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在華美軍暴行運動[17]

到1946年底,中央政府遷回南京,並致力於對共產黨首次的大舉進攻。在日本投降後,美國軍隊依舊駐紮中國,協助政府重新占領華北和東北的軍事重地。美軍還幫助遣送在華日本部隊及人員回國,並作為馬歇爾使團調停努力的一部分,幫助監督政府軍和共軍1946年1月13日的停戰協定。到1946年底,停戰協定已經廢止,不具有任何意義,但是依然有大約1.2萬名美國士兵滯留在中國。[18]

貫穿整個1946年,美國人的行為屢屢成為新聞和評論的主題。原本在政治上有分歧的《和平日報》和左翼《文匯報》都報道了數起違規駕駛、搶劫、酗酒、強暴甚至謀殺的事例。中方屢屢向美國軍隊首領投訴,盡管案件被調查,罪犯被懲處,但是這些事件仍在繼續。

1946年秋,中央政府宣布共產黨是這些事件的幕後指使者。隨著國民黨對解放區發動攻擊,馬歇爾使團調停失敗,延安對美國人的態度越來越激憤,要求剩余美軍撤離中國。

國民黨政府更傾向於對美軍的所作所為淡化處理而不是杜絕,以免冒險開罪於它頭號的資助及支持者。美國與政府的這層關系是導致所有反對內戰的人們對駐華美國人持憤慨態度的深層原因。美國人並不像1946年馬歇爾使團極盡渲染的那樣,扮演著公正的調停者。他們事實上在不同實質方面,都在協助發生沖突的兩黨中的一方。

政府與共產黨在原日占區進行著搶占重要據點的競賽,得到了美國人的幫助。美國人用空運以及別的手段,輸送了將近50萬的國民黨軍隊。5萬海軍陸戰隊為政府占領了北平、天津、青島及其近郊。到1945年末,美國人為政府39個師配備了成套裝備。美國為聯合國善後救濟總署中國援助項目輸入了50億美元,這筆款項的絕大部分送到了國統區。1946年6月,美國簽署了一份租借法案信貸協議,增加對中國的貸款,用以購買民用設備和供給。1946年8月,國民黨在華中對共產黨發動戰爭後,美國又簽署了一項協定,批準將價值90億美元戰爭剩余物資以賒賬的方式賣給國民黨政府,只索要17.5億美元。這些物資包括小型輪船、車輛、建築材料、空軍供給和設備以及通信設備。[19]

在那些反戰人士眼中,美國是唯恐天下不亂。當共產黨稱這樣的幫助和支持只會堅定蔣介石打內戰的決心時——當然是從他們自己的角度出發,反戰人士贊同共產黨的說法。美國軍隊的紀律問題更加嚴重。

工商界人士的不滿也使得這個時候反美氣氛愈演愈烈。1946年11月4日,中美政府簽署了一份《友好通商航海條約》。非官方的媒體不約而同地批評這份條約,認為一個經濟上落後的國家將如此廣泛的商業利益給予一個強大如美國的夥伴,這一行為很愚蠢。[20]甚至在簽署條約前,全中國的商人就已經在抱怨美國商品的不正當競爭。當然,也有足夠的國內因素造成工商業的混亂無序。然而,美國商品是有目共睹的直接受益者。它們激發中國商人發起“國貨運動”。該運動在1946年底獲得了官方認可。

開始事件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1946年聖誕前夜,兩名美國海軍陸戰隊隊員在北平強暴了一位中國女子。路人聽到了她的喊叫並且似乎目睹了至少部分的情形。警察當場逮捕了其中一名男子,將那名女子沈崇帶到警察局。沈崇在警察局供述她被強暴。第二天,有的北平報紙發表了來自亞光新聞社關於該事件的短小報道。那天晚些時候,警察局發出了一份簡短聲明。除了沈崇不是通常會與美國士兵在這種事件中有糾葛的女孩外,這一事件與1946年發生的大多數其他事件相比似乎沒什麽特別之處。沈崇是一名北京大學學生。至少五家北平報紙在12月26日版報道了此事。

官員與學生的反應

12月27日,從來都急於對此類事件輕描淡寫的中央通訊社發表文章指出,女孩身邊學生一口咬定的說法為蓄意扭曲事實。新聞報道稱她“似乎”出身良好,20歲,是北平一所中學的學生,受到美國人威脅的時候是晚上10點30分,她獨自走在街上。這篇辯護達到了預料的效果。關於此事件的美國領事報道稱,“良好家庭出身”的中國女孩未經陪同去看“夜場電影”實在不合常理:沈崇在受到強暴的時候正從電影院回來。

學生方面稱她確實出身於良好家庭。北大學生的出身大都不差。她的祖父曾經是某省總督,她的父親是南京交通部的一名官員。她不是20歲而是19歲,當年1月來到北平,被北京大學預科(先修班)錄取。她去看電影,約晚上8點30分離開電影院時不但被威脅而且被強暴。在北大,張貼於民主墻上的憤怒評論開始增加。民主墻類似於中央布告欄,在這個校園內指定的地方,各種新聞、心情和意見都能自由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