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四、黎元洪引狼入室(第4/6頁)

6月14日下午3時,張勛偕同李經羲、張鎮芳、段芝貴、雷震春等乘專車到北京。黎派丁槐、鈕傳善、方樞為代表,到站歡迎的還有北京軍警長官江朝宗、陳光遠、吳炳湘等。由前門車站到南河沿張宅,沿途用黃土鋪在地上,軍警夾道警戒,並分段布置辮子軍的步哨和崗位,城樓上和墻上都站有全副武裝的兵士。這是以前皇帝出巡的氣派。張勛的汽車所經路線,先派馬隊驅逐行人,東城和西城的交通斷絕達4小時之久。在警戒線內。行人不能通過,但是一切外國人卻不在此限。黎早已傳令打開中華門迎接張勛。從民國成立以來,中華門為了迎接貴賓只打開過三次:第一次袁世凱迎接南京政府派來的宋教仁等五專使,第二次迎接孫中山,這是第三次。北京市民從門角彎裏偷看“張大帥”,只見他頭戴瓜皮小帽,帽子中央嵌有寶石一方,腦後垂有大辮,身穿紗袍,套以佛陀金邊的玄色大馬褂,腳穿烏緞鞋。這真是一個不倫不類的大怪物。

張勛晉京的一天,伍廷芳父子悄然離開北京。

張勛的架子真大,到京的當天並不謁見那個望眼欲穿的總統,雖然公府正在懸燈結彩等候著他。15日晨,黎派夏壽康、鈕傳善到南河沿張宅面邀。一直到9時,張勛才乘汽車出門,先訪王士珍,後到總統府。黎備有豐盛的筵席與張勛共進午餐,並邀王士珍、李經羲、江朝宗等作陪。張勛在宴會上用書面提出解散國會以外的解決時局辦法五條:

一、組織責任內閣;二、召集憲法會議;三、改良國會規制,減少議員名額;四、赦免政治舊犯;五、摒退公府僉壬。

此時黎已經失去了抵抗,就在條文上親筆批明:“交院分別辦理”。張勛還在口頭上補提了三個條件:

一、請將優待清室條件列入憲法;二、請訂孔教為國教;

三、請批準定武軍(辮子軍)增招軍隊二十營。

關於制憲問題,張勛主張援引民國元年南京臨時參議院的成例,由各省推派代表二人,組織憲法會議。黎也向他反提了四個條件:

一、獨立各省取消獨立;二、天津總參謀處撤銷;三、各省軍隊撤回原防;四、各省不得扣留中央稅款。

張勛變成北京政府的新主人,他在謁黎後通電獨立各省說:

“入都後,折衷各方意見,條舉磋商,如組織責任內閣、召集憲法會議、改良國會規則、減少議員額數、赦免政治舊犯、摒退公府僉壬等事,均蒙主座批準。……各省宣告脫離之始,所提條件雖有不同,而其大端要不外乎此數者。今者既經解決,則收束軍事,亟應實踐前言。電到之日,請即取消獨立名義,其軍隊已出發者,即日調回原駐地點。勛俟布署稍定,亦當率隊歸徐。”

同一天,王士珍、張勛、江朝宗三人聯名致函徐世昌、段祺瑞、請其勸告獨立各省取消獨立,並表示擁護李內閣的態度,康有為也同時通電獨立各省勸其取消獨立。電報中稱贊14省督軍呈請解散國會為“大有功於民國”。電報憤慨地說:“大總統以解散國會為慚德,伍總長以堅不副署為守法,各報幾以解散國會為不道,南方各省欲借解散國會興師討罪,震驚全國。豈忘國會之萬惡,而暴民應專制以亡國乎?”他又否定《臨時約法》應當繼續遵守。電報說:“《約法》非吾四萬萬之民意也,不過十七省都督之代表以兵力強為之。今十四省督軍以兵力散之,出爾反爾,乃其宜也。”

16日,張勛頭戴紅頂花翎,偕同定武軍四個統領乘汽車到神武門,換乘肩輿到清宮,由清室內務府總管世續導入養心殿謁見溥儀。張勛行跪拜大禮,自稱奴才恭叩聖安。溥儀賜坐,賞以紫禁城騎馬,四個皇妃也都到養心殿來和他接談。溥儀賜宴,並賞以古磁及名畫多件。接著又到東交民巷遍訪各國公使,日本林公使設宴予以招待。

張勛到北京的這天,也正是他的八面威風發展到最高峰的一天。從這天起,他的威風開始逐步下降,根據徐州會議的決定,對於一切有關國家大計的問題,得由大盟主全權處理,事後再以文電通告有關各省。張勛到北京後,就是以大盟主的資格對有關各省發號施令。但是問題也就發生在此。以前無論袁世凱或者段祺瑞當權的時期,都把各省軍閥當作天之驕子,遇事要和他們商量,不商量就行不通,因此養成了各省軍閥人人目空一切。袁、段都是北洋派的領袖,尚且如此遷就,張勛何物能夠自居於各省軍閥之上而向之發號施令;督軍團裏面有段派,也有馮派,此外大小頭目也沒有真正甘心充當張勛奴才的人。在督軍團向黎進攻的時候,必須推出一個人來出面,張勛才得風雲一時,現在黎的抵抗力已經不存在,而這個大盟主還要獨斷獨行,大家豈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