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與最後

魯迅

題解

本篇節選自魯迅雜文集《華蓋集》中的《這個與那個》。文章從韓非的話“不為最先,不恥最後”開始談起,接下來作者對這一文化現象和在現實中的結果的直接描述,而作者的重點在於“不恥最後”,這當然與當時的社會狀況有關,他指出“優勝者固然可敬,但那雖然落後而仍非跑至終點不止的競技者,和見了這樣競技者而肅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國將來的脊梁”,發人深省。

《韓非子》說賽馬的妙法,在於“不為最先,不恥最後”。

這雖是從我們這樣外行的人看起來,也覺得很有理。因為假若一開首便拼命奔馳,則馬力易竭。但那第一句是只適用於賽馬的,不幸中國人卻奉為人的處世金箴了。

中國人不但“不為戎首”,“不為禍始”,甚至於“不為福先”[1]。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驅和闖將,大抵是誰也怕得做。然而人性豈真能如道家所說的那樣恬淡,欲得的卻多。既然不敢徑取,就只好用陰謀和手段。以此,人們也就日見其卑怯了,既是“不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恥最後”,所以雖是一大堆群眾,略見危機,便“紛紛作鳥獸散”了。如果偶有幾個不肯退轉,因而受害的,公論家便異口同聲,稱之曰傻子。對於“鍥而不舍”的人們也一樣。

我有時也偶爾去看看學校的運動會。這種競爭,本來不像兩敵國的開戰,挾有仇隙的,然而也會因了競爭而罵,或者竟打起來。但這些事又作別論。競走的時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個人一到決勝點,其余的便松懈了,有幾個還至於失了跑完預定的圈數的勇氣,中途擠入看客的群集中;或者佯為跌倒,使紅十字隊用擔架將他擡走。假若偶有雖然落後,卻盡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大概是因為他太不聰明,“不恥最後”的緣故罷。

所以中國一向就少有失敗的英雄,少有韌性的反抗,少有敢單身鏖戰的武人,少有敢撫哭叛徒的吊客;見勝兆則紛紛聚集,見敗兆則紛紛逃亡。戰具比我們精利的歐美人,戰具未必比我們精利的匈奴蒙古滿洲人,都如入無人之境。“土崩瓦解”這四個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

多有“不恥最後”的人的民族,無論什麽事,怕總不會一下子就“土崩瓦解”的。我每看運動會時,常常這樣想:優勝者固然可敬,但那雖然落後而仍非跑至終點不止的競技者,和見了這樣競技者而肅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國將來的脊梁。

注釋

[1]不為戎首、不為禍始、不為福先——指不做攻打別人的帶頭人,不做禍害人的創始者,也不做為人造福的先軀者。

閱讀延伸

魯迅《這個與那個》、錢理群《魯迅入門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