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二次革命”的必然性及意義所在

宋教仁被刺是“二次革命”的導火索之一。傳統的中國近代史書寫,幾乎無一不把袁、趙視為主謀,因此,對於“二次革命”,基本上也都是把它視為一場反對袁世凱獨裁統治與保衛民主共和制度的戰鬥而加以肯定。但近些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研究者對民初歷史投入熱情和關注,特別是對袁、趙是否為宋案主謀提出質疑,相應地對“二次革命”的認識也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當中有些看法很流行,但很有必要加以辨析。

首先有一種看法,認為國民黨應該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宋案,不該訴諸武力。如唐德剛認為,宋教仁案“人證、物證均十分完備,在全國人民眾目睽睽之下,如作公開審判,對中國由專制向法制轉型,實在大有裨益。不幸原告、被告兩造,當時皆缺乏法治觀念,思想都甚為落伍,舍法院不用,而使用槍杆,就使歷史倒退,遺禍無窮了”。[192]袁偉時認為,“宋教仁案是刑事案件”,國民黨“為了一個刑事案件,就可以舉兵推翻合法政府,這是把政治和國家命運當兒戲”。[193]這樣的看法實際上無視乃至歪曲了宋案發生後國民黨為解決雙方矛盾曾在法律上做出巨大努力的基本事實。袁世凱為了應對宋教仁被刺給自己帶來的沖擊,將宋案定性為刑事案件、法律問題,不許國民黨人和輿論將其與政治問題混為一談。而當國民黨人克服內部意見分歧,試圖通過法律途徑搞清宋案真相的時候,卻發現兩名被告遲遲不能到案。原來,唆使殺人犯洪述祖早就被袁世凱故縱到青島德國租界當中去了,而與刺案雖無關系但牽涉宋案其他案情的國務總理趙秉鈞,雖然兩次接到上海地方檢察廳傳票,卻在袁世凱支持下,以種種理由拒不到庭。顯然,並非國民黨不願或沒有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恰恰相反,是袁世凱阻斷了國民黨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的希望。其實,章太炎早就清醒地看到了這一點,他說:“中山、克強均主張穩健,以法律解決,我恐怕做不到。試問:殺人正犯能到法庭受審判乎?若其不能,此案即非僅法律所能解決。”[194]這種情況出現,當然是因為對雙方而言,宋案根本就不是單純的刑事案件或法律問題,否則也就不會導致後來“二次革命”的發生了。

又有一種看法,認為國民黨發起“二次革命”的理由並不充分,甚至認為“師出無名”。如楊天宏指出,“在沒有找到袁世凱就是宋案‘主謀’的直接證據、袁‘帝制自為’的陰謀尚未充分暴露且自身力量不足以推倒袁氏的情況下”,孫中山“貿然發動‘二次革命’,無疑是其政治寫作中的一大敗筆”。[195]袁世凱是否在1913年就有“帝制自為”的想法,姑且不論。就指控袁、趙主謀刺宋這點來看,國民黨的確犯了大錯,但如果因此便認為“二次革命”“師出無名”,實際上是將“二次革命”的目標貶低到了為宋教仁報私仇的層次,而這與國民黨標舉的反對袁世凱破壞民主共和、實行獨裁統治的目標根本不在一個層面上。事實上,隨著中華民國建立,民主共和的制度框架雖然確立起來,但作為當權者的袁世凱及其支持者,往往並不按民主法律原則行事,所以我們才會看到袁世凱在國會以外自行組織“憲法起草委員會”,甚至利用洪、應這樣的人,收買議員、收買報館,操弄憲法起草;才會看到袁世凱為了打擊政敵,支持洪、應圖謀購買所謂“劣史”損毀反對黨領袖聲譽;才會看到洪、應因構陷陰謀未果,擅自殺宋,而袁世凱為了避免自身受到沖擊,不惜阻斷法律解決途徑;也才會看到袁世凱借助國家機器壓制反對黨聲音,並在軍事上步步緊逼。這樣,我們就會發現,國民黨起而反抗,其實有很多理由,並非“師出無名”。

還有一種看法,認為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違背民意,不得民心。如章開沅認為,“當時輿論多數是傾向於袁世凱這一方面的”,國民黨發動“二次革命”,“沒有真正的考慮到人心的向背,當時經過了辛亥革命那一場大的社會動蕩以後,老百姓還是希望安居樂業”。[196]楊天石也認為,“辛亥革命以後,社會心理的普遍狀態是希望和平,希望安定,希望在袁世凱的統治底下,中國的道路能夠走得比較順利”,“所以當孫中山要舉行‘二次革命’的時候,應該說社會的同情並不在孫中山身上。不僅社會輿論普遍地不贊成搞‘二次革命’,連國民黨裏邊的大部分人也都不贊成‘二次革命’”。[197]然而,所謂“民心”“民意”,站在不同政治立場上的人所看到和感受到的是不同的。有人認為“二次革命”不得人心,可在孫中山眼中,卻是宋教仁被刺後“人心激昂,民氣憤張”。[198]章太炎也說,“此案發生,各省人心異常憤激”,並進一步引申說:“使政府平日施政大公無私,為人民信仰,則宋案發生,人心必不如是憤激。因政府平日行為極謬,國民已大受痛苦,故宋案發生,國民震怒,幾不可遏,此亦公理不滅、人心不死的明證。”[199]可見袁世凱的統治並不是完全得民心的,當時白朗起義蔓延鄂、豫、皖、陜、甘五省,歷時三年之久,便是證明。而且,所謂“民心”“民意”,也是可以制造出來的,袁世凱後來復辟帝制,不就曾假借“民意”嗎?實際上,早在宋案發生當時,袁世凱就已經可以很純熟地使用這一手法了。一方面以強力壓制國民黨批評政府的聲音,另一方面不斷在幕後制造輿論,攻擊國民黨人,或借“國民黨某君”名義,或借北軍中“某軍官”名義,或借“某西報”名義;或代表政界,或代表軍界,或代表商界。於是,袁世凱及其政府就被樹為“民意”代表,而國民黨則被描畫成一群破壞建設、分裂南北,企圖發動“二次革命”的暴民。《民立報》曾專門揭露政府以“險惡手段”,“造作種種蜚語,以惑聽聞而亂是非”,導致“淺識之徒,被其蒙蔽,民不安枕,商賈裹足”,“然常人習焉不察,反以政府之倒行逆施為是,以國民黨之力伸公義為非”。其目的就是要將國民黨樹為靶子,“逞其殺伐之野心,以一網打盡民黨”。[200]孫中山後來總結“二次革命”失敗的教訓時,後悔在宋教仁被刺後人心激奮的情況下沒有立即起兵討袁,使得袁世凱得有機會“收買議員,收買軍隊,收買報館,以推翻輿論”,[201]可謂血的教訓。可見,所謂“民心”“民意”,是不能夠僅僅看輿論宣傳的,尤其不能僅僅看強者一方的宣傳。我們當然不否認,經過辛亥革命之後“民心思安”,但當我們做出“二次革命”違背民意、不得民心這樣的判斷的時候,其中實際潛藏著危險,有些過於簡單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