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軍事天才

在任何一項專門活動中,要想擁有高超的造詣,就要在智力和感情上具備特殊的稟賦。如果這些稟賦非常高,並能夠通過非凡的成就來展現,那麽我們就稱之為天才。

“天才”這個詞的含義很廣泛,解釋眾說紛紜,想要通過其中某些含義來說明它的實質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不過,我們不是哲學家,也不是語言學家,我們在這裏采取語言上的習慣,將天才解釋為擅長某種行動的高超的精神力量。

為了更好地闡明這種說法的理由和進一步闡明天才的含義,我們先來簡要地談談這種精神力量的作用和價值。但是由於這個概念尚未有明確的界限,所以我們無法將話題局限在具有高超才能而被稱為天才的人,而忽視一般所說的天才。

事實上,我們要重點關注的是,這些精神力量在軍事活動中的各種綜合表現,我們可以將這種綜合表現當成軍事天才的實質。

之所以用這種綜合表現來表達,是因為天才並不僅僅是與軍事活動相關的某種力量,比如勇氣,卻不涉及感情和智力等方面的其他力量,或者說,其他力量在軍事活動中毫無作用。

實際上,天才是各種精神力量的和諧地結合,任何一種力量都有可能發揮主導作用,不過,任何力量都不應當產生阻礙作用。如果我們要求每個軍人都要具備某些軍事天才,那麽軍人總數便不會多。

因為軍事天才是精神力量的一種特殊表現,所以他在亟需多方面發揮和培養精神的民族中極少出現。不過,對於一個活動種類較少、軍事活動占有主要地位的民族來說,軍事天才較容易出現。然而,這也只代表軍事天才較多,卻不意味著軍事天才的造詣極高,因為天才造詣的高低是受一個民族智力發展的總水平支配的。

針對這點,我們只需考察一下野蠻民族和文明民族便能發現,尚武精神在野蠻好戰的民族中要遠遠多於文明民族。在野蠻民族中,幾乎每個能打仗的人都流淌著尚武精神的血液,而在文明民族中,大多數人是不願意當兵的,他們是基於義務而當兵的。

盡管如此,野蠻民族幾乎沒有出現一位真正的偉大統帥,能稱之為軍事天才的也寥寥無幾。為什麽呢?因為偉大的統帥和軍事天才是需要智力有一定的發展,可是智力的發展在野蠻民族中幾乎不存在。

當然,在某種程度上,文明民族也有好戰的傾向,如果這種傾向越多,那麽尚武精神在該民族中的人口比例就越高。在這樣的民族中,尚武精神和較高的智力相結合,就容易造就一批偉大的統帥和軍事天才,比如羅馬人和法國人就是很好的例證。

最偉大的統帥往往是在文明發展得較高的時期出現,他們往往產生於上述這些民族和所有曾以作戰聞名的其他民族中。

有關智力的論述足以證明它在擁有較高造詣的軍事天才中所產生的作用,現在我們將對它進行詳細論述。

戰爭是充滿危險的領域,因此勇氣是軍人所應具備的第一品質。一般而言,勇氣分為兩種:一種是敢於冒個人危險的勇氣,一種是在外來壓力或內心壓力(良心)下都敢於負責的勇氣。在這裏,我們要談的是第一種勇氣。

如果再往下細分,敢於冒個人危險的勇氣又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將生死置之度外,不管是天生如此還是習慣養成的。不管在什麽樣的情況下,我們都能將這種勇氣當成一種恒態。另外一種是由積極的動機,如榮譽心、愛國心或其他激情所產生的勇氣。這種勇氣就不是一種恒態了,它是一種情緒,也是一種感情。

很明顯,這兩種勇氣的作用也是各不相同的。由於第一種勇氣已經變成了人的第二天性,它永遠不會消失,較為穩定可靠,而第二種勇氣則往往具有更為強大的激勵作用。

我們常說的頑強便應歸入第一種勇氣的範疇,而大膽則應歸入第二種勇氣的範疇;第一種勇氣讓理智更為清醒,而第二種勇氣則有時會增強理智,但它也經常使理智迷失。只有將二者結合起來,它們才能構成最為完善的勇氣。

戰爭是一個疲憊彌漫的領域。如果不想被疲憊壓倒,我們就需要擁有一定的體力和精神力量(不管是天賦的還是鍛煉出來的)。具備這種素質的人,只要在健全的智力的指引下,就會變成極為有力的作戰工具。這種素質往往出現在野蠻民族和半開化的民族中。

倘若我們深入研究戰爭對軍人的各種要求,我們將發現智力是起主要作用的因素。

戰爭是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領域,作為戰爭行動依據的各種情況中,大約有四分之三都是不確定的。因此,敏銳的智力是極為重要的,只有敏銳的智力才能迅速地判斷情況的真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