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終卷) 定鼎 第三十九章 糧足傷農(第2/3頁)

林縛沉著臉,手放在桌案上,聽周問雲坐在下首侃侃而談。

官吏思想之陳腐,林縛早有所料,新政眼下還是靠樞密院強行推廣下去,有效果,但是諸府縣也存在一些復雜而嚴重的問題。

周問雲這樣的榆木腦子官員,林縛之前也不是沒有遇到過,“糧足傷農”的言論,也不是第一天聽說。對這樣的官員,打不得,罵了也沒有用,罵了反而叫他們自以為長臉。在這些官員的眼睛裏,農戶只配吃粗糧雜食,只配穿粗葛糙麻。

也不能怨這些個榆木疙瘩,除了林縛,誰又能清醒地認識到,整個社會要形成初步的工業體系,要形成更高等級的物資生產體系,首先就要保證充足的糧食供應,保證糧食生產效率提高到一定的高度。

事實上,當世的農耕水平,至少在江淮地區,是足以保證工礦等新興產業發展所需的。一名青壯農民,即使不借助耕牛,也能較為輕松的耕種十畝地。以十畝一年兩熟的上熟田計,年收三十石糧,一人耕種就能供六七人吃食一年。

實際上,先秦時期,還是以青銅器為主,在刀耕火種的模式下,一夫就授田百畝(先秦一百畝計此時三十畝地)。在當世,借助更精良的鐵制農具以及更充足的畜力水平,在徐泗等土地充足的屯區,一名青壯勞力普遍能完成人均耕種三十畝田的任務,農閑季節照舊能抽出來去修路挖渠等工造事務。

眼下江寧控制的大半個中原地區,人口不過五千萬左右,人均占有的土地相對充足。也就是說,根本不需要從美洲引進玉米、土豆等什麽高產作物,只要把一年兩熟甚至三熟的復種農耕法,在江淮浙閩等平原地區老老實實地推廣開去,所生產出來的余糧,就足以供一個龐大初級工業體系消耗了。

雖說冬麥夏稻或冬棉夏稻,一年兩熟甚至三熟的復種傳統,在江淮浙閩地區存在已久,但受限於澇田不宜種棉麥,旱地不宜種稻米,受限於傳統農戶改造田地的能力十分有限,實際能一年兩熟甚至三熟的復種良田,在江淮地區的比例仍然很小。

在平原地區,推廣一年兩熟甚至三熟的復種良田,沒有想象中那麽困難,但也沒有想象中那麽容易——關鍵是要有完善的灌溉及排澇河渠系統。這個工作,非要地方官府出面主持,分散的農戶絕沒有能力去完成。故而在諸多新政裏,較為核心的一項,就是要地方官府,在農閑季節,組織地方農戶以工代賑,以工代稅,以工代賦等各種形式,去修造道路,改善交通,興修水利設施,改造出更多不受旱澇侵害的復種良田。

這項工作的好處,從林縛早年在崇州大修水利,擴廣復種耕法的效果便可窺一斑。

崇州五縣的大部分地區,以往實際都歸屬崇州,整個地區的人口在過去十年時間裏,增長將近一倍。崇州五縣範圍之內,不事農耕,而從事新興工礦、海貿等業的人口已經達到二十五萬之多。便是在這種情況之下,崇州所產的糧食,除供境內消耗外,每年還有能力向外輸出近兩百萬石的糧食。

要是整個江淮以及浙東、閩東地區,都能達到跟崇州相當的水平,僅東部沿海地區能維持現有的工礦、商貿初級體系之外,每年應還能向外輸出高達兩千萬石以上的余糧。

這本該是一樁各方面都要極力去推動的新政、善政,但到周問雲這裏,卻成了“糧足養口,足繳賦稅就足夠了,再多就會糧賤傷農,糧足傷農”了。

地方官府向農戶征田糧稅及口賦,已經實現以銀代糧,故而每到田賦征繳時,米糧集中上市,造成糧價的大跌,故而有“糧足傷農”之說。

只是這種道理,只是浮於最淺顯的表層,卻代表當世儒士的主流認知水平。

當然,農戶所生的糧食,除了留作口糧自食以外,就要全部拿來交租,交賦稅,自然會造成“糧足傷農”的假象。但實際上,這個“糧足”,與林縛所期待的糧食充足供應,差以千裏。

新田稅之後,基本田稅歸為地方官府財源,所以就不存在中樞從府縣農業抽取稅銀的問題。而地方官府征收基本田稅,就可以避開收割期,因糧食集中上市而造成的“糧足傷農”就會極大緩解。甚至在某些地區,可以建平市倉,以官價向農戶征收糧食代稅,避免農戶利益受損,而同時又保證地方能有充足的余糧儲備。

而穩定高產的耕作,農戶除了交納賦稅外,還將有足夠的糧食拿去交換新布、鐵瓷器、紙筆等物品。糧食能穩定高產,人食細糧之余,還能將粗糧拿來喂養牲口,補充肉食的不足……

傳統上人多食羊肉,少食豬肉,就在於羊能完全用草料喂養,不跟人爭食,而豬雖說在春夏時也食豬草、河藻,但也不能完全不供應飼料。林縛在崇州推廣養豬,主要還是圈養法能積肥,增產的糧食能推消掉一部分飼料的消耗。實際上淮東養豬用作飼料的麥麩、豆渣餅等物,在其他地方根本就是窮困人口的主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