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醒來時大約十點半,奇怪的是,六個小時的似睡非睡竟使我神清氣爽。沖完澡,刮完臉,作為早餐,我喝了咖啡,吃了面包卷,然後直奔聖保羅教堂。這回不是去地下室,而是去真正的教堂。

我在長凳上坐了十分鐘左右,然後點燃了幾根蠟燭,往濟貧募捐箱裏塞了五十美元。在第六大街的郵局,我買了兩百元匯票和一個印有郵票的信封。我把匯票寄給住在賽奧斯特的前妻。我試圖寫個便條附上,結果因太像道歉而作罷。錢寄得太少太晚,無需我告訴她這一點,她也知道。我把匯票疊在白紙裏,就那樣寄給她了。

天色灰暗,有些陰冷,像是還要下雨。一陣寒風刮過,刺得臉上生疼。體育館前一個男人一邊詛咒著,一邊追被風刮跑的帽子,我不由自主地擡手拉低了帽檐。

我已快走到銀行了,才想到金的預付金所剩無幾,沒必要去開財務往來帳戶。於是,我回到旅館,預付了一半下月房租。此時,我只有一張百元大鈔未動了,索性換成十元和二十元小鈔。

我為何不把那一千元先都收下呢?我想起了我說的關於動力的話。好吧,我有一個動力。

我的信件如常——幾份廣告,一封國會議員的拉票信。沒什麽可看的。

沒有錢斯的回話。我想也不會有。

我給他的聯絡處又留了一個口信,只是興之所至而已。

從那兒出來後,我整個下午都在外面。我乘了兩三次地鐵,但主要是走路。天總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沒下,寒風越發凜冽,不過還沒刮掉我的帽子。

我闖進兩家警察分局,幾個咖啡店,六個低級酒吧。我在咖啡店喝了咖啡,在酒吧喝了可口可樂,跟幾個人談過話,記了兩三條筆記。我給我的旅館前台掛了幾次電話。我沒期待錢斯會回話,但如果金打電話過來,我就能隨時知道。沒人給我打過電話。

我試著撥了兩次金的電話,都是她的答錄機應答。所有人都弄了一台答錄機。總有一天所有的答錄機都開始相互撥號,聊天。

我沒留言。快到傍晚時,我躲進時代廣場的一家電影院。他們雙片連放,都是克林特·伊斯特伍德主演的影片,兩部影片中他都演一個無賴警察,通過把壞蛋斃掉來解決一切。觀眾看上去都像他正用槍掃射的那種人。他每幹掉一個人,他們就瘋狂叫好。

我在第八大道一家古巴中國餐廳吃了豬肉蔬菜炒飯,又查詢了我的旅館前台,然後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喝了一杯咖啡。我在吧台和人閑聊。本想在那兒多待一會兒,但八點半,我還是勉強自己出門,穿過街道,拾級而下,去參加戒酒互助會。

演講者是一位家庭主婦。她曾經喝得暈了過去,當時他丈夫正在辦公室上班,孩子在上學。她講到她的孩子如何發現她在廚房地板上昏迷不醒,而她卻使他相信,那是在練習戒酒的瑜珈操。所有人都笑了。

當輪到我時,我說:“我叫馬修。今晚我只聽就好。”

凱爾文·斯莫爾酒吧位於萊諾克斯大道與第一百二十七大街的交界處。房間窄長,貼墻有一溜兒吧台,對面是一排桌子。酒吧盡頭有一個小小的樂池,兩個皮膚黝黑,短發,戴著角質架墨鏡,身穿布盧克斯兄弟牌套裝的黑人正在演奏安靜的爵士樂。他們一個彈奏小型立式鋼琴,另一個用擊鈸刷。他們的形象和演奏就像過去的“現代爵士四人組”,只是人數少了一半。

我很容易便能聽到他們的演奏,因為當我清了清喉嚨時,所有人都安靜下來。我是房中唯一的白種男性,所有人都停下來仔細打量著我。有兩個白種女人,她們跟黑人一起坐在軟長椅上;另一張桌子邊坐著兩個黑人婦女;此外肯定還有兩打男人,他們膚色各異,只是沒有我這樣的。

我往裏走,進到男洗手間。一個身高足以當職業籃球運動員的男人正在梳理他燙直了的頭發。他頭油的味道與大麻刺鼻的臭氣交相輝映。我洗了手,然後在一個熱風烘幹機下搓了搓。我離開時,那個大個子仍在梳頭。

當我從男洗手間出來時,聊天聲再次停下來。我又向房間前部走去,腳步緩慢,晃著肩膀。我不太確定那兩個樂手,但我肯定,除了他們,房間裏所有男人都因重罪被捕過不止一次。皮條客,毒品販子,賭徒,賣保險的。自然界的貴族。

從前往後數第五把椅子上坐的那個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花了點時間才想起他是誰,因為幾年前我認識他時,他是直發,而現在卻變成改良版的“埃弗羅”頭①。

他的西裝是檸檬綠色,皮鞋用爬行動物的皮做的,或許是某個快滅絕的物種。我把頭轉向門口,從他身邊走過,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