開始對自衛隊產生了懷疑。打那時起,他所看的書也起了一百八十度的變化,大量閱讀了左翼的書籍。隨著閱讀書籍的變化,在平時常引人注目地流露出“反軍”的思想,並決心在自衛隊裏為自衛隊員的“基本人權”進行鬥爭。結局是,這種鬥爭在自衛隊裏並不能獲得同情和支持,反而遭到攻擊。他想:“這樣孤立鬥爭的結果又會怎樣呢?”確實是一無所得。對這個置隊籍不顧,積極進行反軍活動的人,隊員們是以白眼相看的。

“進行反自衛隊活動是你的自由。你要這麽幹,幹脆退出自衛隊。吃了自衛隊的飯,再怎麽反對它也沒有說服力。”

“隊員是沒有自由的,你不喜歡,有離隊的自由。因為是按個人的意願入的隊,就有遵守隊紀的義務,一加入自衛隊就規定要遵守自衛隊的紀律。你連這基本義務都不遵守,談什麽基本人權!”

這些話在野崎耳邊重新響起。可是,基本人權是超越隊紀的。隊員有保留反軍思想的自由,並不能成為必須退出自衛隊的理由啊。這樣,野崎並不離隊,仍在自衛隊裏繼續開展活動。四十X年(196X年)五月,野崎反對對他所屬部隊的成員進行“緊急警備訓練”,在隊裏張貼傳單,或是把傳單夾進報紙發給隊員。但此事被上級發覺,當著隊員沒收傳單,把它燒毀。野崎並不氣餒,又寫許多傳單,不僅在部隊裏,甚至還貼到駐地的街頭和民房的墻上去。這樣,野崎終於被警務隊帶走審訊,後又以違反自衛隊法六十四條(禁止煽動罪)被逮捕。這樣,他被押上警車送往名古屋刑務所的單人囚室被拘留起來。

野崎被拘留後,裁判所來了個審判官,以預防“隱藏證據和逃亡”為名,簽發了拘留證。十天後又延長拘留期。在拘留期將滿前,檢察官將野崎以違反自衛隊法提出起訴。此後,五年期間共進行了三十回開庭審理。裁判所為了了解自衛隊的現狀,作出提供防衛文件的決定,但防衛廳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提供,使審理中斷。

野崎心裏早有打算,他準備控告這“緊急警備訓練”是“將槍口對準國民的對內治安訓練”,還要控訴他們侵犯持不同政見隊員的行動、思想、政治活動自由等基本人權,徹底揭露自衛隊以及自衛隊法違反憲法。這回審判跟以往“惠庭”、“長治”、“百裏”圍繞自衛隊基地帶來公害的審判不同,是自衛隊內部告發自衛隊的案件,引起了人們的注目。

然而,防衛廳方面卻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執行法庭提供防衛文件的命令,至此,關系到自衛隊存在的違憲審查終於中途夭折。

法庭宣布“國家既然拒絕提供文件,審理無法進行。也不可能作出對被告有罪判決”,從而中止了審理。檢察廳雖表示不滿,但只得撤消論罪求刑的公訴。盡管法庭宣告無罪或是撤消公訴,無論從哪方面看,野崎的目的都沒有達到。

“在基地孤軍奮戰,還連續了五年的法庭鬥爭,到最後竟一無所獲……”

總而言之,這不過是一只小蟲徒勞無用的一番掙紮。在國家這具龐大怪物的踐踏下,從一開始起,這掙紮就無望地被輾得粉碎。自己的行動,連水面的一絲波紋都沒激起。

“我怎麽會熱衷於幹這種徒勞無用的拼搏呢?”野崎心中湧起一股無名怒火。他重新回顧了自己過去所作的鬥爭。

加入自衛隊是因為找不到合適的職業,要是早就找到第一流公司大有前途的職位,誰還會去加入自衛隊呢!毫無個人自由的兵營集體生活、分秒不差的時間表、在單調刻板的命令和規則下的“等級社會”中,要把人的思想染上同一種色彩那種無孔不入的模式教育,吃一式的食物,穿一式的服裝,把每個隊員的人生目的全部統一起來。恐怕連這些隊員們的排泄物也都是一個形狀、一種顏色,散發出同樣的臭味吧。自己竟然會向往這種生活!

因為自己無處可去,才走上這條道路。自己沒有錢,又沒有出類拔萃的才能,在貧困的故鄉也無容身之地。總之,一無所有的光棍一條,被“保衛祖國”的美名吸引,只要能堅持忠實服從命令和紀律,過由別人規定的生活,就能自然而然地飛黃騰達。而且,衣食住行都不用愁,還能學上技術。但苦於無從擺脫貧困和孤獨的路可走,因此想進自衛隊當上個校官甚至將軍讓那些冷眼看自己的家夥瞧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