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玉米面和紅薯粉(第2/3頁)

月初的時候孫小妹有信過來,垸田內,第一期,最後一季雜交水稻長勢良好,上一季的產量,達到了十一石二,即一千三百四十四斤,而這最後一季,如果能再度增加幾十斤,應該能達到預期產量,如果能種出一千四百斤以上,那麽當下的雜交水稻最高畝產,就算是與後世九十年代看齊了。

農作物高產,在除去蟲害因素之外,還有兩個方面主因,一是種子本身的進化,讓不完美基因變的完美,這就是雜交稻種所追求的,這一點,在當下,有一些優勢,那就是各地產出的原種野生稻種比較多。

第二點就是肥料保障作物各方面營養充足,這就跟人吃多了高熱量食物會長胖一樣,肥料,就是農作物的高熱量食物。

在科技水平無法達到生產化工肥料,幫這些作物全方位的補足營養的時候,孫享福采用用的是多次追肥的辦法,在作物可承受的範圍之內,讓它一直吃飽,兩個胖子,生出來的崽,基本也是胖子,目前看來,效果還不錯。

當然,他是不建議百姓們也用這樣的方式,去提升產量,因為這樣需要投入的人力,肥料成本太大了,只需要專業的人,有一個育種基地,幫百姓們培育出最好的種子就好。

所以,即便是孫享福第一期的稻種達到了預期目標,所產出來的稻種,交給百姓們去種,他們最多也就種出個十石左右的畝產,就頂了天了,這與肥料的肥力,除蟲,除雜草的技術達不到標,也有很大關系。

一千二百斤左右的產量,雖然與後世江漢平原地區,普遍畝產兩千斤的水平,差著七八百斤,但在這個時期,已經足夠了,因為現在並不需要養活那麽多人。

至於非垸田區域的百姓,他們或許能夠種個七八石左右的產量出來,但是,現在大唐的農作物豐富了,未必需要都種水稻,在競爭不過別人的方面,與別人競爭,是很愚蠢的做法,選擇新興經濟作物,玉米,或者各種蔬菜作物,就是不錯的選擇。

就嶺南玉米田的長勢來看,它的產量,還是不錯的,而且種植起來,比水稻輕松的多。

“老師,那些種玉米的瑪雅人這幾天經常說,咱們這個地方太神奇了,種出來的玉米,居然比他們那裏的棒子大的多,顆粒也更加飽滿。”李泰在城門口迎接到了孫享福之後,喜滋滋的道。

“他們此前連整田,施肥,追肥,除蟲害,割苗,這一類種植玉米的基礎知識都不懂,那裏能夠種出高產的玉米來,對了,他們怎麽知道玉米的棒子大,是不是偷吃了?”

孫享福一眼瞪過來,李泰頓時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道,“呃,那些瑪雅人說,嫩玉米煮出來最好吃了,為了討阿月開心,我便摘了一些煮來食用,很甜,她很喜歡吃。”

孫享福就知道是如此,白了他一眼道,“她喜歡吃玉米沒用啊!關鍵是她喜不喜歡你。”

聞言,李泰臉色有些垮,不過,片刻之後,他又挺起胸膛道,“我一定會讓她喜歡上我的。”

孫享福給了他一個鼓勵的眼神道,“我覺得你應該是能做到的,只要你不斷的努力,讓自己變的更好就行。”

戀愛,是能改變一個人的,尤其是當戀上的是一個有自己的思想,比較獨立的女性的時候,李恪如是,李泰也如是。

事實上,偷吃玉米的不僅僅是李泰一人,馮盎嘴饞的時候,也吃了不少,只是這東西進入枯老期之後,煮出來就沒那麽好吃了,馮盎的牙口,也不適合啃老玉米,所以,一收到孫享福回城的消息,已經在城裏收拾好行裝,準備起行去江陵的馮盎,就找了過來。

“正明啊!這玉米產量雖高,但老了之後的口感,卻是不如米麥,更加不如土豆紅薯,頂多能算作是粗糧,它的價值,恐怕不會太高。”在李泰的總管府衙門的客廳落坐了之後,馮盎一邊品著茶,一邊道。

孫享福笑了笑道,“您吃米麥還脫殼吧!這老玉米啊!它也是要磨粉,篩去粗糙的部分,做成面食才好吃,而且,它的營養價值,可不比米麥差,有降血脂,降血壓,抗血管硬化,抗衰老等好處,是非常適合作為主糧的。”

玉米是後世公認的‘黃金作物’,但真要把它做到好吃,還需要費一定的功夫,至少,需要研磨的比較精細,然後通過多道工序,篩除雜質,如果能細到像後世的機器磨成的粉末一樣,做出來的玉米面條,玉米饅頭的口感,是可以達到不輸給小麥的程度的,因為它有天然的復合糖甜味加成。

馮盎聞言,恍然大悟道,“原來是老夫的吃法不對,你還別說,吃了這玉米,老夫出恭的時候,松快了許多,整個肚子都輕松了些,確實有它的好處,至於這如何磨面做吃食,你可得快些教給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