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秦帝國的民間暗流 二、泗水亭長和他的哥們兒(第2/2頁)

在眾多沛縣吏民人物中,蕭何對劉邦是另眼相看的。始皇三十五年(西元前二一二),泗水亭長任上的劉邦去首都鹹陽服徭役一年,遠行久在外,有所交際往來的沛縣屬吏紛紛前來送行。按照慣例,大家都以銅錢三百封一紅包贈送,劉邦打開蕭何的紅包,裏面卻整整齊齊地裝了五百銅錢。秦漢時代,官吏都是按月領取工資,叫作月俸。亭長一類的基層小吏,月俸只有幾百銅錢,多少年難得一次加薪,加十五錢就是皇帝親自下詔書的大恩典了。人送三百錢,已經是與工資匹敵的重禮,蕭何是上司,破例送五百,是特別有所表示。這件事,劉邦終身未曾忘卻,後來打下天下論功行賞時,他特別為蕭何增加二千戶的封邑,明言就是為了報答這二百錢,頗有些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的俠風。

夏侯嬰是劉邦在泗水亭長任上新結識的兄弟夥。夏侯嬰也是沛縣人,劉邦任泗水亭長時,夏侯嬰為沛縣的廄司禦,就是沛縣政府馬車隊的車夫,經常駕駛馬車接送使者客人、傳遞文書郵件經過泗水亭。往來多了,夏侯嬰頗感與劉邦意氣相投,每當送完客人經過泗水亭,總是停車下馬,與劉邦歡談長語,忘了時間。夏侯嬰後來也上進,通過了縣吏的任用選拔,正式做了縣政府的小吏,與劉邦的關系更加親密。

有一次,劉邦與夏侯嬰對劍遊戲,不慎失手傷了夏侯嬰,被人告發了。按照秦王朝的法律,身為官吏傷人,要嚴厲追究刑事責任,加重定罪。為了避免重罪,劉邦否認自己傷害了夏侯嬰,夏侯嬰也作證不是受到劉邦的傷害。此事涉嫌官吏互相包庇,狼狽為奸,被上面深究嚴查,夏侯嬰為此入獄將近一年,被拷問鞭笞達數百次,始終咬緊牙關,拒不供認。由於沒有證據口供,夏侯嬰最終被釋放,劉邦也逃脫了追究定罪。從此以後,二人成為生死之交。劉邦起兵的時候,夏侯嬰以沛縣令史隨同起兵,一直跟隨在劉邦左右,長年為劉邦駕馭馬車。漢帝國建立以後,夏侯嬰做了漢帝國的交通部長──太仆,側身於中央大臣之列。不過,他仍然喜歡親自為皇帝劉邦駕馭馬車,一如從前,備感親切榮耀。

劉邦在泗水亭長任上有深交的另一位兄弟夥是任敖。任敖也是沛縣人,年輕時在沛縣監獄作小吏。任敖講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二世初年,劉邦棄職亡命,受到官府的追究,夫人呂雉被牽連逮捕,獄中受到不善待遇,任敖大怒,出手擊傷主持呂雉獄事的官吏,保護大哥的夫人少吃苦頭。任敖後來也隨劉邦起兵,爵封廣阿侯,官拜上黨郡守。呂後當政後,念及往日舊事,任命任敖為禦史大夫,以副首相主管漢帝國的司法政務。泗水亭長任上的舊日恩怨,到了漢帝國皇帝的時代,似乎都有所回報。

在劉邦早年的交友關系中,我們可以看出幾種不同的類型來。劉邦與張耳、王陵的交往,是下對上的歸心低首,以賓客後進從之遊,這種交往關系,是小弟對大哥的仰慕和敬畏,互相之間是從和主。劉邦入仕前與盧綰,入仕後與夏侯嬰、任敖間的交往,則是上對下的,在這種關系中,劉邦是團夥的中心,糾結一幫意氣相投的小弟兄,相互之間是主和從。劉邦與蕭何之間,則是另外一種關系。劉邦和蕭何,家庭教育不同,品味性情迥異,二人之間,私下沒有杯酒交結之歡,即使有事同席共飲,彼此間也是有禮有節。他們之間始終保持有一定的距離,互相欣賞,互相戒備,也互相協作。他們彼此欣賞對方所有而自己沒有的長處,他們彼此對對方的毛病看得清楚,也不以為然,他們之間都感覺得到互補的需要。劉邦和蕭何之間的交往關系,是對等的士人之間的禮尚往來,頗有一點淡淡如水的明澈。劉邦早年的這種人際交往關系,影響了他一生,因而也影響到漢帝國建立以後的君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