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櫥鬼(第3/19頁)
02
“復檢完成了,結果沒有出入。”老何把驗屍報告遞過來,“你們看第一次屍檢記錄就行。”
屍體檢驗報告
京公海法病理字[2006年]79號
緒論
委托單位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刑偵支隊北部隊
委托人
喬東
委托時間
2006年10月24日
簡要案情
2006年10月24日18時許,樊佳佳(女,13歲,北京人;2006年10月20日報失蹤,並由花園路派出所立案受理,受理登記見附件一)在海澱區花園路小月河沿域東向400米下河道台階處被他人發現死亡。
頁腳粘著若幹張黃色的隨意貼,第一張寫著:失蹤案受理時間為報案後二十四小時,即受理時間為21號。
老何在等面條端上來,順便解釋道:“屍體被發現時面部朝下。運氣得很,沒打水,保存完好。那兒肯定是第二現場。從棄屍位置來看,兇手有可能是在夜晚拋屍,眼神不濟或是沒借著月色,所以誤拋在下水方向的台階上了——費了半天勁兒把人運到小月河,白忙。”
二、檢驗:
該屍體檢驗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法醫鑒定所副主任法醫師何靖誠等承擔。於2006年10月24日,在雙榆樹屍檢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法醫病理學類)》對其進行了屍表及解剖檢驗,其主要檢驗所見如下:
死者上身著紅黃相間圓領套頭毛衣,內穿白色長袖內衣,下身赤裸,仰臥位於解剖台上。屍長158厘米,發育正常,營養中等;屍斑呈暗紅色,顯於屍體背部未受壓處,指壓退色;屍僵已緩解。
頭面部:顏面部輕微皮內出血、腫脹;黑色頭發,發長40厘米;角膜中度混濁,瞳孔等大等圓,直徑約0.5厘米;雙眼球瞼結合膜見點、片狀出血點;口腔黏膜見針尖狀出血點,牙齒無松動,舌突出於齒裂間1厘米,口鼻腔見血性分泌物溢出;額部及雙側眉弓部見散在片狀皮內出血;鼻背部見一處1X1厘米表皮擦傷。
隨意貼上標注的是:從被劫持到被害不到四天——綁架?但沒勒索贖金。
“從屍僵的緩解程度以及角膜的情況來判斷的話,這孩子應該是死於大約三十小時前,也就是二十三號的白天。口、鼻腔的檢驗情況也證實了這一點。其他面部的零散傷痕應當是屍體被拋落時撞擊造成的。”
頸項部:頸前部甲狀軟骨角左上方0.5厘米處見一處1.5X0.5厘米皮內出血伴輕度表皮剝脫;右胸鎖關節上方0.5厘米處見一處0.5X0.5厘米類圓形表皮剝脫;右頸部平甲狀軟骨角胸鎖乳突肌處見一處1X0.4厘米皮內出血伴輕度表皮剝脫。
另,頸前部於喉結部見一處寬2厘米、深0.5厘米索溝,色蒼白,水平向雙側頸後走行,呈環行閉合,索溝最寬處於左耳下為3厘米,索溝間見血性水泡、皮內出血及表皮剝脫。
胸腹部:未見損傷。
背臀部:未見損傷。
四肢部:未見損傷。
隨意貼上標注的是:被勒了很長時間才咽氣,過程痛苦。
檢驗說明
該屍體檢驗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法醫鑒定所副主任法醫師何靖誠等承擔。於2006年10月24日,在雙榆樹屍檢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法醫病理學類)》對其進行了屍表及解剖檢驗,其主要檢驗所見如下:
屍表檢驗所見
死者上身著紅黃相間圓領套頭毛衣,內穿白色長袖內衣,下身赤裸,仰臥位於解剖台上。屍長158厘米,發育正常,營養中等;屍斑呈暗紅色,顯於屍體背部未受壓處,指壓退色;屍僵已緩解。
頭面部
顏面部輕微皮內出血、腫脹;黑色頭發,發長40厘米;角膜中度混濁,瞳孔等大等圓,直徑約0.5厘米;雙眼球瞼結合膜見點、片狀出血點;口腔黏膜見針尖狀出血點,牙齒無松動,舌突出於齒裂間1厘米,口鼻腔見血性分泌物溢出;額部及雙側眉弓部見散在片狀皮內出血;鼻背部見一處1X1厘米表皮擦傷。
從被劫持到被害不到四天——綁架?但沒勒索贖金。
頸項部
頸前部甲狀軟骨角左上方0.5厘米處見一處1.5X0.5厘米皮內出血伴輕度表皮剝脫;右胸鎖關節上方0.5厘米處見一處0.5X0.5厘米類圓形表皮剝脫;右頸部平甲狀軟骨角胸鎖乳突肌處見一處1X0.4厘米皮內出血伴輕度表皮剝脫。
另,頸前部於喉結部見一處寬2厘米、深0.5厘米索溝,色蒼白,水平向雙側頸後走行,呈環行閉合,索溝最寬處於左耳下為3厘米,索溝間見血性水泡、皮內出血及表皮剝脫。
胸腹部
未見損傷
背臀部
未見損傷
四肢部:
未見損傷
被勒了很長時間才咽氣,過程痛苦。
外陰部
陰唇腫脹,尿道外口有輕微出血,處女膜呈陳舊性破裂,陰道內有殘留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