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個普通青年的覺醒(第4/4頁)

 

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過了三年,名利的野獸在李斯的體內再度蘇醒,他感覺到時機已經成熟,得時無怠,利在急行。他要離開蘭陵了。這次,荀卿老先生沒再挽留,他知道,此時的李斯不再是七年前的那個李斯,也不再是三年前的那個李斯。此時的李斯,心如滿月弓,志似穿雲箭,他在向往著天下,而天下也在等待著他。荀卿老先生只是問道:“汝欲何往?”

 

李斯對未來的行止早已成竹在胸,當即慷慨言道:“斯聞今萬乘方爭時,遊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稱帝而治,此布衣馳騖之時而遊說者之秋也。故斯將西說秦王矣。”

 

荀卿老先生又問:“汝為楚人,何不事楚?”

 

李斯道:“楚不能用子,而況斯乎?”這話勾起了荀卿的傷心往事。荀卿長嘆一聲,閉上雙眼,不再說話。李斯給荀卿恭恭敬敬地磕了三個頭,去了。

 

李斯為什麽要去秦國呢?當時,六國皆弱,秦國獨強。六國皆弱,但還不至於弱得沒有一點翻本的機會,秦國獨強,但也沒有強到敢拍胸脯叫囂以一挑六。一般人的想法通常是,寧為雞頭,不為牛尾。六國弱,好啊,正要用人,這一去,還不弄個部級幹部當當。秦國強,能人也多啊,位子卻是有限的,一去,頂多也就做個處級幹部。去六國,就這麽定了。李斯可不這麽想。他不做雞頭,也不為牛尾,他像鬥牛士手中的寶劍,帶著鋒利的寒光,直奔牛頭而去。他要證明,在弱者中間,他是強者,在強者中間,他是更強者。在他身上,不存在嫉妒這種低劣的情感。當他初見到光芒如太陽的韓非時,心中並無妒忌,有的卻是戰而勝之的勇氣和自傲。我喜歡李斯這一點。熊的沉默比狗的吠叫更為可怕,也更值得尊敬。

 

紐約人吹噓自己的城市有多牛的時候,通常會說:You can make it here,you can make it anywhere(你在這裏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那時的鹹陽,就如同今日的紐約。所以,我們好勝而驕傲的李斯同學要去鹹陽。

 

李斯再來告別和他朝夕相處三年的兄弟韓非。哥倆個年紀差不多,性情也相近,自然可以說些不足為荀卿道的知心話。李斯痛飲一杯酒,道:“詬莫大於卑賤,而悲莫甚於窮困。久處卑賤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惡利,自讬於無為,此非士之情也。”其言也悲,其情也痛,其恥也深,其志也烈。韓非貴為韓國公子,對卑賤和貧困自然沒有李斯這樣深切的體會。他本來想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韓國,但見李斯去鹹陽的意願甚堅,也不便多說。韓非傾囊,得十數金,悉數相贈李斯。李斯也不推辭,坦然受之。韓非歌一曲:“子欲西入秦,吾將東歸韓,子勿為秦相,吾不為韓將,子攻兮吾守,兄弟兩相傷。千般相見好,莫逢在沙場。”韓非唱歌倒不口吃,聽得李斯也是好一陣感傷。兩人灑淚而別。

 

李斯順路回了一趟闊別七年之久的家鄉,一家人恍如隔世,相見無言,只是抱頭痛哭。兒子們見到李斯,一時間還不太習慣,顯得很是生分。倒是那條黃狗還在,一見李斯,便搖頭晃腦,興奮得不得了。李斯帶著兒子,牽著黃狗,出上蔡東門,到野外追逐狡兔,重溫往日的溫馨記憶。這樣一來,兩個兒子才又和李斯熟稔起來。然而,李斯卻又要再度遠行了。他要去鹹陽,一個遙遠而偉大的都城。在那裏,住著一個名叫呂不韋的相國,還有一個名叫嬴異人的秦王。

 

不著邊際地寫了這麽多,接下來終於輪到了正題。且看李斯如何在鹹陽為自己的仕途打拼奮戰,如何超越眾多的高官顯爵,以布衣之身,位極人臣。我說的這個極,是最高意義上的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