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欺之以方真君子(六)(第3/3頁)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看到那些庶氓見到黃金後歡呼雀躍的模樣,和之前他講禮講墨家非樂節葬時神情的對比,讓他心如死灰,聯想天下,心累如二月之牛遠征之馬。

於是上車前揮揮手,說道:“那柄弓,便送那個六指的孩子了。君子之約,必不敢忘。”

公孫澤的友人悄悄摸了一把腰間的銅劍,也嘆了口氣。

本以為今天會比第三場,如果對方又贏了,或許可能會太過得意以致嘲諷連連,到時候自己便可以友人被辱為名,一劍殺之,這樣的殺人之名墨家不會找麻煩。

辱人者此時就要做好被人殺的準備,這是這時候的道理,和血親復仇一樣,是此時大家都接受的殺人理由,最是正當。

其余的罪名,就算夫子被辱,墨家人也不會接受因此而殺人的理由。

反正雙方彼此之間互稱豬狗,因此殺人,就等於逼著墨者也動劍,看誰的劍利而不是誰的理正了。

諸子之間,誰沒有完全得大勢之前,都不會因為理念問題主動動手廝殺,互相的報復誰也承受不起。

可對方最後的表現,出乎他的意料,也根本沒給他出手的機會。這時候再無故而殺,會陷朋友於輸不起而殺人的不義之名,也會讓自己成為墨者的追殺和挑戰對象。

他欣賞對方的才華,本來在上次看到九數之學後,還有些惜才之意,但今天看到這場毫無禮儀可言的比射之後,已然放棄幻想,知道對方已經無可救藥,所以更危險。

此事之後,商丘怕是又要多出一個聞名的年輕人。

此人在墨家,名聲卻不顯,那諸如公尚過、耕柱、禽滑厘這樣的人物,又會是什麽樣呢?

思慮萬千,收起銅劍,一同上了車,就此離開。

歡呼聲在馬車離開後響起,六指拿著那柄小弓,問道:“適哥,十年後真的還比?”

“比個屁。金子都到手了,輸贏已無所謂。我們要贏金子,他要的只是一句讓他覺得有希望的話,各取所需,不是很好嘛?十年後他要真記得,你好好比一場,輸了就是。”

“贏了就該有贏了的態度,免得對方惱羞成怒,跑到司寇那裏控告我,也未可知。如此一來,他真當成個事,十年之內也不好再來煩我。我哪有時間和他們爭辯。”

“要是贏了便歡呼雀躍,嘲諷不止,你沒看他的朋友都是佩劍、帶弓的?這時候殺個人也不算是什麽大事,又沒人管。覺得被侮辱了,一言不合就殺人的事城中出過多少次?這個時代,不確定自己打得贏對方,千萬不要盛氣淩人不給顏面。”

“我倒是準備了一肚子得勝不饒人的話,可是一見對方帶著弓與劍,就沒說。批判的武器,勝不過武器的批判啊。”

六指以為這就是全部,雖不太懂最後一句話,卻也覺得大概明白了是什麽意思。

正當他以為一切結束的時候,卻發現他眼中的適哥盯著遠處的馬車,像是在教育他一般,喃喃道:“再一個,這樣一來,那個學射的農家孩子也算是有機會過得好些,最起碼有機會,將來或可軍功出人頭地,這十年也不至餓死,還能學一手射術,這是做夢都不可得的好事。”

“這也算是利了一人。勿以義小而不行、勿以利少而不屑。”

“這天下啊,不就是一個又一個的人嗎?”

六指點點頭,想說自己懂了,發現適已經笑著舉著黃金走入了人群,和村社中人講起了希望。

村社的希望,也是適的希望。

適想著,最難捱的日子過去了,最喜歡的收獲要降臨了,最喜歡的金子到手了,最危險的日子混過了。

樂土幻想已經編成了讖詩,有人開始問女媧伏羲從哪來到哪去的故事,有人希望自己也成為利天下死不旋踵的墨者,有人學會了寫自己的名字,有人不遠五十裏來這裏只為聽他講講樂土的傳說。

秋天了,收獲了,墨子也該從齊國回來了吧?

適在眾人的歡聲笑語中,將目光投向東北方。

那裏是齊國。

那裏此時有個可以罩著他的老人叫墨翟。

那裏有一群死不旋踵的志士可以讓他以後不用活的這麽擔驚受怕小心翼翼。

PS:

朱極三到底是不是地中海射法的證據,不討論,僅劇情需要。

另:之前這些章都算是時代背景介紹吧,這一年是周威烈王二十一年,西元前405年,采用清華簡中宋休公子田朝聘於楚城榆關的說法,不采用此時是宋後昭公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