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泰山之陽(二)(第3/3頁)

換句話說,萬有引力是天志,也是天帝的意志,這在此時不能算是錯,而且還可以借此引申出人文方面的許多內容。

神沒有錯,錯的是有人格、有自我意識的神。沒有人格沒有自我意識的神、天帝,和宇宙沒有任何的區別。

有沒有人格,區別就在於“德何以德”的疑問,好的為什麽是好的?壞的為什麽是壞的?善的為什麽是善的、惡的為什麽是惡的?

上天有好生之德,所以隨意殺人不好。

天生萬物,萬物含人,我思故我在,於是天地因為有人存在而對於人才有意義,所以人活著是天帝的意志,否則天帝幹嘛要讓人是活的呢?所以活著是天帝賦人之權,故而隨意殺人是不對的。

這兩者看似一回事,實則區別很大。

區別在於當有一天掌握了神權話語權的人說上天說要殺某個族群、種群、異端異教徒的時候,那麽也是有道理的,甚至是榮光的、有德的。

而用自然的理性去推斷,便怎麽也沒有道理。

反過來,當天帝自然沒有人格的時候,天帝創世之初,便定下了圓周率,所以導致了天下的緯度;天帝創世之初,便定下了萬有引力和質量、距離的平方有個常數,那才有了現在的世界模樣。

社會契約說是假設。天帝賦人之權也是假設。自然狀態還是假設。或者,都是假的。

但等到人們可以找到其中漏洞的時候,天下早已不是這般模樣。至於現在,由這些偽為天志的學說,卻可以推出這一次劃分貴族土地、宣揚“人無分老幼貴賤皆天之臣而人人平等”的道義。

跪坐之下的眾人,久浸墨家之義,適所說的這些內容和分地的“合自然法的法理性”等問題,也不是這些人第一次聽,做筆記的便少,點頭稱是的卻多。

適揚揚手,與眾人道:“道理,不只是說給自己聽的,也是說給天下人聽的。對於民眾,他們肯定欣喜於自己分到的土地,但也一定要講清楚,他們得到土地理所當然。”

“這便是和泗上不同之處。”

“泗上,我們既要講道理,也要讓民眾得到土地,從而讓我們的力量強大。”

“在這裏,我們可能不久就會撤走,民眾的土地會又被貴族收回去,所以我們要讓民眾知道,貴族不稼不穡便擁有廣闊封地不合理,而自己擁有土地才是理所當然。”

適指著眾人,總結道:“泗上之事,關鍵在於分,分得合理公正。而齊國之事,關鍵在於理。這一點,一定要弄清楚。”

“換言之,這裏分不重要。”

“重要的是造勢、講理、讓民眾知道為什麽要分。”

“泗上的事,可以慢慢來,溫文爾雅,公平公正,甚至可以講道理之後再贖買,使得金錢集中投入到作坊手工業中。”

“這裏,要按照之前定下的,工商業者不動、自耕自墾購買的不動。但凡是貴族的封地、祿田、包括動用封地上隸農的封建義務而開墾的‘偽公田祭田實私田’,一律一刀切,慢不得、緩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