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9章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第3/3頁)

在大明這個年代,沒有人會跳出來講什麽人權,除非崇禎皇帝自己腦袋抽抽了,開始講人權,否則的話,全天下有資格講人權的也只有他一人而已,連皇後和太子都沒有講人權的資格。

正因為這是個不講人權的年代,所以不存在聖母洗地,也沒有什麽人權組織敢跳出來瞎逼逼,崇禎皇帝是打心眼裏熱愛大明的體制。

後世的總有些腦殘貨,月入不過三五千,沒給自己父母買過一件衣服,沒帶父母吃過一頓好飯,卻在心疼原諒那些拍支廣告都幾十上百萬,心疼那些為了追求刺激卻跑去吸白面的明星,還要原諒他們,因為他家愛豆還是個孩子——孩子你妹啊!身份證上有沒有滿十八周歲?

連未成年人渣保護法都不保護他們了,還用得著你們這些月入三五千的去心疼?人家有錢不會請律師?有孝敬給愛豆的錢,去孝敬孝敬生你養你的父母行不行?

沒有這些腦殘貨色,崇禎皇帝在大明就可以為所欲為,尤其是在面對孫之獬這樣兒的人渣時,更不用顧忌些什麽,只要朱筆一批,這些人渣就可以人頭落地了。

尤其是像孫之獬這樣兒的人渣敗類,一刀宰了他那是便宜了他,說不得孫之獬的心裏還會暗自竊喜一番。

崇禎皇帝認為,只有淩遲這一類的酷刑,才能配得上孫之獬孫人渣,才能讓那些因他而死的人瞑目。

事實上,崇禎皇帝是個講道理的人,同時也是個講究人,從來都不會簡單的殺人了事,哪怕是淩遲。

畢竟,單純的殺人屬於下下乘的手段,真正的殺人是誅心,是讓被殺者遺臭萬年,讓所有活著的人都唾罵這個被殺了的人。

也只有這樣,才能讓所有人都能記住,有些事情不能做,一旦做了,就將付出慘重到無以復加的代價,這才是崇禎皇帝的目的所在。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