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江東亂 第三十章 定策西沙島(第2/3頁)

林縛既不會真的脫身就離開西沙島,也根本不會讓李書義、胡致庸等人按照宣撫使司批淮的條陳來安置流民。

林縛的思路是進行大規模的商業墾殖,以集雲社的名義將本應該分租給流民的土地全部承租下來,由集雲社組織流民在承租土地上進行桑、棉、麻等經濟作物的種植,以此為原物料,再從外縣購入大量的原物料,發展大規模的棉紡、絲織、麻紗產業。

崇州地方只將西沙島土地分租給流民,不授地權,也為商業墾殖創造了條件。

西沙島水路四通八達,周邊又是魚米之鄉,西沙島暫時不種糧食,所需米糧完全可以從島外引進。否則的話,根本就無法以十萬畝貧瘠未開墾的土地來安置這兩萬多流民。

要是集雲社沒有利益追求,無私的援助這麽多的流民,反而更顯得居心叵測。

集中的進行大規模的商業墾殖或者說開發西沙島,才能將西沙島這麽多人力有效的組織起來。之前是爭取到宣撫使司與崇州地方同意流民落戶西沙島的這個前提,眼下就是要爭取讓崇州縣地方同意以他們的方式來安置流民。

林縛在暨陽城下血戰,除了使東海寇在短期內無法對西沙島形成致命威脅外,也是要崇州地方勢力看到在東海寇的威脅下,他的勢力滲透到西沙島崇州能得到更多的安全屏障。林縛需要做各種努力來減輕地方上的阻力,不然地方是很難允許外鄉人勢力在當地立足的。

與曲家之爭,很大的一個因素就是江寧地方勢力排斥林縛這個外鄉人在河口爭立足之地。不然就算曲武陽願意幫陳西言對付林縛,對付顧悟塵,曲家其他人也不可以同意曲武陽如此濫用曲家的資源。

“崇州縣的態度有沒有松動?”林縛坐在椅車上問胡致誠,與崇州縣地方上的溝通,都是胡家在做。

“陳坤已倒是認定大人是貪圖那幾萬畝的西沙島安置土地。”胡致誠說道:“根據他身邊的幕僚透露消息說,他正拿捏著怎麽開價呢……”

“那就等他開價吧。”林縛笑道:“流民編戶之時,要嚴格控制編戶數量,並戶最好不要超過兩千戶,另外跟崇州縣談的時候,也要分別以胡家跟集雲社兩家的名義……”

“這個不成問題,李書義此時編戶所用的人手都是我們的人,除了李書義可能略知詳情,崇州地方以及郡宣撫使司並不知道西沙島流民實際數量。”林夢得說道:“江東郡稍有勢力的大族,控制平民數以千戶計是為常態。西沙島位置開闊,無地形之便,又當東海寇入侵之江口,宣撫使司起戒心的可能性較小,不過這邊也是要努力通融……”

地方上以河灘,沙島等新淤土地安置流民,多給地租種,但是逢新皇登基這種大事,皇帝或皇後,皇太後誕辰,朝廷普天大赦時,一般會授流民地權,以示皇恩浩大。此時集雲社將這大片分租的土地拿到手裏,等到朝廷大赦,自然也很容易將地權搞到自己手裏。

開國兩百多年來,土地兼並嚴重,地方上的世家大族也多以土地為根本,對土地的貪婪差不多達到一個巔峰,士紳積財也無不以買地為先,美其名曰“耕讀”,實則不過是擁田食利。林家在上林裏控制上林渡,最大的利益出於上林渡以及對東陽物產輸出的壟斷,但是林家手裏握有的土地還是達到四百頃之多,江東郡坐擁千頃良田的大地主不在少數。

陳坤懷疑林縛的根本目的是侵占西沙島土地才是正常。

崇州縣最初為了隱瞞西沙島的災情,超過兩萬人溺斃跟失蹤的大災,最終上報海陵府,郡宣撫使司只說西沙島弱斃,失蹤兩百余人,一開始就極大的隱瞞了西沙島流民的規模。

林縛為減少顧悟塵等人對他在西沙島救災的抵觸情緒,寧可自己貼錢進來救災,與顧悟塵的私函裏也只說西沙島災民規模約萬余,太湖籌糧分西沙島四萬余石備用到來年六月收麥。長達十個月的備災期,實際上即使滿足兩萬四千余災民最基本的生存需求,林縛私下還要再貼四萬石米糧進去。此時,林縛只從太湖籌糧所得裏拿不到萬兩銀子分給西沙島,也遠遠不敷所用。

可以說除了林縛他們外,其他人對西沙島的情況一無所知。西沙島名義上要安置多少流民,都要最終以實際編戶來計算,這是崇州縣戶房書辦李書義做的事情。也許對西沙島一直關注的奢家知道一些情況,只是眾人對東海寇之患心知肚明,奢家在江東已經難有積極的影響力了。

控制編戶數量,名義上從崇州縣承租的土地規模也就有限,但是西沙島沒有其余勢力的存在,只要崇州縣最終點頭同意,怎麽開發西沙島還不是集雲社一言決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