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私利與國利

魏擊稱善,又道:“如卿所言,中山事,了於趙。那麽中山事確輕於趙。可如今多有傳聞,有謀利商賈,在泗上成立了什麽風險投機公司,多援中山錢財火器,以謀暴利。人心求利,則天下大亂。”

“中山國本善騎馬,又有墨家馬鐙、鐵劍為助力,如虎添翼,摯恐不能守。樂羊之孫為中山謀,是不是可以讓樂羊去處置這件事呢?”

“那些在泗上謀劃在中山取利的商人,是不是可以問詢禽滑厘、鞔之適,讓他們抄沒那些商人的財產呢?”

公叔痤心想,君上這是這幾日沒休息好,竟有些不知所措。

於是小意道:“君上封樂羊於靈壽。魏的靈壽、與中山的靈壽,對您有區別,對樂羊一族有區別嗎?”

這話直擊核心,分封建制之下,對君主只有封建義務,而非是直轄之下層層遞進的官僚體系,半獨立的封地對於君主而言自己可以得到封建義務,而對於封地主人而言,這封建義務效忠於誰似乎區別不大。

公叔痤有自己的私心,現在的局面,雖說是魏擊本身對於吳起也不信任,但是承擔了排擠吳起之名的還是他公叔痤。魏擊若是信任吳起,吳起是什麽才能魏擊不是不知道,就憑公叔痤憑什麽能擠走吳起?

但是魏擊不想承擔這個名聲,那麽責任就得由想借機上位的公叔痤來承擔。

樂羊不是吳起,但是樂羊和吳起的經歷極為類似。

在才能不足吳起的情況下,公叔痤必須要用德行來證明:留下吳起是個禍害,不如讓他滾蛋。

於是他才問出了樂羊之事。

魏擊沉默片刻道:“靈壽屬魏、屬中山,於寡人有利弊。靈壽屬魏、屬中山,於樂氏無利弊。”

公叔痤借機道:“樂池乃樂羊嫡孫。樂羊當年可以吃兒子的肉,因為吃了兒子的肉可能換取相國、上卿之位。兒子沒了還可以再生。”

“現在樂羊已近六十,難有子嗣。那麽,現在讓他殺死自己的孫子,君上能夠讓他做上卿、或是封中山之地給他嗎?”

這顯然是不可能的,魏擊本身排斥那些士人。就如當年田子方教育他的話一樣,士人可以走,而自己家族的宗族族人離不開封地。士人可能今日屬魏明日屬楚,但自己公族的人最起碼還可以信任。

樂羊這個人,和吳起很相似。一個殺妻求將、一個食子求將,一個有大功困於西河,一個有滅國之勞而封於靈壽只為大夫……

公叔痤再用樂羊的事,影射吳起,告訴魏擊自己排擠走吳起是正確的,即便這樣的人有能力,但是不能夠重用。

現在經過公叔痤的點醒,魏擊已經開始把樂羊和吳起畫上了等號。

公叔痤現在要做的,就是一件事:逼反樂羊。

如果樂羊反,那麽就似乎能證明吳起若是繼續在魏,只怕將來也一樣會有禍亂。

所以只要樂羊反,那麽公叔痤排擠吳起這件事,就不是嫉賢妒能,而是提前為魏國掃清內部可能的叛亂者,實乃目光灼灼未雨綢繆的大功一件。

而要逼反樂羊,又不能說的太過明白,不能讓魏擊察覺,這正是公叔痤今日真正想說的話。

公叔痤的問題,魏擊無言以對。

還能給樂羊什麽樣的獎勵?上一次樂羊連自己兒子的肉都吃了,結果只混了一個靈壽的封地,完全被排擠出了權力中心。

那可是滅國之功啊。

中山國這麽大的土地,真要封給樂羊?那麽公族會怎麽看?樂羊將來有反心怎麽辦?如今朝內之臣,又有幾個可以替換,讓樂羊成為上卿?

魏擊搖頭道:“樂羊此人,與吳起無異。貪戀功名,無情無義,不能夠讓他做卿,也不能夠讓他封地太廣。”

公叔痤心中暗喜,臉上卻沉重地點頭道:“所以,君上想要解決中山之事,就應該用罰而不用賞。”

魏擊點點頭,似乎明白過來,又道:“那麽,以卿之見,當如何?”

公叔痤道:“可派人,將樂羊妻子、族弟等人,接至安邑。修書與樂羊,質問其孫攻打魏國的土地,他當如何?”

“樂羊有才能,如果他能夠全力為君,那麽中山余孽不足為患。想來他可以平亂。只需給他半年之期,讓他提著孫子的頭來見,那麽可以證明樂羊這樣的人還是可以用的。”

“如果您先答應給他賞賜,那麽他到底是忠於君上您呢?還是忠於那些功名賞賜呢?這是不能夠看清楚的。”

“而您不先答應給他賞賜,如果他又能夠殺死自己的孫子,證明他愛君上勝過愛他的孫子,那麽之後再給他賞賜,這才是正途。”

“如果他聽聞這些消息,便反叛投靠中山……那麽證明他本來就有反心。如果他沒有反心,為什麽會害怕把妻子族人都送到安邑呢?他在靈壽反,不過是靈壽;可若是將來成為上卿再反,那就不是靈壽可以相比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