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直接走回旅館。酒鋪都關門了,但酒吧仍在營業。我沒太費力便走過那些大門,同時也抵制住假日飯店兩側第五十七大街街頭妓女的召喚。我沖雅各布點點頭,確認沒有我的電話,然後便上樓了。

自命清高的混蛋。你比我好不到哪兒去。他醉得厲害,酒鬼將自己暴露太多之後,便處於自衛式的好鬥狀態。他的話並不意味著什麽。他可以對任何陪伴他的人說,或對著夜空說。然而,它們仍在我的腦海中回蕩。

我上了床,但無法入睡,就開燈起來,拿著筆記本坐在床沿。我瀏覽自己記的一些筆記,然後把我們在第十大道酒吧中的對話簡要記上一、兩句。另外又寫上我的一些想法,像貓玩線團一樣玩味著,直到思路越來越短,反復出現的都是同一個想法時,我只好放下筆記本,拿起先前買的一本平裝書,但總是看不進去。我反復看同一篇章,就是不知所雲。

幾個小時以來我第一次想要喝酒。我焦躁不安,想要有所改變。離旅館三個店面遠就有一個熟食店,冰箱裏擺滿啤酒,而啤酒不會讓我醉得不省人事吧?

我待在原地沒動。錢斯沒問我為何替他幹活。德金認為賺錢是個合理動機。伊萊恩願意相信我那樣做是因為那是我的職業,就像她賣淫、上帝寬恕罪人一樣。那也是事實,我確實需要錢,破案也是目前我所能做的唯一的事,那多少算是我的職業。

但我還有一個動機,並可能是一個深層動機。尋找殺死金的兇手可以代替喝酒。哪怕是暫時的。

我醒來時,陽光普照。等我淋浴完畢,刮好胡子來到街上時,太陽又不見了,它躲進了厚厚的雲層。一整天太陽就這樣忽隱忽現,就像掌管天氣的家夥沒安心本職一樣。我吃了一頓簡單的早餐,打了幾個電話,然後走到銀河旅館。那個幫查爾斯·瓊斯登記的職員沒當班。我看過档案裏他的詢問筆錄,並不真的指望能從他嘴裏得知更多的東西。

一位經理助理讓我看了瓊斯的登記卡。他在姓名欄上用印刷體寫了“查爾斯·歐文斯·瓊斯”,在簽名欄上用印刷體寫了“C·O·瓊斯”,全用大寫字母。我把這些指給經理助理看,他告訴我這種差異不足為奇。

“人們在一欄裏寫上全名,在另一欄中用縮寫,”他說,“兩種都是合法的。”

“但這不是簽名。”

“為什麽不是?”

“他用的是印刷體。”

他聳聳肩。—棒槌學堂·E書小組—

“有的人寫什麽都用印刷體,”他說,“這個家夥打電話預訂房間,事先付了現金。在這種情況下,我想我的人不會去挑剔簽名的問題。”

我的重點並不在此。我留意的是,那個瓊斯刻意避免留下筆跡樣本,這很有趣。我看著他用印刷體寫下的全名。我發現自己在想,查爾斯(ChaLles)前三個字母同錢斯(Chance)前三個字母相同。天知道那到底意味著什麽?為何想方設法牽連自己的客戶?

我問他,我們的這位瓊斯在過去的幾個月是否光顧過這裏。

“這一年來都沒有,”他向我保證,“我們把以前顧客登記的名字按照字母順序輸進了電腦,有一個警探查過這些信息。如果就那些的話——”

“其他還有多少顧客用大寫字母簽名?”

“我不知道。”

“可以查看一下過去兩三個月的登記卡嗎?”

“想找什麽?”

“看看哪些人像這個家夥一樣用印刷體簽名。”

“噢,我看不可能,”他說,“你知道有多少卡得查嗎?我們旅館有六百三十五個間房,——先生”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個月有一萬八千多張登記卡。”

“除非你們所有的客人都只住一晚。”

“平均每人三晚。即便如此,一個月也有六千多張登記卡,兩個月就是一萬兩千張。你知道要花多久才能看完一萬兩千張卡?”

“一個人一小時大概可以看幾千張,”我說,“因為他只需檢查簽名是否大寫。大約幾個鐘頭就夠了。可以我來,也可以讓你的幾個職員來做。”

他搖搖頭。

“這我無權決定,”他說,“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我雖然很想合作,不過我職權有限。如果警方正式提出要求的話——”

“我知道我是在請你幫忙。”

“如果這種忙我有權幫的話——”

“我知道這有點強人所難,”我繼續說,“占用你的時間,造成你的不便,我當然是要花錢補償的。”

要是在小一點的旅館,這應該行得通,但在這兒,我是浪費時間。我覺得他甚至都沒意識到我是在賄賂他。他反復說,如果警方下令的話,他很樂意幫忙。這回我沒再堅持。我問他是不是可以復印瓊斯的登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