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二十年前之國防論

第一章 政略與戰略(敵與兵)論戰志之確定

無兵而求戰,是為至危,不求戰而治兵,其禍尤為不可收拾也。練兵將以求戰也,故先求敵而後練兵者,其兵強,先練兵而後求敵者,其兵弱,征之以中外古今之事,而可信者焉。

日本,今之所謂強國也,明治七八年,兵不滿萬,而處心積慮,以中國為敵,二十年而後濟,甲午之後,兵不滿十萬,而臥薪嘗膽,以俄羅斯為敵,十年而後濟,以明治七八年之情況而言征韓,以二十七年之情況而言拒俄,不幾其夢囈乎,而夢囈則居然成事實矣。

普魯士,今之所謂強國也,千八百〇六年[1],全軍瓦解,以養兵不許過四萬二千之條件,屈伏於拿翁[2],僅延余喘,幸也定報法之志,六年而小成(滑鐵盧之役),六十年而大成(普法之役)。

法,亦今之所謂強國也,革命之際,與全歐為敵,而拿翁於紛亂之余,乃以之摧奧殘普,普法戰爭似後,賠款割地,而復仇二字,幸以維持其軍隊,至於今日,志雖未逞也,而成效則已昭著矣。

淮軍之興也,以三千人密閉於舟中,越千裏而成軍於滬上,當是時,上下遊皆敵也,湘軍之起亦有然,而洪楊之敵,乃不在百年來政府教養之制兵,而在二三讀文章講理學之書生也。

等而推之,迄於古昔,則凡治兵於四面楚歌之地,欲突起以成功者,其事較難,而成功者獨多;制兵於天下升平之日,欲維持於不敝者,其事較易,而成功者乃絕無也,蓋惟憂勤惕勵之誠積於中,斯蹈厲發揚之致極於外,故曰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嗚呼,可以觀矣。

然則敵猶是也,而兵不振者,則何以故,曰兵者,以戰為本,戰者以政為本,而志則又政之本也。

國於世界,必有所以自存之道,是曰國本,國本者,根諸民族歷史地理之特性而成,本是國本,而應之於內外周圍之形勢,以策其自存者,是曰國是,國是者,政略之所從出也,戰爭者,政略沖突之結果也。軍隊者,戰爭之具,所用以實行其政略者也,所用似貫徹其國是者也,所用以維持其國之生存者也,故政略定而戰略生焉,戰略定而軍隊生焉,軍者國之華,而未有不培養其根本,而能華能實者也。

戰爭為政略沖突之結果,是為近世戰之特性,日俄之戰,俄羅斯之遠東政略,與日本相沖突也,今日之歐戰,德國之世界政略,與英俄相沖突也,庸詎不可以交讓乎,藉曰政略可以交讓也,國是而可以交讓乎,國本而可以交讓乎,不可以讓,則彼此各以威力相迫,各欲屈其敵之志以從我,近世兵學家下戰爭之定義曰,戰爭者,政略之威力作用,欲屈敵之志,以從我者也,夫曰屈其志,乃知古人攻心之說,真為不我欺也。

政略之相持,非一朝夕之故也,其端緒,可先時而預測,故其準備,可先事而預籌,夫而後可以練兵焉,英之為國,環海而重商,制海權其生存之源也,故其治海軍也,以二國之海軍力為標準,德之為國,當四戰之地,左右鄰皆強,無險可恃,則恃以人,故其治陸軍也,以東西同時受敵為標準,政者,戰之原,敵者,兵之母,也故治兵雲者,以必戰之志,而策必勝之道者也。

所謂立必戰之志者,道在不自餒,夫強弱無定衡,英俄德法,今之所謂強國也,望塵而不可及者也,入其國,覘其言行,何其危亡警惕,不自安之甚也,此見強者之未必終強也,五十年前之日本,百年前之德國,敗戰及革命後之法國,彼惟不以現狀自墮其志氣,而至今日耳,此言弱者之未必終弱也,惟志不立,萬事皆休,夫懾於外患者,退一步即為苟安,故古人必刺之以恥,而覺醒之,故曰知恥近乎勇,又曰明恥教戰,恥者餒之針,志之砭也。

所謂策必勝之道者,道在不自滿,昔普之覆於法,蓋為墨守菲列德之遺制,而拿翁三世[3]之亡,則在輕視普人之軍制,蓋兵也者,與敵互為因緣者也,人得其一,我得其二,雖少亦強,人得其十,我得其五,雖多亦弱,故彼此之不恥相師者,正以其彼此互為最後之標準也,夫習於自滿者,進一步即為虛[4],故必戒之以懼,而收索之,故曰臨事而懼,好謀而成,懼而謀,謀而成,所謂策必勝之道也,懼者滿之藥,而謀之基也。

必戰者,至剛之志也,必勝者,至虛之心也,二者相反,而實相成,夫志卑者輕物,志之堅者,求之誠也,見之明者,行之決也,賢者負國之重,必以至剛之志,濟之以至虛之心,而其入手治兵,首在擇敵。

擇敵奈何,有直接以至強為敵者,擒賊擒王之說是也,至強者即對於吾國本,而為至危者也,有先擇一易與者為敵,而間接以達其抗拒至強之目的者,偏敗眾攜之說是也,政令修,財用足,民氣強,則用前策,其徑捷,其時促,若今之英德法是也,若夫國家當積弱之余,威信未立,則當用後策。昔普欲戰法,而先試之於奧,意欲戰奧,而先試之於俄,蓋凡百困難,隨一敗以俱來,即隨一勝以俱去,賢君而當弱國,則恒能於萬難之中,適用其偏敗眾攜之略,以漸進而達其最終之目的,其取徑迂回,其用心尤苦也。慎之至,明之至也,雖然,就軍言軍,是二策者,皆可也,皆足為軍事之根本也,惟有二途,則大不可:一則甲可戰,乙可戰,乃既欲戰甲,又欲戰乙,是則大不可,備多者,力分也;一則甲可戰,乙可戰,乃今日欲戰甲,明日復欲戰乙,則大不可,心不專,力不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