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乾隆反貪“風暴”(第2/10頁)

和珅到達昆明後,先對李侍堯的心腹家奴張永受、連國雄等人進行隔離審查,這些家奴的財產遠遠超過一個家奴應當擁有的家產,和珅詢問他們這些錢財從哪來的,他們都無法提供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在和珅的嚴刑逼供下,他們只好老實交代,這些財產是李侍堯貪汙所得,經過他們一手辦理,分得的一部分。

家奴們的供詞成為李侍堯犯罪的有力證據,接下來,和珅根據海寧的名單,開始審訊向李侍堯行賄的官員。在和珅的威逼之下,這些官員紛紛交代了行賄的情節。原來李侍堯借著為朝廷辦理貢品的名義,經常向下屬伸手要錢,下屬們不敢得罪李侍堯,只能掏錢。

當和珅獲得足夠的證據後,便正式向李侍堯開刀,李侍堯還想抵賴,但是在強大的人證和物證面前,李侍堯不得不低頭認罪了。於是,他供認了下面的受賄事實:迤南道莊肇奎送銀兩千兩,魯甸通判素爾方阿送銀三千兩,按察使汪圻送銀五千兩,臨川知府德起送銀兩千兩,東川知府張瓏送銀四千兩……

根據李侍堯的交代,他總共收受白銀三萬一千兩,當然實際數目肯定比這個大得多。

李侍堯認罪後不久,湖南巡撫李湖給乾隆上了一道密折,說自己的下屬在湖南捉到了李侍堯的家奴張曜等人,根據張曜的供認,他去年被李侍堯從雲南派到北京,幫李侍堯從北京家中送回白銀五千二百兩、玉器十件,此外,張永受也帶回了七千兩白銀。得到這個線索,乾隆立即派戶部尚書英廉審訊李侍堯的管家,最後證明實有其事。

英廉順著線索追查,發現張永受擁有房產六處、地畝一處,放債四千兩;張永受的母親有住房三十多間,田地四五頃。一個家奴家產就如此之多,至於主人李侍堯貪汙多少則可以想象。

調查李侍堯,對乾隆來說絕對不是一件快樂的事情,不光因為李侍堯是乾隆的“脊梁”,更因為李侍堯在進貢的時候精益求精。無論如何,李侍堯是一個對主子非常忠心的奴才,貪汙也許是事實,但這不改變他“戀主”之心啊!

和珅固然把這個案子幹得相當漂亮,但未必符合乾隆的心意。案子水落石出後,乾隆下令將李侍堯押到京城。李侍堯落到和珅手裏,論理是沒有活路的,根據雍正修訂的法律,貪汙超過一千兩就是死刑,而李侍堯自己供認的就已經有三萬一千兩。

乾隆憐惜李侍堯可能有這樣一個原因,李侍堯在進貢方面特別賣力,如果李侍堯不受賄的話,哪有那麽多錢給自己整這麽多寶物。在乾隆初期,律己甚嚴,但到了後來,乾隆喜好奢靡的本性開始暴露,乾隆雖然不能約束自己的喜好,但他是個聰明人,知道這個案子查到最後,總歸會回到進貢問題上,到時候落馬的就不只是李侍堯,自己也會留下罵名。

一審死緩

高官李侍堯落馬,和珅心裏那個滋味真就一個美字可形容。

乾隆下旨痛斥李侍堯和那些行賄的官員,並下令將李侍堯革職查問,其他行賄人等全部革職,具體如何量刑由刑部和和珅等人擬定。此外,乾隆還下旨將雲南巡撫孫士毅革職,發配伊犁,理由是隱匿不報。其實,孫士毅並沒有向李侍堯行賄。如果讓孫士毅告發李侍堯,在當時的情況下不太可能。

當時督撫大員對轄區的權力之大甚至超過了皇帝,因為全國那麽多官員,主要靠督撫來管理。督撫有權推薦和彈劾官員,所以讓一個下屬去彈劾督撫,那是強人所難。

不過,孫士毅跟和珅的關系較好,和珅替他說情後,免予發配伊犁,最後留在京城編纂《四庫全書》。

揭發李侍堯的海寧非但沒有得到獎賞,反因為最初不肯交代事實,犯了欺君之罪,交到刑部議罪。

和珅很希望給李侍堯擬個斬立決,但和珅畢竟是一個相當精明的人。在乾隆身邊,無人比和珅更會揣摩聖意。和珅從乾隆的態度看出他對李侍堯多有憐惜之意,好像很不情願將李侍堯治罪一樣。和珅清楚,李侍堯是乾隆的股肱之臣,自己如果想把李侍堯置於死地的話,乾隆這麽精明的人估計會看破自己的真實想法,到時候也會影響自己的前途。

和珅經過反復考慮後,跟刑部侍郎喀寧阿擬了個“斬監候”的刑罰,換句話說死緩。狡猾的和珅很明白,這樣的量刑對於李侍堯的罪行來說不算重,從而可以掩蓋自己報復李侍堯的動機,但是也不會影響李侍堯最後的結局。一般來說,判為斬監候的只不過是多活一段時間,最後也難逃一死。

倒是對那些向李侍堯行賄的官員判決容易一些,素爾方阿被判斬監候,秋後處決,家產抄沒;汪圻和莊肇奎被發配到伊犁,永不許歸,家產入官;張瓏、方洛、楊奮被發配到烏魯木齊,家產入官;德起因為病故,免受追究,不過家產也被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