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章 歸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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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偵查會議決定:今後要將搜查重點放在被害者的異性關系上,其線索就是留在被害人手頭的名片。

接受查訪和詢問的名片主大驚失色,幾乎所有男子都否認與被害者有關系。他們的借口大都是:“我不記得給過這種女人名片。我的名片每天要給好多人,肯定他們中間有居心不良的。”

也有極少幾個人承認同她有關系。

“她向我要名片,我就不假思索地給她了。此後我也沒接到她的電話。那次我是受朋友之邀去的幽會俱樂部,僅憑一時的興致結識了她。只一次。她的名字也忘掉了。”

這類回答大同小異,不是說“受朋友之邀”,就是說“從傳聞得知”。

還有幾位“固定客人”,他們的回答更是如出一轍:

“她可沒有一點兒應召女郎的神態,是位純情溫柔的女孩。她只講老家在信州的山溝裏,並不想深談;說如果父母知道她在東京過這種生活,一定會把她趕出家門;還說開始幹第一次時覺得挺開心,而且不受任何人、任何條件束縛,所以就幹下來了。”

綜合幾位客人的敘述,她的經歷大致有了輪廓:從鄉村學校畢業後,便在小鎮附近的餐館幹了一段時間,可覺得沒意思,她就投奔了在東京的一位老鄉。可是,那位老鄉搬家了。正當她無處可去時,有個男的叫住了她。因為那天晚上她沒有可宿之地,就隨那男子去了旅館,那男子還給了她錢。

有了這次經歷,她開始在街上尋找男人,不知不覺來到了幽會俱樂部,於是,就在那裏安頓下來了。

她那毫不深刻思考人生、極端樂天的性格,決定了她無所顧忌地加入了賣身的行列。好像她也沒有想攢錢開店的打算。

每夜與不同的男子交往,自由的都會生活令她樂不可支。男子都對她十分溫厚,除了幽會費外,還給她買服裝送禮品,有的還宴請她,帶她去好玩的地方。盡管她沒有攢錢的意識,可還是積蓄了將近1000萬日元。這一事實說明,她的確是個大紅人。眾多的飾件和塞滿衣櫥的服裝也是客人贈送的吧!

送給應召女郎禮物也包含著一種超越客人與妓女關系的情感。

她常與固定客人“出差”,但在判明的出差夥伴中,卻沒有拍攝地點不明的那張照片的攝影者。被害者性格的輪廓越是清晰明了,殺害她的動機越是模糊不清。從被害者的性格來看,實在沒有招惹他人怨恨的緣由。在其他方面,也沒發現形成復雜殺人動機的基礎。

但是,兇犯卻是沖著被害者來的。偽裝情交,引誘她到旅館,然後伺機將其殺害。在被害者所持的現金中,有沒有犯人交付的呢?這一點尚不明了。

據客人證言,被害者決不主動提出事前交費的要求。據說有的客人事前交付,有的客人事後交付。

如果犯人事前(犯罪前)交付,被害者所持的現金中就有可能含有犯人的鈔票。於是,警方對被害者所持現金(5張1萬日元的鈔票)進行了指紋檢驗,理所當然,有好多不特定的指紋相互重合,采取不到可供對照的指紋實樣。

倘若不是沖動性犯罪,那麽,對犯人來說,被害人活在世上就會有對他不利的一面。難道應召女郎生活的某個側面,存在著必須冒著犯法的風險,有計劃地奪走其生命的因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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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張名片的主人全都排查了一遍,可他們幾乎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即使有幾個不能確認不在現場,但也沒有作案動機。從他們身上,也沒發現必須殺死僅有一夜風流之交的應召女郎的任何理由。

“被害者的客人並不會都給她名片,應該說,不給名片的占多數,也許兇手就在那些人中間。”有人提出了如此意見。

“不過,她一夜要接待兩三位客人,多的時候要接待五六位,這讓我們到哪裏去尋找啊!”

“看樣子,兇犯對被害者比較熟悉,因為偶然相遇的客人不可能打電話叫她出去。”

“倘若犯人就是客人,那麽,肯定是位常客。然而,除了名片的主人以外,我們根據店裏提供的情報還對被害者的其他常客清查了一遍,結果均沒發現任何疑點。因此,有可能兇手不在客人這條線上。”有人從新的角度提出了新的觀點。

“不是客人,又能是什麽人呢?”

“有必要調查一下她來東京之前結交的男子。”

“她父親講,在來東京之前她沒有親近的男子。”

“也可能在她父親不知道的地方結交呢!”

“她父親說,在農村,男女交往難以掩人耳目。”

“現在交通方便啊!她可以乘上男人的汽車,到汽車旅館幽會,完全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覺嘛!”

“被害者到東京已經三年了。假設犯人從三年前她到東京之前就與之交往,能忍耐住這麽漫長的時間嗎?難道說是報舊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