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邊吃早餐邊看報。科羅納區那個房管局警察仍不見好轉,不過醫生說他有望活下來。他們說他可能會局部癱瘓,並可能落下終生殘疾,但現在下定論為時過早。

有人在中央車站搶劫一位拿著購物袋的婦女,三個購物袋被搶走了兩個。

在布魯克林的格雷森區,一對因從事色情行業而有過前科的父子(據媒體報道,他們涉嫌有組織的犯罪)從一輛車中沖出,跑到離他們最近的一座房子裏躲避。追殺他們的人用手槍和霰彈槍向他們掃射。父親受傷,兒子中彈身亡,新搬進這座房子的年輕媽媽正在前廳掛衣服,流彈穿過房門轟掉了她的半個腦袋。

第六十三大街的基督教青年會每星期有六天的午間聚會。演講人說:“告訴你們我是怎麽到這兒來的。一天早晨我醒來對自己說:‘嘿,多好的天啊,我這輩子精神從沒這麽好過。健康狀況絕佳,婚姻美滿,事業順利,並且從未如此清醒過。我想我應該加入匿名戒酒互助會’。”屋裏爆發出笑聲。

他講完後,大家沒有輪流發言,而是看誰舉手,由演講人點名發言。一個年輕人羞澀地說他戒酒剛剛滿了九十天,於是贏得了一陣掌聲。我想舉手並暗自思忖著該說些什麽。我能說的就只有格雷森區的那個婦女,或盧·魯登科的媽媽——慘死在做過手腳的電視機下。但這兩樁命案與我何幹?正當我還在想應該說些什麽時,時間到了,大家都站了起來念主禱文。這樣也好。反正我也想不出舉手說什麽。

會後,我在中央公園閑逛。終於出太陽了,這是一周來的第一個晴天。我長久地散步,看著小孩、騎車的人和溜冰的人,盡力把這健康、純真、朝氣蓬勃的景象同每天早晨出現在報紙上的那個黑暗的城市面目調和起來。

這兩個世界重疊起來。某些騎車人的自行車或許會被搶走;某些正在散步的情侶會回到遭竊的家中;某些正在嬉鬧的孩子或許會搶劫、槍殺或刺傷別人,而有些會被搶、被射殺或被刺傷。要想理清這團亂麻,人們準會頭疼的。

從公園出來,走到哥倫布圓環廣場時,我遇到一個穿著籃球衣、有一只玻璃假眼的無賴,他涎著臉跟我討一角錢買酒喝。左邊幾碼遠,他的兩個同夥一邊分享一瓶“夜班火車”酒,一邊饒有興致地看著我們。我本想讓他滾開,但讓自己吃驚的是,我反而給了他一美元。也許是不想讓他在同伴面前丟醜吧。他開始謝個不停,讓我無法忍受,也許是看到我冷冰冰的臉色,他才作罷,退了回去,我穿過街道,朝旅館走去。

沒有郵件,只有金讓我回電的口信。前台服務員本應在留言條上注明來電時間,但這兒可不是什麽高級賓館。我問他是否記得來電的時間,他說不記得了。

我打電話給她,她說:“哦,我正等你來電話呢。過來拿我欠你的錢如何?”

“你有錢斯的消息了?”

“一個小時前他來這兒了。一切順利。你能過來嗎?”

我讓她給我一個小時時間。我上樓,沖澡,刮臉。我穿戴整齊,然後覺得不太喜歡身上這套裝束,就換了一身。當我手忙腳亂地打著領帶時,突然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麽。我如此精心打扮像是要赴女友的約會。

我不禁啞然失笑。—棒槌學堂·E書小組—

我戴上帽子,穿上外衣,走出旅館。她住在默裏希爾區,位於第三十八大街、第三大道和萊克斯大道之間。我走到第五大道,先乘公交車,下車後散步走過一段往東的路。她那棟建築是戰前的公寓大樓,紅磚墻面,十四層高,大廳鋪著地磚,點綴著棕櫚盆景。我把自己的名字告訴門房,他用對講機打到樓上。確認金在等我之後,他才把電梯的方向指給我。他刻意表現得不帶任何成見,但我覺得他知道金是做什麽的,所以把我當成嫖客,並小心翼翼地忍著不傻笑出來。

我乘電梯到十二樓,然後走向她的房間。快到時,房門開了。她站在門口,就像鑲嵌在鏡框中一樣。她那金黃的發辮,湛藍的眼睛,還有那顴骨,有一刻我簡直可以把她當成北歐海盜船頭的雕像。

“哦,馬修,”她說著,過來擁抱我。她和我身高相仿,給了我一個結實的擁抱,我感覺到她堅實的Rx房和大腿的壓力,聞到她散發出來的濃郁香水味。

“馬修,”她把我拉進房間,關上房門,“上帝,我真感激伊萊恩讓我找你幫忙。你知道你是什麽嗎?你是我的英雄。”

“我不過是跟那個人談了談。”

“不管你做了什麽,反正奏效了。那才是我所關心的。請坐,休息一會兒。你喝點什麽嗎?”

“不,謝謝。”

“喝點咖啡?”

“好,如果不麻煩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