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8章 朕何懼之?

溫體仁和施鳳來對視了一眼,又各自低下了頭。

今天這事兒算是完犢子了,這個該死的孫之獬幹點什麽事兒不好,非得要摻合到福壽膏上面來?

福壽膏的壞處別人不清楚,身為內閣首輔的溫體仁,還有在日本親自經手了福壽膏交易的施鳳來怎麽可能不清楚。

用不了多長的時間,鐵打的漢子也會變成弱雞,泯滅人性,過量之下還極易猝死,這東西的危害這麽大,崇禎皇帝也早有旨意,誰碰誰死,而且是帶著全家老小一塊兒去死。

更為可恨的是,孫之獬這個混賬東西是文官——他哪怕是個武將呢,哪怕是個勛貴呢……

崇禎皇帝原本對於文官就有看法,現在孫之獬這個王八蛋突然跳出來搞了這麽一手,今天這事兒,絕對不是一兩個人頭就能圓過去的。

沉吟了一番後,溫體仁才躬身道:“啟奏陛下,既然已經出了這档子事,便該當有司嚴加追查,好生查清這福壽膏的來歷,還有涉案人等,宜早加捉拿歸案才是。”

崇禎皇帝點了點頭,扭頭吩咐道:“傳詔,今日所抓之賊子,由天津錦衣衛追查下去,必要時可以調動隨行京營,將與此賊相關之人全部糾出來,一律鎖拿九族人等。命登萊衛配合登萊錦衣衛百戶所,清查所有福壽膏,無論事涉何人,一概拿下相關人等並其九族,押解入京,孫之獬及其九族押解到天津來見朕。另,登萊巡撫治下不嚴,著罰俸半年,革職留任,以觀後效,若再有此等事體,定斬不赦。”

王承恩躬身應了,自去擬旨,溫體仁卻又躬身道:“啟奏陛下,福壽膏之害縱然極大,然則並無先例,牽連九族是否過了些?”

溫體仁實在是擔心,這個案子都不需要太大,只要牽扯出十來個人,他們的九族之人加到一起,估計就妥妥的幾千上萬了,搞不好都能搞到兩萬以上。

崇禎皇帝卻輕眯著眼睛道:“朕記得當初在京城之時就說過,誰敢碰這東西,罪同謀逆,除本人淩遲外,亦要牽連九族!至於並無先例,那就由他孫之獬開此先河!”

氣哼哼的端起茶水抿了一口之後,崇禎皇帝又接著道:“既然溫愛卿說牽連太廣,那麽朕也不是不講情面的人。這樣兒吧,凡涉案之人,其本人處淩遲,誅三族,余者發配給鐵道部作為勞工,為期十年,溫愛卿以為如何?”

溫體仁躬身道:“陛下仁慈!”

就這麽著吧,能少殺點兒就少殺點兒,大明還缺人呢,現在一次性殺這麽多,對於陛下的名聲有影響不說,還浪費了那麽多的勞動力,倒不如只誅三族,剩下的發配充當勞力,既為陛下博了美名,又解決了一點兒人手不足的問題,這才是真正的一舉兩得。

只是說完這些人的處置事情之後,崇禎皇帝又將算盤打到了修改大明律的上面:“時易事移,太祖高皇帝所立大誥,還有大明律,是不是該修一修了?”

溫體仁心中忍不住想要哀嚎上兩嗓子——自己這到底是造了什麽孽啊!

皇帝陛下跑出去足足一年多的時間,開疆擴土無數,可是這性子什麽時候能改一改!

縱觀大明歷代皇帝裏面,就算是最能折騰的正德皇帝,比起眼前這位來也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不值一提!

現在就把目光盯向了大明律?這玩意是這麽好修的?

問題是,崇禎皇帝這回是真的打算修改大明律,因為這大明律,說白了,還是禮法那一套,而不是刑法。

在中國古代法律中,禮占有重要位置,“為政先禮,禮為政本”,禮既是道德規範,又是法律規範。

秦始皇以法治國,西漢初期大體上是“霸王道雜之”。

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儒家思想成為主導的政治思想,以其為基礎逐步形成了以禮法合流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體系。維護“三綱五常”成為封建法典的核心內容,德主刑輔、禮刑並用成為法制的原則。從“引經決獄”,實行秋冬行刑,到“十惡大罪”和“八議”的規定等,許多法律內容都是以儒學的等級倫理關系作為定罪或赦免的標準,並為歷代統治者所尊奉。

西周法律有“凡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的規定;漢代有“先請”之制,對犯罪的貴族官僚的審理,要先奏請皇帝。魏律根據《周禮》的“八辟”規定了“八議”。至隋、唐,封建特權法相因沿襲又不斷發展,《唐律》規定的“議”、“請”、“減”、“贖”、“官當”等按品級減免罪刑的法律制度是集中的表現。唐之後,宋、明各代法典均將其作為重要內容加以肯定。

總而言之,大明律也根本就沒脫出這一套的框架去,整體上還是禮刑並用,之後形成諸法合體,兼有訴訟、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