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6章 瀾動(一)(第2/2頁)

類似的行為之前也發生過了兩起,一次是裝成所謂山民和獵戶的一小隊亡命之徒,一次是藏身在前來拜見的地方商會和大戶代表當中,懷揣毒刃的死士;只可惜還沒有靠近我的機會,就已經被識破或是觸動了警戒線,而被拿下審訊和拷問,或是逐殺捕獲當場了。

這一次也沒有能夠例外,雖然對方出動足足好幾批人手,前赴後繼的來送死兼作轉移目標,也不過是將最終的殺手鐧以信使的身份,送到了我的五步之內;然後還沒能對方跳起來做點什麽,就被數十杆齊射的連珠銃給打成了血篩子。

在這些雜音之下,是昔日東海社的勢力,全面從夷州被查封和消退當中的現狀和事實;

事實上我還主動拋出一個比較給力的大殺器,就是有償性質的鼓勵舉告和自首;在對方被打為叛亂分子的大義名分之下,只要出首舉告與東海社相關的人等,就可以匿名得到獎勵和補償;

乃至有關系人等主動將隱藏的東海社產業,拿出來投官登記之後,按照估價再交一筆贖買錢,就變成個人名下的所有物了;或者是反過來,按照產業的估價比例,給當事人拿上一筆遠走高飛的安身錢。

這樣一番折騰下來,大概也額外聚斂到了二三十萬緡的財物;不過這麽做的目的倒不是為了這點錢財,而是通過這種鼓勵措施來動搖和混亂,東海社夷州本地潛在的社殘余勢力,讓他們人人自危或是覺得誰都不可相信,而產生思想和組織上的混亂與矛盾,自然就在短期之內被無力化,而沒空來給我們制造麻煩了。

而作為另一手的準備,後續的常駐武力鎮壓手段。

夷洲境內的這兩萬多駐屯的軍額,最終被規劃為兩個軍序,一個叫自強軍,一個叫奮新軍;以安東藩兵為核心,參雜閩兵來構建,而軍官和士官則大部分抽調自淮地;

分別以拓俊京和吳璘為統將兼團練使,這樣就把南北兩大片駐軍防區,約二十三個營頭的架子給搭起來了,再加上被吞並整編的澎湖水師,作為海面上的機動力量;以及重建的桃山和葛蘭兩大糧台港埠各自一個防戍營的輪防駐軍,我終於可以下令讓主力部隊分批開始回師淮地了。

而具體地方民政事務、刑名司法和財稅度支,則分別由淮北道的布政司、轉運使和觀察使衙門派出差遣,然後組成所謂善後處置大使名下的經辦部門,由淮北都督府進行監督和考績;等於是變相拋開當地的舊有體制而另起一番爐灶了。

至於那些尚且保留了領地和相應自治權的藩家,他們缺糧少錢也沒有能夠自保的武力,在對外的經濟上還要依靠已經把變相持了海路的淮鎮體系,短期之內也只能仰仗鼻息才能維持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