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亞特蘭大之旅

  在星期一的午後,我從德爾伯恩車站出發乘坐上了開往亞特蘭大的特快臥鋪列車。在車輪有節奏的碰擊聲中,我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覺。第二天一早,我去餐車享受一頓列車上的早餐在八點三十分的時候,火車緩緩地駛進了亞特蘭大車站。我步履輕快地走出車站,站在路旁等出租車。亞特蘭大的氣溫要比芝加哥高出許多,大約在華氏六十度左右,陽光照在身上,讓人覺得溫暖而愜意。我把厚重的大衣脫下來,搭在了手臂上。正在這時,一輛出租車在我的身旁停了下來,我上了車,對司機說:“麥克道諾街的南博利瓦德。”

  司機吃驚地轉頭盯著我:“先生,那裏是監獄。”

  我毫不猶豫地點點頭,說道:“是的。”然後又遞給他十美元,接著說道,“到那以後,你再等我一個小時,回來的時候你還會得到同樣數目的報酬。”

  他滿意地笑了,聳了聳肩,轉身打開了裏程表。到了監獄的門口時,我看了一眼裏程表,大約只有四公裏的路程。

  司機把出租車停在路邊,熄滅了發動機,靜靜地等著我。我下了車,朝一個值勤的小營房徑直走了過去。

  一名身穿藍色制服的警衛端著槍走了出來,他警惕地打量了我一眼,問我有什麽事。我簡單地說了說,他揮手讓我過去了。接著,我又走向第二個營房,又一名端著溫切斯特步槍的警衛走出來,盤問了我一番,並問我是否攜帶了照相機和武器,我告訴他,這兩樣我都沒帶。

  在這個營房的後面是一堵三十英尺高的花崗巖圍墻,在圍墻的中間有幾扇緊緊關閉著的大門。

  我來到其中的一扇大門前面,另一名持槍的警衛隔著鐵欄又一次盤問了我一遍。然後,旁邊的一扇側門“咣當”一聲打開了。

  在我走進高大的花崗巖建成的主樓以後,樓裏的一名警衛把我帶到了寬敞的走廊盡頭,在那裏擺著一張小桌,小桌的後面是一扇緊鎖著的鋼門。我在一張登記表上填了我要見的犯人的名字——艾爾·卡朋,以及我的名字、地址和請求見面的原因。在我的姓名一欄我填上了自己的真名——內森·黑勒,不過地址卻填上了皮昆特公司,職業一欄我又寫上了法律顧問。我並沒有說謊,因為現在我的確代表著皮昆特公司,盡管我看起來一點兒也不像一名律師。

  這名警衛把我填好的表格遞給了另一名警衛,後者通過廣播,通知鋼門裏面的守衛去帶犯人。在這段時間內,我和他們閑聊了幾句,主要是討論了一下亞特蘭大與芝加哥天氣的差別,其中的一名警衛說他更情願住在亞特蘭大,我心裏暗想我可不想做一名監獄裏的警察。

  大約又過了五分鐘,他把我帶到了附近的接待室裏,然後讓我坐在一張硬板木桌旁邊。這間接待室和我的辦公室差不多一樣大小,不過那張硬板木桌倒是很長,在桌面和地面之間還有著一層厚厚的隔板,我估計是為了防止在桌面以下傳遞東西,不過在桌面以上倒沒有嚴密的鐵絲網把兩邊分開。在灰石墻上面還安裝著有鐵欄的窗戶。除了桌子和椅子之外,屋裏沒有任何其它的設施,看起來這真是一個戒備森嚴的地方。

  大約過了五分鐘,一名荷槍實彈的警衛帶著一個犯人走了進來。我仔細打量了一下我這位不同尋常的主顧。他身高約六英尺,體重大約在二百磅左右,足可以稱得上膀闊腰圓。他的皮膚黝黑,稀薄的深棕色頭發剪得短短的。相形之下,他的眉毛卻是十分濃密,濃眉下的眼睛帶著一股咄咄逼人的殺氣,眼睛四周有著濃重的黑眼圈。他腦袋的形狀很像鬼節上的南瓜,在他粗糙的臉上還有著一長一短兩道刀疤,短疤看上去深而顯眼,那條長疤從下巴一直延伸到了脖子,這就足以說明他經歷過的腥風血雨了。

  這名犯人徑直走到桌前,在我的對面坐下來,向我點頭微笑了一下,那笑容裏不自覺地流露出一絲霸氣。跟著,他又從粗棉布的上衣口袋中掏出了一支又粗又長的雪茄,用火柴點燃了,接著朝我晃了晃手中的雪茄,問我要不要也來上一支。我搖頭拒絕了。然後,他轉頭向守在門口的警衛友善地笑了一下,又點了點頭。警衛會意地轉身出去了,房間裏只剩下我和我這位臭名昭著的主顧——艾爾·卡朋。

  卡朋爽快地向我伸出了手,上下搖晃了一下。雖然卡朋比以前瘦了一些,可是他的手還是厚重柔軟,看起來他在這裏並沒有吃到什麽苦頭。

  卡朋上下打量我一眼,漫不經心地開了口,“你就是黑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