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是從莫頓街搭乘出租車到的東十七街唐娜的住處,現在我又搭另一輛到第三十七街金的大樓。付錢給司機時,我才想起還沒去銀行。明天是星期六,所以整個周末我都得把錢斯的錢拿在手中。除非某個搶匪財星高照。

我給門房塞了五美元拿到了金公寓的鑰匙,減輕少許負擔,還順口編了一通謊話,說自己是房客代理人。沖那五元錢,他也迫不及待地相信我。

我走上電梯,開鎖進了房間。

警方早就搜過這裏。我不知道他們當初想找什麽,也不知道他們找到了什麽。德金給我看的档案沒有太多有價值的信息,但沒有人會把留意到的所有細節都記下來。我不知道警察在犯罪現場能發現些什麽,也很難判斷他們是否順手牽羊拿走了些什麽。有的警察會劫掠死者,這樣做也無可厚非,在其他方面這些人也未必就一定不誠實。

警察看過太多的死亡和慘狀,為了今後繼續面對這些,他們往往需要把死者非人性化。

我還記得我頭一回從旅館房間擡屍出門的經驗。那人吐血而亡,死後多日才被發現。我和一名資深巡警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屍體塞入屍袋。下樓時,每下一級樓梯,我的搭档就任由屍袋磕碰一次。就算擡一袋土豆,他也不會如此大意。

我還記得旅館其他房客圍觀我們的神情,也記得我那搭档如何搜查死者遺物的。他拿出那人僅有的一點現金,仔細數過,然後和我平分。我不想拿。

“放進口袋,”他告訴我,“你以為這些錢還會去別的地方嗎?總得有人拿。要不就歸州政府所有。紐約州拿這四十四元錢有啥用?放進口袋裏,然後買塊香皂,洗掉手上沾的屍臭。”

我把錢放進口袋。後來,我成了那個擡屍體下樓撞樓梯的人,數錢分錢的也是我。風水輪流轉。我在想,總有一天,屍袋裏的那個人會是我。

我在那兒待了一個小時。我查過抽屜和衣櫥,不清楚自己想找什麽,也沒找到什麽。要是她有個寫滿電話號碼的小黑本——傳說那是應召女郎的生財工具——有人早在我之前就發現它了。我倒不認為她真有這麽一個本子。伊萊恩有一本,不過弗蘭和唐娜都說自己沒有。

我沒找到任何毒品或吸毒用具,不過這並不證明什麽。警察既然會搜刮死人的錢,自然也有可能把毒品據為己有。要不就是錢斯把屋裏所有的違禁品拿走了。他說在她死後,他來過公寓一次。

不過我注意到,他沒拿走非洲面具。它們從墻上怒視著我,無論錢斯找來哪個幹勁十足的年輕妓女取代金的位置,它們都要盡自己保衛公寓的本分。霍珀的海報仍掛在音響上方。它也要留下來等待下一位房客?這裏遍布她的蹤跡。

當我翻查她梳妝台抽屜和衣櫥裏衣服的時候,還能聞到她的味道。她的床鋪沒有整理。我掀起床墊,查看下面。無疑,在我之前已有人這樣做過。我什麽也沒找到,便放下床墊,她刺鼻的香味從皺巴巴的床單漫起,充塞著我的鼻孔。

在客廳裏,我打開一個壁櫥,發現她的毛皮外套、大衣和夾克,還有整整一格的葡萄酒和酒瓶。一瓶兩百毫升瓶裝的“野火雞”波本威士忌吸引住我的視線。我發誓我已經品嘗到了那濃烈的波本酒味,喉嚨感受到吞咽它的感覺,一股熱辣流向我的胃,暖意直通足尖和指尖。

我關上櫥門,穿過房間,坐到沙發上。我本來沒想喝酒,幾個小時以來也沒想過酒,看到烈酒純屬意外。

我回到臥室。她的梳妝台上有個首飾盒,我打開查看。有很多耳環,兩條項鏈,一串看上去像是假的的珍珠,幾只手鐲,其中一個非常迷人,象牙做的,鑲邊像是金子。另外還有一枚俗氣的班級紀念戒指,來自威斯康星州奧克萊爾市拉法雷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內側刻有14K字樣,掂掂重量想必還值點錢。誰會拿走這些東西?

銀河旅館裏她的皮包內有些現金,根據档案裏記載,大約是四百多元和一些零錢,這錢可能會轉交給她威斯康星的父母。但他們會大老遠飛來認領她的大衣和毛衣嗎?他們會要她的毛皮外套、高中戒指,以及象牙腳環嗎?

我又待了一會兒,記了一些筆記,克制住不去打開客廳櫥門,然後離開那裏。

我乘電梯到樓下大廳,沖門房揮揮手,對剛進來的房客點點頭。那是個老婦人,用一條飾有萊茵石的皮帶牽著一條小短毛狗。小狗沖我狂叫,我才想到金的小黑貓下落不明。我沒看到它的蹤影,浴室裏也沒見到它的穢物盤。有人把它拿走了。

我在街角處攔住一輛出租車,到旅館門前付車費時,我才發現金的鑰匙同我口袋裏的零錢混在一起。我忘記把鑰匙還給門房,他也沒想起跟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