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4章 條條大路通……

王承也不多做客套,三言兩語就開始宣講政策法規來。

郭輿原想不過是來應個景罷了,可聽著聽著,卻慢慢收斂起輕慢之心,仔細聽了起來。

這王承宣講的內容分幾個部分,首先就是牽扯到日常生活的法律條文,諸如《城市管理法》、《治安交通法》、《公眾治安法則》……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會接觸到的,稍有不慎就可能會觸犯的。若是真的對中國一無所知的話,如是高麗人,照著舊有的生活習慣,“犯法”那還真是分分鐘的事兒――甚至可能是一上街就犯法。

但在座的縱然顯然對其已經甚是了解,這些法律條文是半點沒有吸引力的。包括郭輿也是如此。

陸皇帝叫人做出如此規定,主要用意就是建立一個他‘認可’的公眾秩序。雖然在後世人的研究中,把陸皇帝的這番用意另加曲解,從而有了第二重意思——為‘隱性’的限制官紳富戶的特權思想。

說陸皇帝如此這般,一是為了整理社會公眾秩序,這般方便城市的衛生與管理,就也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從而促進了城市文明的發展。但同時也是為了打消那些舊有上層人士早已習以為常的“特權”心理。將他們高高在上的‘身份地位’在某種意義上拉低到與他們眼中是“賤民、泥腿子、下等人”的平民百姓同一個層次。

因為千百年的時間裏,後者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已經習慣了高人一等的姿態。

那不是排隊時插隊的事兒,而是要“前面的人都散開,老爺我先來”的事兒。

現在忽的從雲彩眼裏墜落到了地上,實際利益受損還是小事,心理上的打擊和影響才是更重要的。

天見可憐的,陸皇帝當時是真的沒有這般想。他這麽做,本身就是在施行一種特權——你們都要按我的想法我定下的規矩來做。

但現實就是如此荒誕,想必這是穿越大神都意想不到的。

在趙宋,甚至是李唐時代,官府雖不是士紳大戶們一張名帖就能支使的動的,卻也只是力度上的大小而已,本質沒甚變化。官府是要給士紳大戶們顏面的。

但現在陸皇帝追求的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官府不會因你是大戶巨室或是有功名,就以為是“國家根本”,而另眼相看了。大小事上都會給你一分體面,可以享受一定意義上的豁免和優待。

陸皇帝雖然知道口號是不可能真的實現的,但他從心裏上是追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也可能是這前後無形之中的照應,而叫後人誤會了。

他的心思沒這麽深邃。挖坑的水準是有的,卻也不至於這般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句話很振聾發聵,早兩年時候就已經被陸謙叫喊出去了。當時配著齊軍‘清洗’天下的狠辣勁,是很具有震懾意義的。

但事實上呢?陸皇帝只是把過往官府的一些司法弊端給革除了,好比凡人下跪,和民告官先挨頓揍。並且是把訟師改為律師,身份上給予了巨大提升。

要知道,訟師自古就有,這些人識文斷字,知曉律法,按道理講是有本事的。可事實上他們的社會地位卻十分之低下。

春秋戰國時期鄭國的鄧析,其被視為古代訟師的鼻祖。此人擅長訴訟,其辯論之術無人能敵,史書記載其往往“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並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而,鄧析被本國當政者上卿駟歂視為擾亂民心的禍首,予以殺害。又如,《唐律疏議·鬥訟律》規定:“諸為人作辭蝶,加增其狀,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減誣告一等。”到了趙宋時候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衙門每結案之前,幾乎必先辦訟師。

現下陸皇帝就是將訟師的地位擡高了一些,在法律上允許原告與被告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雖然從心理上講,陸皇帝自己也不對律師有好感。

掠過這個不提,就看王承接下宣講,卻是有‘真材實料’的。

這介紹的乃是現下陸齊的上流社會‘潛規則’。比如說在省會館一級的結構下,各州縣的同鄉會也是如火如荼的。是以,在座的這些人也可以自己來組織“同鄉會”的。縱然現下人是很少,但日後呢?人是要向前看,是要有長遠打算不是?

那“同鄉會”可是一股不俗的力量,真辦的興旺發達了,又何嘗不是叫你在中國地位日深的依仗呢?

再一個重點就在慈善。因為陸皇帝的允許,以方金芝為首的後宮眾做活動推廣人,那‘慈善’活動在全國各地都是大有發展的。

如今,各地皆已出現不少的慈善組織,打著各種各樣的名頭,揮灑著錢財在民間賺取相當大的人氣。在王承看來,就眼前的這些人物言,都是不差錢的主兒,慈善組織可不就是他們融入中國社會的一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