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5章 荊券

發生在七月初八的柳樹裏殺人案,最初由涢水鄉嗇夫、遊徼共同審理,縣裏派出的令吏加以協助。偵破的重點放在死者“葦花”的丈夫,一名獵戶身上,遊徼叔武認為,定是獵戶回家發現妻子與人偷情,一怒之下將二人殺死。

於是官府急令當地亭長、裏正緝捕那獵戶,一天後,在獵戶捕獵的山林發現了他的蹤跡……

獵戶名“貂”,三十多歲年紀,當鄉亭亭長帶人找到他時,他正蹲在地上布置獸夾,還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麽,便突然被按倒在地後,只能下意識地大呼冤枉!

“現在才喊冤枉,晚了!”

貂立刻就被帶到了鄉嗇夫治所,在他妻子的屍體面前,如遭雷擊,再聽說妻子是與他人通奸時被殺的,更是一時無法接受,腳下站立不穩,一屁股坐在地上。

遊徼叔武認定獵戶就是兇手,便再三逼問,但獵戶都矢口否認,堅持說自己沒有殺人!

“吾妻縱然對不起我,但我也不至於殺了她!”

叔武怒極,都已經打算對他用刑了,好歹被令史怒給攔了下來。

“遊徼,律令有言,毋笞掠而得口供為上,笞掠則為下乘手段,還是讓我先問問吧。”

在怒看來,貂作為第一嫌疑人,的確有作案的動機。但前提是他事先知道妻子與人通奸一事,看此人的反應,似乎此前從未知曉,唉也真是個木訥的老實人。

而且貂被抓獲時,依然在他狩獵的地點布設捕獸陷阱,除非他先殺了人,再氣定神閑地返回狩獵點,裝作若無其事,但這可能麽?一般來說,殺人後,都應該立刻亡命才對。

怒傳喚了幾名砍柴人,他們過去幾天都和貂住在一起,可以作證,案發的時候,貂仍在山中,不可能突然飛躍十多裏山路,回家中殺人。

如此一來,貂的殺人嫌疑便基本被排除了,遊徼只好不情不願地放人。

等貂背著他這些天打來的獵物,回到柳樹裏,看著依然被繩索、白灰環繞的屋舍,還有那一攤攤早已幹涸的血跡,只感覺自己暈頭目眩,不知如何是好……

……

而對案件的偵查,在排除情殺的可能後,也不得不開始尋找新的方向。

只可惜兇犯留在現場的證據並不多,除了那把十分常見的短刀外,就只有在門外草叢裏找到的那枚荊券了……

秦國男子佩戴刀劍十分普遍,所以光靠一把刀,去甄別兇犯,無異於大海撈針,於是叔武便傾向於從荊券入手查起。

荊券,就是商人貿易用的契券,因上面的刻齒仿佛荊條上的刺一般,故有此名。秦律規定,凡是超過一百錢以上的買賣,是要給契券的,正所謂“別契券者,所以為信也”。達成交易後,賣家要在木板上寫下交易物品、價錢,然後鋸成兩半,買賣雙方各持一半。

而且根據貿易物不同,做券的材質也不同,有竹木、有桑木,至於何種材質對應何種貨物,只有專門管理市場的官吏和那些商賈才分得清。

叔武立刻讓人去鄉市尋找市掾吏,詢問這枚荊券的用途,是哪個行業用的,值錢幾何?

很快就有了結果,市掾吏回復說,這是繒帛貿易中用到的荊券,竹券上有十一個券齒。按照販繒帛這行當的規矩,每匹繒帛值一百八十,所以每齒折合一百八十錢,那麽這枚竹券的價值相當於一千九百八十錢……

“兇犯一定是個商賈!”叔武仿佛找到了新的方向,目光炯炯地篤定道。

怒卻有些遲疑:“他為何會將這枚荊契遺落在門外溝邊草叢裏?”

荊契是很重要的信物,商家所賣物品、錢財和券的數量對不上,也要受到集市官吏處罰,所以商賈們都格外小心地保護著,更別說隨地亂扔了。

“或許是那兇犯出門時走得急,將懷中的荊契甩了出去。”

雖然這種情況太過巧合,但固執的叔武已經為案件定下了新基調,不容他人質疑。

於是在接下來的幾天,他就派出了鄉亭的所有手下,大肆搜查鄉市,並尋找那些市籍者,尤其是販賣繒帛的人,成了重點懷疑對象。

只可惜,折騰了三四天之後,卻一無所獲,那些販賣繒帛的商賈,幾乎都有不在場的證明,而市掾吏找遍了過去一年的貿易記錄,都未找到這枚荊券的右半邊……

不僅如此,本來熙熙攘攘的鄉市,也因為查案,變得冷冷清清。

案件已經發生好幾天,負責查案的鄉遊徼卻徒勞無功,不但民間因為這場兇殺案人心惶惶,甚至擾亂了鄉市的正常貿易,這便引起了縣令、縣尉的不滿。

……

“豎子無能,拖累於我!”

縣右尉杜弦是最為震怒的,據上面的消息,他在年底可能會調離安陸,而究竟是升官還是遷官,就得看今年的考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