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嶽飛之死與暴力均衡(第4/5頁)

四、內憂超過外患

紹興十一年(1141)夏歷11月,趙構與金國簽訂紹興和議,宋朝皇帝接受金國冊封,每年向金國進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數量不變。兩國以淮河為界。

如前所述,一旦敵國真不想打了,準備裁軍了,本國裁軍或曰自毀長城的條件就成熟了。這時,趙構終於有了選擇空間:他可以恢復傳統,改革“家軍”體制了。換句話說,國際的暴力均衡確立之後,金國的致命威脅下降之後,內部的異己之患便升格為頭號大患。

宰相秦檜的養子秦熺留下的一段記載,可以印證上述計算:“主上聖明,察見兵柄之分,無所統一,乃密與檜謀,消尾大之勢,以革積歲倒持之患。”可見,“太阿倒持”之患已在皇帝心中郁積多年。按照主和派的說法,這種危險隨著金人威脅下降而更加突出:“有識之士方懼金人之平,四方底定,而此輩跋扈自肆,意外事有叵測者。”

“叵測”二字用得極其精確。嶽飛會反叛嗎?不一定。那麽,嶽飛不會反叛嗎?也不一定。即使嶽飛不想反,他的部下也可能反。當年趙匡胤就未必想反,但他的部下追求富貴,非擁戴他當皇帝不可。鬧到沒有退路的地步,不想反也得反。更何況,嶽飛對皇帝的議和政策是有意見的,對不增加自己的兵權早有不滿的表示,一再沖皇帝撂挑子。南宋初期的軍事體制缺乏節制手段,主要依賴部下的忠心,嶽飛的心中有了不滿的影子,這讓皇帝如何安心?

最要緊的是,嶽飛擁有反叛的實力。嶽家軍有十萬兵馬,占全國兵力的四分之一強。而且,這支軍隊的戰鬥力極強,民間聲望極高。敵人說:撼山易,撼嶽家軍難。嶽飛本人熟悉經史,禮賢下士,溫和有禮,為人清廉,賞賜一概分給部下。這簡直就是活聖人。嶽飛死後多年,他的眾多部下還聚在一起,聯合起來為他申冤,並且哭聲震天,場面感人——可見嶽家軍多麽團結。這支軍隊的口號是: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聯想一下趙構對兀術的評價——雖然強大,專以殺戮殘忍為能事,不顧人心向背,我知道他不會有什麽大作為了——嶽飛該有多大的作為?這樣的暴力集團不反則已,一反就可能天塌地陷。

此時此地,對皇帝來說,選擇變得很簡明:或者廢掉嶽飛,或者不廢嶽飛。對嶽飛來說,選擇也很簡明:或者服從,或者反抗。對皇帝來說,嶽飛將采取什麽策略是不可測的——“叵測”。但是歷史經驗和親身經歷告訴他,歷代武將在“叵測”的選項中填空時,只要勝算較大,往往要選“反”。不反的還要後悔。

那麽,對皇帝來說,究竟是把自己和帝國的命運寄托在“叵測”之上呢,還是讓秦檜出面幹一次臟活兒呢?在皇帝眼中,一個好人可能的冤屈,與趙家江山的安全穩定相比,孰輕孰重?這還用問嗎?

追問這種問題的恐怕只有“純儒”。皇帝不會問,法家不會問。按照孟子的說法,“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然而,我們的帝國傳統,總是儒表法裏、王霸道雜,以“行詐使力”為看家本領,實際決策所依據的是利害計算而不是道德信條。即使考慮道德,按照普列漢諾夫的說法,道德裏總是包含算術的。用我們熟悉的話說,就是“要顧全大局”。比起 “天下蒼生”來,個人的一點冤屈算得了什麽?

哪種老虎最安全?死老虎最安全。是老虎就該死。在這個意義上,嶽飛得到的“莫須有”罪名是一個非常貼切的罪名。宋太祖說,臥榻之畔,豈容他人酣睡。更何況酣睡的是一只猛虎。至於具體手段,究竟是“杯酒釋兵權”好,還是流血殺人好,也不是可以自由選擇的。面對弱者,皇帝不妨大度一些,贏得仁慈之名。面對嶽飛這種級別的強者,皇帝缺少表現大度的實力和自信。他們不敢給對方留下還手反擊的機會,不得不采用讓皇帝聲譽蒙羞的手段。當然,皇帝也有遮羞的辦法:一是蒙蔽視聽,硬說人家要反;二是轉嫁惡名,讓秦檜替他背黑鍋。

趙構對嶽家軍的畏懼非同一般。他必須把不仁不義擴充到嶽飛之子嶽雲和親信將領張憲身上。李亞平寫道:1141年農歷12月29日,皇帝批準賜嶽飛死,同時將張憲和判刑兩年的嶽雲一同處死。

趙構的選擇對不對?

從國際關系的角度看,嶽飛死後,和局維持了二十年。1161年,企圖一統天下的金國皇帝完顏亮(海陵王)背盟南侵,在長江防線受挫,引發內亂。再次議和,邊界依舊。1206年,金國在蒙古的打擊下國力衰弱,宋乘機伐金,失利之後議和,邊界依舊。1217年,金國為躲避蒙古大軍南遷,與宋開戰,互有勝負。宋對金的弱勢均衡維持了九十多年,直到到1234年,蒙宋聯手滅金。趙構對兩國均勢的判斷並無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