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曹錕賄選(第3/6頁)

“票價問題,以多方之磋商,析為分團分省或個人直接三種,經甘石橋長安飯店等分頭接洽,均已談有眉目。前日晚間,即在甘石橋簽發,聞到甘石橋領取支票者,截至昨晚有四百余人,其撥款之銀行為大有銀行、鹽業銀行等三家,簽字為‘潔記’兩字,支款數目及簽名騎縫三處均蓋有青色長圓木戳,內系‘三立齋’三字,有月份而無付款日期。聞普通者為五千元,其有特別關系者或一萬元或七八千不等。今昨兩日即已有人持此支票往大有、鹽業等銀行照票,以定真偽。持有此票之議員,莫不欣欣有喜色,而主持賄選的王承斌,連日亦密令直隸財政廳長金某解款來京,分儲各行,以堅議員之信用。而一般腦筋靈敏之議員,以為前此提議原有儲諸外國銀行之要約,今皆改在本國銀行,能否靠得住,此時尚未能作數。兼以前此直派密議,本有選舉過後抹臉不認賬,犧牲一二銀行之傳說。此種實行賄賂之支票,打不起官司,告不起狀,將來能否作用,恐非至選舉過後,不能明白也。”

賄選形勢,在12年10月4日急轉直下,這一天流會了44次的憲法會議開成,到會議員550余人,是自6月13日政變以後從來未有的盛會。由於憲法會議開成,4日下午吳景濂遂以總統選舉會名義發出通告:

“啟者,茲定於十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時開總統選舉會,依法選舉中華民國大總統,特此通告。總統選舉會啟,十月四日。”

550余人,與法定選舉總統的人數尚差30人左右,不過大選派認為另外還有五六十人已接洽好,這些人只出席大選會而不出席憲政會議。

關於幕後的票價問題,由於王承斌等不分晝夜在安排,據說已在甘石橋俱樂部親領或代領支票的,至4日中午,已有576名,尚有十四五人不肯領錢,這些人均為蒙古王公豪富,他們都不重金錢,而要官職。據說另有多人住在天津,因為反直色彩太濃,卻對於5000元有興趣;他們和大選派接頭,準於開會當天到北京,投票後即領款,領款後即返天津,同時提出條件,不許將其姓名宣布。大選派樂觀地估計,投票選舉總統時,曹錕可得近600張票,預計超出583票之法定票數。

眾議院為了選舉總統會,大加整理,4日下午秘書處加班布置,象坊橋一帶,軍警和保安隊加崗布置,警察且挨戶通知懸旗,慶祝選舉總統。秘書處並準備在選舉會這一天準備1000份午餐茶點,以免選舉人受饑渴之苦。至於安全方面,準備入場加以檢查,不但旁聽人員須接受檢查,即議員中有問題的,也不客氣,需要搜身。這當然是怕這個“堂而皇之”化了巨款投票的選舉會發生炸彈案。

10月1日起,賄選的總部已經分別填送支票,有浙江籍的眾議員邵瑞彭取得支票後,就把它印成正反兩面,於10月3日向京師地方檢察廳告發,請依法偵辦起訴,並通電各省,揭露賄選經過,有賄賂的支票為證。北京的地方檢察廳在直系勢力範圍內當然無所作為,可是這一個行動也足以打擊大選,使之掃興。

很多省份都對該省籍議員接受賄選支票的予以聲討,否認其代表身份,有的還宣布開除其省籍。

不過賣身的議員則笑罵由君,收款由我。

民國12年10月5日上午10時北京總統選舉會召開成功。開會時間原定10時,可是議員們闌闌珊珊,到齊時已經11點52分。吳景濂宣布開會,報告簽到人數計參議員152人,眾議員441人,共593人。出席人數585人,已足法定人數。於是推定檢票員16人,吳景濂並報告投票方法。下午2時正式投票,至4時完畢,當眾點票,結果投票總數為590張,曹錕得票480張,獲選為中華民國大總統。其余得票人有:孫文33票,唐繼堯20票,岑春煊八票,段祺瑞七票,吳佩孚五票,王家襄二票,陳炯明二票,陸榮廷二票,吳景濂、陳三立、張紹曾、張作霖、陳遐齡、唐紹儀、汪兆銘、王士珍、谷鐘秀、譚延闿、盧永祥、李烈鈞、高錫、符鼐升、姚桐豫、胡景翼、歐陽武、嚴修各得一票。還有廢票12張,中有孫美瑤(臨城劫車案的匪首,受招安後為旅長)一票,“五千元”一票,“三立齋”三票。

關於這一幕醜劇,北方報紙曾有詳細記載,特抄錄如下,以存真實:

十月六行《北京報》雲:北京之總統選舉會,經王承斌、吳景濂等極力拉攏之結果,昨日(五日)居然開成。曹錕以四百八十票之大多數(投票總數五百九十),於金錢支配下,裒然當選。以視民元之袁世凱,民五之馮國璋,均經決選,始能產出,尤為生色。金錢之魔力,誠可畏也。四日之夜,甘石橋之大選籌備機關,通宵達旦,活動不休,夜分門前猶有汽車六百余輛。該俱樂部中原有五大客廳,卒以來者過多,幾無立錐之地,喧鬧終宵。支票計發出六百零數張,而大選派對於人數一層,始略為放心。五日晨內外城各大街商鋪,即由警察挨戶勒令懸旗慶祝。順治門內外,十步一兵,五步一警,荷槍實彈,如臨大敵;國會街一帶,警備尤嚴。眾議院門前有營帳數座,是為軍警休息之地,制服軍警約有五六百人之多,私服暗探數亦如之。眾議院圍墻以外,配置軍警偵探之數,亦不亞於門前。軍警當局如王懷慶、聶憲藩、薛之珩、車慶雲等,均親自蒞場,指揮監督,足見特別鄭重。旁聽席中,亦有偵探數十人,往來監視。而女旁聽席中,亦有女偵探,殊不能不令人嘆服其戒備之周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