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潘金蓮

陸謙這一出去就是整整一天,把武大從縣衙領回家中,卻也不是事情都齊全了。中午,陸謙宴請了衙門一幹人等,那是但凡於武大事上出力者,都請到宴席上來。酒後還各有一份薄禮奉上。

晚上,則是在武大家中邀請了一幹街坊四鄰,算是給武大接風洗塵。

一更過半,陸謙才帶著滿身的酒氣回到住處。

卻不知道這一個白晝下來,可是把那獨自在家的潘金蓮煎熬的不輕。

今日清早,潘金蓮被人花錢買下,那主家就只瞧了她兩眼,願意買下來自然是因為她生的一副好顏色。可買主花了錢後卻只淡淡的與她說了兩句話,便轉身離開了。留著潘金蓮捧著一包銀錢,人都懵了。

這一走還就是整整一天。

二十貫錢啊,在那東京也夠得她一年的花銷了,而且還會過的不錯。而那房間中更有好幾十兩銀子,只被布包著放在床頭。

潘金蓮只想問那新主人一句,他就不怕她裹了錢財跑路嗎?這位道人可真真是心大。

但事實卻是,潘金蓮根本就沒想過逃跑,因為她這一跑,她就是逃奴了。逃奴是沒有人權的,是賤民,律比畜產,被當作家庭財產與雜畜、貨物同處一列,自由買賣。而現在的潘金蓮是良奴,他們來源於生活貧困的良人。以締結契約的方式,與雇主結成雇傭關系。

兩者一個很普通的區別就是,一個有戶口本身份證,另一個沒戶口本身份證。

在北宋的法律意義上,傳承自漢唐的良賤制還沒有徹底消亡。在民間,良奴賤奴被混為一談是常有之事,那只有在撕破臉皮、鬧到明面上的時候才會被意識到。而就算如此,在司法上,奴婢與雇主發生法律糾紛時,以家族同居法處置,法律上與雇主仍處於不平等地位。

但當相對於漢唐時代的奴婢,被主家隨意打殺,宋代奴婢地位的提高是實實在在的。

潘金蓮生於東京,九歲時候被她爹賣到了王家,到現在十二年了。

王氏祖籍在山東登州,打上輩人時候就在東京城裏起了鋪子,家中錢財充裕,潘金蓮在這種家庭裏長大,固然不能跟王家的女兒媲美,卻也算是見多識廣。對良賤認識的尤其清楚。

她之前被王家的家主收用,本就是奔著個‘小妾姨娘’去的。哪知道這王家的當家主母平日裏看著如萬家生佛,實際上卻把自己的男人拿的死死的。開始時候也不在意,還親口許了要提她名分的承諾,但後來見自己男人真的把潘金蓮捧在了手心,放在了心窩,不像以前的那些艷色女子只是嘗個鮮,那臉瞬間就變了。而王家的家主在自己真正變了顏色的老婆面前也萎了,沒有半分尋常時候氣勢,卻還一個勁的拖著霸著不撒手。這卻是苦了潘金蓮了,受了王家主母整整五年的磋磨。

這次王家主母趁著丈夫先走一步,趁機賣了潘金蓮。潘金蓮自然能感覺到主母的惡意,而且先前她是在整個趙宋最最繁華的東京城,現在卻被留在了清河小縣城裏,心中自然愁苦,免不了昨夜時就失聲哭了起來。接下就被陸謙的大喝給嚇的跑回房了。

她是萬萬沒想到,今天一早自己竟然就被昨夜裏大喝她的人給買下了,而那人還是個道人。

看那道人花錢的態勢,必是個不差錢的主兒。話音裏帶著東京的口腔,想也不是本地人。

潘金蓮內心裏實際上已經順從了。

這道人就算是貪圖她美色買下來,那也是有這個資本。而且歲數也不大,生的矯健雄壯,英武過人,豈是嗎王家老爺能比的?

這一個白天,潘金蓮心裏先是一陣懵逼,亂哄哄的。然後好不容易鎮定下來,慢慢的梳理出了頭緒,便認可了這個‘注定’是要趴在自己身上的新主人。中午時候還很高興的叫了一瓶果酒吃,心情愉快了很多。然後到了下午的時候,聽得隔壁院子裏有人說道江湖野道,注定不得好死,那之後她又會如何如何遭殃,又唬三魂七魄飛走了一般,直到看見陸謙平平安安歸來,才松了一口氣。

陸謙則是被她這猛烈迸發出來的熱情給搞得有些發懵,就仿佛是家生婢一般。

這潘金蓮是昏了頭了?

他手中有官契在握,那就不信這潘金蓮敢私下裏逃走。潘金蓮在王家一待十二年,逃她能逃到哪兒?以為這世道就如那才子佳人的話本一般嘛?而那王家的主母既然敢趁機發賣了潘金蓮,可見王家的家主也不是她真靠山。陸謙早晨雖然走的灑脫,卻是心中料定潘金蓮會就範。

可是現在這潘金蓮未免太過熱情了吧?

難道王家就是一座火山,那她昨夜哭泣作甚?

“好叫道長知道,那王家,吧啦吧啦吧……”

陸謙徑直問道,潘金蓮雖然有些羞怯,但還是照實說了,最後更把今日下午王家仆人的那些話添油加醋的給陸謙學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