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誅不義令(中)(第2/2頁)

適停下筆,仔細斟酌著詞匯,又道:“看上去,這兩種有區別,實際上本質上的區別並不大。”

“這兩種可能都是我們必須要警惕的。”

“從根源上解決問題,只有一個辦法:重新分配土地、取消貴族的封地、撤銷貴族對於封地的統治權。”

“分掉貴族的土地,瓦解的是這兩種可能產生的物的基礎,這也就決定了我們必須要做好你死我活的準備。”

“不瓦解土地制度,這種基礎便會一直存在,隨時可能死灰復燃。”

“瓦解這種土地制度,將意味著我們要和天下貴族為敵,不可調和。”

“武城之事,若是巨子簽發了誅不義令,那麽這些問題就不得不提前考慮。”

“借此威勢,我們可以會盟諸侯,一如當年葵丘齊桓會盟,若有人挖開黃河堤壩天下諸侯共討之:我們也可以確定我們的義的一小部分,至少做到屠城、焚城事,天下共討之,天下不討,我墨家來討。”

“但威勢之余,我們便做的有些張牙舞爪,身形畢露,天下諸侯、貴族,也定然開始緊張我們其余的義。”

“將來的大戰已經不可避免。”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輮以為輪非一曝之功。”

“為了將來的大戰,我們現在就必須要做好宣傳和準備,有些為了局勢不得不隱藏的話,已經不能夠再隱藏。只有這樣,才能夠讓民眾知道為何而戰、怎麽樣才能徹底杜絕天下的殘暴。”

“會盟諸侯,如葵丘而定義,那是治標。”

“瓦解禮法宗法、開阡陌破井田、取消貴族特權和貴族封地,那是治本。”

“若不然,今日我墨家強,魏人苦於趙中山之亂、楚人迫於陳蔡之變、齊人困於費地之爭,或者不得不成盟,遵我墨家不屠城之義。”

“將來我墨家不取天下,或是魏侯平亂、楚王變革、齊侯修養,盟約便不會有人遵守。一如第一次、第二次弭兵會一般。”

“既要利天下,便要治本。本固,標自治。”

“自子墨子創立墨家至今已六十余載。自商丘聚義而定規矩,也已經過去了二十年。”

“我執掌了宣義部將近二十年,一直小心翼翼。”

“從二十年前聚義定規矩,到彭城公造冶平叛月殺百族,宣義部的口徑是:行義。”

“自潡水之戰到前日南濟水之戰,宣義部的口徑是:約天下。”

“這約天下的說法,可能要一直沿用到此次破齊之後的會盟。”

“但在會盟之後,宣義部的宣傳一定要發生變化。不再是行義、不再是約天下,而是要變成一天下之義。”

“約天下,最多也就約束到諸侯不屠城、不弑殺、不興不義之戰。這些都是治標。”

“一天下之義,才可以做到我們的目的就是要變革天下的規矩、瓦解貴族封地這種產生殘暴不義的基礎,才能使得天下大治。這是治本。”

“宣義部一定要搞清楚我墨家宣義的這三個階段,並且迅速作出調整,以適應新的天下局勢。”

“若不然,不早作改變,遲早天下會出現泗上族一說,當與齊、楚、秦、晉各族並立,天下何談兼愛?”

在最後,適又說道:“簽誅不義之令,我贊同。”

“但是,簽發之前,必須要解決今後可能要面對的種種問題,需要整個泗上做好準備,需要墨家自下而上同義統一。”

“我不是再說小不忍則亂大謀,如果這件事還不簽發誅不義令,那麽墨家又和那些爭奪天下問鼎輕重的諸侯有什麽區別?”

“只是如果因為一時的激憤或者憤慨就簽發,其後果也是難以預料的。”

“齊國經此一戰,五年不能再履泗上。三晉鬧翻,魏人五年亦不能南下。楚地新變,貴族多叛,五年亦不能再圖淮北。”

“這一次簽發誅不義令,可以用約天下之劍的說法,說與諸侯。”

“但對於天下民眾、對於數萬墨者,必須要說清楚:天下紛爭殘暴事,不在於諸侯是否殘暴與不義,其根源是分封天下貴族擁有封田對外擴張擴大封田的制度。要解決,不是依靠約天下之劍就能解決,而是必須要鏟除這種紛爭存在的土壤。”

“斬草除根,土壤在,明年春風起,草籽隨風復又生。”

“不斬草亦不除根,將土壤刮走,澆灌鐵水,便是柳絮草籽如雪,又豈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