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生存(第3/5頁)

“混蛋,蠢蛋!”

杉原不由得拉大嗓門,一陣狂叫。司機以為上司在訓斥自己,趕緊轉過臉去。

“沒你的事,沒你的事!”

正當他向司機搖擺手的時候,轎車已經停靠在千代田通商公司的大本營……千代田大廈門前。

3

空港8·11專案組的偵破工作,暫時擱淺。羈押在檢察院裏的為谷,依然堅持只殺了烏托尼依的口供。

在檢察院裏兇殺案的羈押時間,幾乎都可延長。檢察官們充分使用法律賦予的時間,收集認定為谷有罪的材料,以保證公訴的準確性。

由於為谷執意否定,檢察官們開始從根本上懷疑為谷直接殺害大竹和唆使墜毀全日航飛機的可能性。尤其大竹被害的當時,為谷既沒有在作案現場的可能,也沒有作案時間。加之雙重密室之謎,至今尚未解開。

負責偵破大竹被殺和解開雙重密室之謎的空港8·11專案組內部,也有這種說法。

“也許除殺害烏托尼依以外,其他與為谷無關?”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觀點變成專案組的主導意見。為確保破案工作順利進行,那須警長決定召開專案組全體警官會議,展開討論。

首先是殺害大竹的作案時間。可為谷當時在紐約,且已經得到證實。唯一的可能性,或者是同謀,或者是唆使殺手。但從迄今為止的調查情況表明,為谷周圍尚沒有出現異常情況。

所謂唆使殺手,是指使那些不能承擔法律責任的人代替自己犯罪。

“假設為谷是同謀或者唆使別人犯罪,殺手又是怎麽出入雙重密室的呢?現在,從犯罪嫌疑人嘴裏打開缺口的嘗試已經失敗。我認為,有必要重新偵查現場。”

為誘導大家暢所欲言,那須警長的開場白很有啟發性。

渡邊警官早就等不及了,急忙站起來發言。

“我經過認真思索,為谷沒有殺害大竹的動機。”

霎時,大家的視線集中到渡邊警官的臉上。

“我們一直簡單認為,庫魯薩派為了有利於自己而除掉斯普魯多派的核心人物大竹專務。可殺了大竹一人,並不能左右全日航機型選擇委員的動向。比起大竹專務,吉村的主張對庫魯派來說最具威脅。按理說,庫魯薩派首先除掉的應該是吉村健太郎。

吉村君被人從站台上推到電車軌道的位置,卻在電車停車區域的稍前方,很顯然,罪犯並沒有殺意。也就是說,罪犯從一開始起就無意殺害吉村君。我認為,這是庫魯薩派的一種警告。大竹專務,是一個頗具身份、舉足輕重的大人物,殺他才能滅口。吉村君,是航空部的一般公務員,警告一下也就足夠了。——吉村是專業人員,大竹專務是從基層上去的高層幹部。大竹專務接觸吉村君,是因為吉村君精通飛機結構以及有關技術。再說,吉村君又是飛機事故原因調查組的成員。盡管他在調查組裏孤軍無援,可比起實幹家大竹專務,對庫魯薩派最具威脅。要殺,應該先殺吉村。或者說,殺大竹專務和殺吉村君,至少應該同步進行。對於兇手來說,殺了大竹專務以後,吉村君應該是存在的最大危險。可吉村君,卻什麽危險也沒有。可見,兇手與全日航飛機墜毀事故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如果兇手沒有參與墜毀全日航飛機的犯罪,無論吉村君如何堅持自己的主張,兇手理應不會有任何反應。

正如為谷說的那樣,在量刑方面,殺一個和殺兩個都是一樣。如果他是殺害大竹專務的兇手,肯定會招供,只承認殺害烏托尼依,不承認殺害大竹專務,也不可能減輕罪行。並且,我們也拿不出確鑿的證據,證實殺害大竹專務的兇手與全日航飛機事故有直接關系。我認為,殺害大竹專務和殺害烏托尼依的兇手,相互間沒有必然聯系。也就是說,為谷的供詞是真實的。“

當渡邊警官終於停止他“長篇報告”的時候,不知是誰深深地吸了一口氣。這表明渡邊的分析,倒出了他早就在心裏萌發的疑問。

“那麽,到底是誰殺害了大竹專務?”

野村市松和小室由紀子,既不在作案現場也沒有作案時間。

“接下來,我要說的是墜毀的全日航飛機。”

那須警長和山路警官相繼發言。撇開為谷不談,也就無法列出其他犯罪嫌疑人。可大竹專務的屍體解剖表明,確實是他殺。而全日航4301客機的墜毀,確實存在人為的破壞痕跡。

“有關為谷的供詞,我稍稍整理了一下。”

一直在桌上頻頻書寫的河西警官,站起身發言。他走到黑板前,繪制了一個剛才在筆記本上畫的表格。爾後,面對大家,像老師上課那樣向大家解釋。

“為谷現在供認不諱的,只是殺害烏托尼依的罪行。其他三項犯罪,他一概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