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狂歡的古老源頭(第3/3頁)

觀察到的行為促使觀察者從事一樣的行為,觀察者因而成為參與者……鼓的旋律聲淹沒了個人的評斷,引發觀察者轉而回到原始的狀態。引用沃爾特·弗利曼(Walter J.Freeman)的話:“跳舞是跟著節奏律動,並吸引其他人做一致的動作。”舞者的一致性、互動、輪流表演,都像是回到最初狀態。和其他人在相同的旋律裏一起作樂——行進、唱誦、跳舞——能引發非理性的、親密的歸屬感,還有相同的心理狀態。[8]

盡管如此,要強調一點,舞蹈並不如金斯波蘭尼詮釋的,認為其僅僅是一種返璞歸真的手段,好把個人融入團體中。這是西方人普遍的偏見。如同我在導論指出的,現存“傳統社會”的舞者,經常嘔心瀝血為舞蹈作曲,為了完美的舞步與動作不斷練習,並且設計服裝和身上的裝飾品。他們在舞蹈當中體驗渾然忘我的狀態,或與團體交融,也為自己的技巧和才華尋求發光的機會。他們舞藝精湛的原因,非常有可能是演化生物學家所謂的性選擇。另外,跳舞的時候裝扮得好看,男性發出低沉的聲音、女性展現凹凸有致的身材,也都是性選擇的結果。跳舞和作曲的能力不限於單一性別,我們常被這方面能力優越的人所吸引,因此他們在繁衍上較有優勢。

事實上,季節性的大型儀式和慶典可能肩負著繁衍的功能,提供機會讓個人在家族外尋找伴侶。好幾百人總是在歷法中規定的時間,從不同部落和小團體前來參加。從這個需求來看,音樂和舞蹈的才華也是個人的資產。在近代的研究中,有學者提出這樣的可能性,其研究對象是未婚的肯尼亞桑布魯族(Samburu)男子:

這些“奇怪的男人”年紀介於男孩與成年男性之間,也就是處於尷尬又漫長的青春期。他們沮喪的時候就跳舞,激動地搖晃身體,跳到出神。當一群年輕男性在女孩子面前被對手的舞藝比下去時,就會出現這種情緒性的場面。[9]

被“比下去”是一種警訊,代表我族無法繼續繁衍下去。從演化的角度來看,女孩們可能在無意識中會認為,你們這群人比較沒有能力組成團體防禦。

不過,談到演化,我還是無法不談我對音樂和舞蹈所評估的適應值(adaptive value)。鄧巴和其他人強調,音樂和舞蹈的主要功能是大量聚集人群,但它們應該曾在團體防禦上扮演過更重要的角色。如同今日在野外的靈長類,早期的人類需要聚集在一起面對掠食動物。大家緊緊靠在一起,踏步、吼叫,揮舞樹枝和棍棒。到我們這個時代,人們還是常建議登山者,在野外遇到熊的時候,要用類似的方法驅趕它,比如拿著樹枝揮舞來誇大自己的身高。同樣的道理,早期的人類和原始人應該也學會了在侵略動物面前,一起踏步和揮動樹枝。就我理論上的推斷,侵略動物也許會被這個集合起來的動作欺騙,以為他面對的是一個非常巨大的動物,而不是一群既脆弱又無力的人。人們一起揮舞樹枝和踏步時,也許還齊聲吟唱或喊叫,動物看到了,很容易認為只有眼前一個人,或只有一個神經系統在作用。對掠食者來說,最好等一會兒,去抓一個落單的人,也好過去和一個看起來六米高、發出巨大聲音,又有很多只腳的怪獸對決。(這是可以用實驗來證實的假說。饑餓的掠食動物,像是獅子和獵豹,可能會遇到很多人類小團體,有些安靜地站著,有些雖然是移動的,但雜亂無章,有的則是一起行動。為了安全考量,實驗者可架設肉眼看不見的電網,保護人類實驗者不被動物攻擊。希望有人敢去做這個實驗,我很期待它的結果。)

這種情況也可能發生在集體狩獵中,獵物可能會被人類團體逼到獵網、死路或崖邊。很多野生動物被史前人類捕捉,像是美洲野牛或原牛(Aurochs),它們本身也是很兇猛的,需要很多勇氣去捕捉它們。集體狩獵的時候,整個團體,包括男人、女人、小孩,都站出來,吼叫、踏步,也揮舞樹枝和火把,一同追捕成群的獵物。人類學的證據指出,這樣的狩獵模式可追溯到舊石器時代,甚至早於一小群人圍捕單只獵物。[10]如同集體防禦對抗掠食動物,眾人一致的動作也增強了團體的威力,使團體看起來像一個巨大的對手。

在巖畫上,各式各樣史前舞蹈的特征,正符合這個假說。史前時代舞蹈的圖案常有很高的頭飾,讓頭看起來像是很大的面具,而且常是動物面貌的形狀,人們也高舉雙手揮舞樹枝。由此推測,舞蹈儀式應源於重演擊退動物的場景,為了下一次迎戰對手凝聚向心力,並教導年輕人如何繁衍與生存。

隨著時間推移,集體狩獵式微,來自野生動物的威脅也減少了,人類勝利的喜悅卻依舊能通過儀式重現。借由節奏,人們就知道要做同一組動作,以展現集體的力量,威嚇想捕捉的動物,或嚇跑前來侵略的動物。落單的話,人類是很脆弱無能的動物,但經由旋律群聚在一起,並利用棍棒和面具壯大聲勢,眾人會覺得自己變得和其他非人類的野獸一樣有威脅性,或至少在外表上就很可怕。當我們談到超越實際經驗的感受,覺得“某部分比我自己還要巨大”,可能就是我們無意識地想起古時候曾假扮成多頭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