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 真諷刺

斯坦利·布魯斯知道約翰尼·蔡爾德因病住院的時候,斯坦利·布魯斯正在亞拉倫拉莊園和澳大利亞總督亨利·福斯特共進晚餐。

總督在澳大利亞是一個很神奇的存在,名義上澳大利亞總督是澳大利亞君主的代表,也就是英國國王的代表。按照現行的澳大利亞和英國法律,澳大利亞和英國共有一個君主,而這個君主應該常駐在英國,但英國國王肯定不會常年待在澳大利亞,所以澳大利亞總督在一般情況下行使著國家元首的職務。

總督的權力很大,作為澳大利亞君主的全權代表,澳大利亞總督在法理上擁有很大的權利。憲法賦予總督國家最高行政權,同時總督也是三軍統帥,可以制定和取消法令,並且有權任命和罷免議會,各部部長和總理。

不過按照英國的西敏制傳統慣例,總督不幹涉行政,並按照總理的建議行使權力。

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的澳大利亞政體和二十一世紀不一樣,在曾經的歷史上,1930年,英國確定了個自治領地的獨立地位,從那以後,澳大利亞總督人選就由澳大利亞總理提名,英國國王作為澳大利亞君主,所謂的“審核”只是一個過場,英國國王從來不會反對澳大利亞總理提名的人選,在總督任命的問題上,國王也只遵循澳大利亞總理的意見,而不考慮英國首相和議會的建議,所以實際上,二十一世紀澳大利亞總督的任命權和罷免權都掌握在澳大利亞總理手中,“總督”只是一個國家象征。

現在還不一樣,澳大利亞雖然正在爭取獨立地位,但英國並沒有同意,所以澳大利亞總督現在還是英國國王任命的澳大利亞國家元首,雖然總督不幹涉行政,不過想要就任澳大利亞總理這個職位,肯定是要爭取總督的支持的。

亨利·福斯特也是一位貴族,作為第一代福斯特男爵,從爵位上就能看出總督和總理對於澳大利亞重要性上的差異。

斯坦利·布魯斯的爵位可是子爵。

因為爵位上有差距,所以亨利·福斯特在面對斯坦利·布魯斯的時候並沒有多少高高在上,斯坦利·布魯斯也是有心交好亨利·福斯特,這倆人一頓飯吃得其樂融融,兩人相談甚歡,對八月份要進行的總理選舉做了深入交流,取得了一定共識——

好吧,以上都是廢話,其實一句話就能形容,亨利·福斯特和斯坦利·布魯斯喝嗨了——

英國可沒有《禁酒令》,甚至從酗酒比例上說,英國比美國的情況嚴重得多,這一點“老子”比“兒子”還過分。

當然了,這也可以理解成“兒子”比“老子”更文明,雖然“文明”的程度也是有限,但也符合“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的終極奧義。

得到約翰尼·蔡爾德因病住院的消息後,斯坦利·布魯斯沒有心思繼續喝酒,向亨利·福斯特告辭,準備去醫院探望約翰尼·蔡爾德。

“哦哦,好的,請帶我問候約翰尼先生,改天我會去探望他。”亨利明白約翰尼對斯坦利的重要性。

這就是幕僚的悲哀了,亨利雖然認識約翰尼,但也不會和斯坦利一起去探望約翰尼,這是斯坦利表現的時候,亨利不會去搶斯坦利的風頭。

當然了,這個“改天去探望”也只是客套,並不是什麽人值得澳大利亞總督去探望,約翰尼的重要只是對於斯坦利而言,對於亨利來說,約翰尼並不是亨利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物。

就是這兩句話功夫,又有人送來最新消息:約翰尼·蔡爾德在醫院中不治身亡。

不治身亡——

這個詞本身就含有濃郁的陰謀味道。

“約翰尼是被人刺殺的,這件事一定要追究到底。”斯坦利咬牙切齒。

既然人已經死了,斯坦利也就不忙著告辭。

約翰尼活著的時候對於斯坦利來說確實很重要,但死了的約翰尼對於斯坦利來說一點用處也沒有,斯坦利當然會表現出雇主的情誼,但那只會在約翰尼的葬禮上。

“沒有證據的時候別亂說,這會影響到你的判斷。”亨利身為總督,在澳大利亞身份超脫,所以亨利可以置身事外用最冷靜的眼光看待問題。

不過斯坦利可不想冷靜,亨利知道約翰尼對於斯坦利來說很重要,但不知道重要到什麽程度。

約翰尼身為斯坦利的顧問,不僅全程參與斯坦利的競選,為斯坦利出謀劃策,而且掌握著斯坦利的資金來源,約翰尼手中有一個基金會,是斯坦利的競選資金,資金來源只有約翰尼才清楚,如果沒有了這個基金會的幫助,斯坦利競選總理最少會喪失三成優勢。

別說是三成,就算是半成的優勢也足以決定總理職位的歸屬,所以由不得斯坦利不重視,除非斯坦利不想競選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