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狂歡的古老源頭(第2/3頁)

事實上,他認為舞蹈儀式比交談重要——舞蹈“能讓人表現當下內在的需求”,並提供人們“形而上或宗教的意義”。值得注意的是,現已發現上百個史前時代跳舞的圖像,但石頭上卻沒有任何線條圖案是有關聊天的。

鄧巴認為團體的舞蹈,尤其是列隊和圍成圈,能夠打破隔閡與凝聚社群。特納從二十世紀原住民儀式中也發現,團體舞蹈能夠團結“共同體”中的成員。除了他們兩人的發現,有趣的是,希臘文中的“法律”(nomos)一詞,也帶有音樂“旋律”的意思。通過舞蹈,將身體投入在音樂之中,就是將自己融入在社群裏,而且比起享有共同的神話或習俗,這種融入的程度更深。隨著音樂和唱誦動作,團體中競爭對手和派系能以沒殺傷力的舞蹈一較高下,或者一笑泯恩仇。如同神經科學家說的:“跳舞是用來形成團體的生物科技。”(如果能知道舞蹈儀式發揮作用至少需要多少人,應該會很有趣,但我找不到這方面的著作。)

因此對於團體和團體中的個人而言,借由舞蹈聚在一起,在演化上比起幾個人的小團體較有優勢:較易形成團體,以防禦侵入地盤或有威脅性的動物或人類。其他物種還做不到這一點。鳥類有它們的曲子,螢火蟲能組合它們的光芒,大猩猩有時會聚在一起揮舞手臂。雖然動物行為學家稱這些為“嘉年華”,但我們從沒發現有任何動物能創造音樂,並隨著旋律起舞(也可能它們隱瞞這個天賦不讓人類知道)。人類本身就有這種天賦,能夠交流對彼此的愛,這是弗洛伊德難以想象的:這種愛,或說是凝聚力,把大於兩人世界的團體結合起來。

當然,舞蹈只能在以下情況將人們拉近:第一,活動目的是為了創造歡愉;第二,提供小團體無法達到的歡愉。[4]在史前時代,儀式中的舞者對自己所參與的活動有不同的認知,可能是為了修補分裂的關系,或是為下一次與敵人交戰而準備。無論如何,他們也在從事自己喜歡的事,因而願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在比較“原始”的社會中,舞蹈慶典的參與者陷入狂熱,足以證實他們的慶典充滿愉悅。現代的西方人則是參加舞會或其他動感的活動,包括搖滾演唱會、銳舞派對或各種夜店的活動。如同歷史學家威廉·麥克尼爾(William H.Mc-Neill)在他的著作《與時俱進》(Keeping Together in Time)中指出,簡單的團體活動就能產生深深的、甚至興奮的滿足感,例如列隊前進或吟唱。他談到自己年輕時在二戰中服役訓練的過程:

操練時,漫長的團體行動所喚起的情感,用文字很難描述。回想起來,那是一種良好的感覺,充滿全身;更確切地說,那是一種奇怪的感覺,整個人放大了、膨脹起來,變得比生命更巨大。這一切都得感謝這樣的團體儀式。[5]

事實上,我們喜歡有節奏的音樂,光看著別人跳舞就會興奮,很難克制自己不要加入。有些西方人觀察土著或奴隸的儀式時,發現跳舞是會傳染的;人們能察覺到強烈的欲望,想跟著其他人一起舞動。這樣的刺激可能是聽覺的或視覺的,或來自人體內肌肉對節奏的反應。某位精神科醫生研究過,跳舞能夠“刺激大腦皮質,繼而於人類身上制造強烈的快感以及難以言喻的體驗”。[6]

人類同時一起舞動時,為什麽身體會有如此大的反饋?我們在性行為中能獲得愉悅的反饋,這很容易理解:個體若無法從事性行為或與異性性交,則無法繁衍後代。當大自然要我們做某事,像是吃飯和性交,它就會和善地提醒我們的腦袋,讓那件事情變得愉快。假如團體的動態活動確實能促成人類的集體防衛,那麽能從這種活動中感到愉悅的個體,就比較能在天擇過程中存活下來。換句話說,演化必須讓腦神經系統更緊密地連接:控制動作的中樞神經、回報他人動作的視覺中樞,以及邊緣系統的愉悅區。節奏律動的快感也能幫助我們克服面對掠食者的恐懼,就像在歷史上的關鍵時刻,行進音樂能鼓舞士氣。

我們至今尚未理解這種愉悅感的神經傳導過程。最近剛好有個有趣的臆測,人類是高度的模仿動物,比猴子或其他的靈長類更甚。很多父母都很訝異,小嬰兒能以笑容回應笑容,當父母伸出舌頭時,他們也會跟著伸出舌頭。嬰兒是如何將伸出舌頭的影像轉換成肌肉的動作,自己也把舌頭伸出來呢?鏡像神經元的發現也許可以解答。個體觀察到某個行為(例如父母伸出舌頭),以及執行該行為時,神經元都會有反應。[7]換句話說,觀察與執行同一個行為是緊密相連的。我們看到一個舞者,神經系統就不自覺地開始運作,這便是為什麽我們會跟著跳進舞池。神經科學家馬賽爾·金斯波蘭尼(Marcel Kins-bourne)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