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狂瀾 第二十章 數銀(第3/3頁)

林夢得說道:“新學是築基之事,沒有這些年硬著頭皮辦學堂,今年也抽不出那麽多的人手源源不斷的分派各處。這個我們起初想不明白,慢慢也能想通……只是鐵場可以緩辦,綜合學堂,明州那處,也可以緩辦,不能算是急務。這兩樣緩一緩,就能擠出七八十萬兩來。”

“你看這樣可好?”林縛說道:“除了船場、鐵場兩事要抓在手裏,織染、繅絲等工場可以分股出售,以籌銀錢之不足。經礦業監核準,許私商雇人掘山采煤鐵。另設機械制造司,可向私商籌股設廠,制造民用工械以牟利。總之,你明年替我再額外湊出三百萬兩銀子出來……”

當世為業以耕種為主,無論士紳也好,商賈農戶也罷,攢下銀子,兼買田地以求租利,幾乎是最自然不過的沖動。林縛欲行新政,抑制兼並,減租減賦之余,也應該給地方士紳手裏的銀子有出路,鼓勵工商本就是題中應有之義,不然就難以逃脫千百來的死循環。

江南士紳倒是相對開明,畢竟揚子江流域河網的密集,也促進了江淮地區的商貿以及工坊等業的集中發展。陳氏能投淮東,說到底也是對林縛在淮東搞的那一套認同。

唯一的區別,只是以往江南士紳將工坊、商貿抓在手裏,利用士紳的身份,本身非但分文不納稅賦,還參與掠奪地方上的市稅、過稅。而以後,林縛要將這些牢牢地抓在手裏。

林夢得想了想,最終嘆氣道:“實在不行,還是只能打錢莊的主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