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8章 元首之死(第2/3頁)

希特勒在攫取了德國的最高權力以後,考慮到自己面臨的威脅會越來越大,於是實施了另一項有關他自己個人安全的修正方案。方案中史無前例的條款是,保護國家元首得到了國家資助。於是希特勒身邊的人順應時勢,努力為自己打造勢力基礎,擴大影響範圍,不失時機地為自己謀取利益。他們之中,海因裏希?希姆萊最為引人矚目。希姆萊成功地擴充了勢力,在希特勒的安全部門推行更為嚴格、全面的審查。屢次爭執後,希姆萊說服希特勒任命他為新成立的德意志帝國安全部部長。帝國安全部將取代之前的元首保衛隊,負責保護希特勒和其他政要的安全。

角逐掌控保衛希特勒安全工作的爭鬥因此持續升溫,並達到了最激烈的程度。希姆萊的元首保衛隊半途而廢,被吸收進了常規警隊,從屬於內政部。之後,剩下的三個競爭者——帝國安全部、黨衛軍護衛隊和警衛隊——被迫進行了明確分工。在職權範圍重疊的情況下,他們不得不建立分散的勢力範圍,護衛責任由黨衛軍護衛隊承擔;保鏢、儀式警衛、崗哨人員由警衛隊提供;帝國安全部提供專業警力支持,包括監視和調查。三者之間形成了一個難以攻克的屏障,阻止任何想要傷害希特勒的人。

希特勒周圍的安全措施曾給來訪的外國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任何進樓的來訪者都必須在進入之前經過兩個黨衛軍崗哨。然後來訪者被引到接待者那兒領取一個表明身份的通行證,隨後再由一個黨衛軍士兵陪同到相關辦公室。接下來,來訪者將經過林林總總、多達39個黨衛軍固定的警衛崗哨。一進入第二層樓,也就是希特勒套房的所在地,入訪者將面對一個顯然更加嚴格的檢查和一絲不苟的身份核對。任何沒有有效通行證的人都可能被逮捕。離開時,來訪者也要在陪同下返回接待處,在那裏交還通行證。希特勒的交通安排顯然是安全保衛工作關注的另一項內容。希特勒早期熱衷汽車,早在1923年他就擁有一輛紅色的“梅塞德斯”(奔馳)轎車,但是在啤酒館政變中這輛車被慕尼黑警察沒收了。之後,他獲得一系列汽車,主要有“梅塞德斯”或“邁巴赫”大型高級轎車,這些車用於希特勒的個人事務或是政治事務。希特勒上台後,開始收集一些經過特別改裝過的“梅塞德斯”,其中有的被改裝成了裝有防彈輪胎和5厘米厚車窗的裝甲車。據說這種車既可以防止炸彈還能防止小型武器的襲擊。但是希特勒最喜歡的車還是一輛敞篷巡視車,盡管它有明顯安全缺陷,但對希特勒來說,公共場合的露面和公開演講顯然比人身安全更加重要。

除了車隊,希特勒還擁有一支小型飛機隊。早在30年代初期,他就開始了全新嘗試,多次乘坐飛機進行競選活動。這種出行方式持續到1933年以後,那年,他命令飛行員漢斯·鮑爾負責創建一個“飛行隊”。希特勒除了使用當時很普遍的重型飛機“容克-52”外,還使用了一架經改裝後的,登記為D-2600的“福克-沃爾夫”公司制造的“禿鷹”飛機作為他的專機。安全措施極其嚴格。只有鮑爾才可以駕駛飛機,他永遠不能透露目的地,甚至對機場官員也不可以透露。D-2600停在柏林滕伯爾霍夫機場一個牢固的飛機庫內,由帝國安全部和警衛隊聯合看管,由一組經過嚴格審查的工程師進行維修。每次起飛前,都要進行15分鐘的試飛,而且嚴禁攜帶包裹、郵件和未經許可的行李。

表面上看,在保護希特勒的安全工作上是下足了工夫,也花了不少本錢,但是這個安全體系本身存在著許多根本性的缺陷。最重要的是,對極其敏感職位上工作人員的審查非常不嚴格,這種松懈態度著實讓人吃驚。警衛隊內部的情況也是如此,甚至在希特勒周圍的親信中,也普遍存在著同樣明顯的松懈態度。

或許正因為如此,希特勒認為他的保鏢作用有限,覺得他劫後余生靠的是仁慈的上帝關照。他對身邊的保衛者毫無耐性是眾所周知的。他對警察心生厭惡。也許是因為不能忍受被監管,他經常對黨衛軍巡邏人員吼道:“去保護好你自己吧!”希特勒自己還不止一次的對來訪者說過:“我隨時可能死於罪犯或白癡之手。”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稍微有點頭腦的人都能明白,只要他決心刺殺希特勒,機會還是很多的。他們很快就能知道,雖然他們的刺殺目標一直在不停地完善、重組安全體系,但是這一切都進展緩慢,離真正的完善還有很大距離。他應該能夠看到,出席各種公開場合的活動是他們的刺殺對象的例行公事,而在這些場合有大量的群眾足以制造混亂局面,他們可以乘機逃走。成功刺殺希特勒的機率其實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