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要愛國

潘大道

題解

本文從反面立論,提出國家在歷史上的罪惡已經不少,何以要愛國?筆鋒至此一頓,引起讀者的興趣。接著闡明本文立論的角度,即討論“我們與國家有什麽關系”;然後次第展開正面論述,得出結論:既然我們與國家擺脫不了幹系,就自然要愛國;而要自然地愛國,就要改造它;最後向民眾發出改造國家的呼籲。文章的寫法,值得讀者借鑒。

國家在歷史上的罪惡,已經不少,現在再要提起愛國兩個字來說,恐怕有些人就不歡喜聽了。既是如此,又何以要討論這個問題呢?因為上海有幾位朋友,討論“為什麽要愛國”的問題,做了好幾篇文章;其中有一位朋友,寫信問我的意見如何,我正懶得動筆,恰逢晨報周年紀念,征求大家的著作,所以我就將這個題目來討論一下。

我以為要討論“為什麽要愛國”這個問題,不可不先討論“我與國家有什麽關系”。凡與我們有關系的事物,我們自然會愛它;沒有關系,那麽要愛也無從愛起,社會學家以為人的意義有兩種:一種是自然人,一種是文化人。自然人生來便是,文化人乃直接間接由社會造成的。人若是自來就各個散處,他的性格便不能完全實現;換一句話說,只見得他具備自然人的性格,和動物沒有區別。假使與同類聚處,便和動物不同,要發生一種同類意識了。因此互相影響,就產出風俗、習慣、宗教、道德、文化、美術種種的社會制度來。個人生在社會裏,受這社會的種種熏陶,然後成一個文化人。我們若將一個文化人的性格加以剖解:何種是由社會造成的?何種是生來就有的?將那由社會造成的一齊除去,剩的就是一個赤裸裸的動物了。我嘗和一位朋友談天,他說他要“出世”。我說這句話,從主觀的解釋,你便是作官,也可以說“出世”如古人所謂“隱於市朝”的話,倒未嘗不可;若從客觀的解釋,世間(社會)是出不了的,你這“出世”是思想,還是由世間造出來的。言語是世間的產物,用來表達人類意思的工具;你若不入世,就不會說話;你若要“出世”,就不該說話;你一說話,就用了世間的工具,還說“出世”麽?話雖是說笑,卻有至理。總之,人不能離社會而獨立;離了社會,便是自然人,不是文化人。所以有人說:“產生人的是父母,造成人的是社會。”人類即不能離社會而獨立,雖在極野蠻未開化的時代,到了某種程度,就有種種特殊社會的發生:因天然的結合而有家族社會,因信仰的結合而有宗教社會,因財貨的結合而有經濟社會。這各種特殊的社會,平時散散漫漫地都不覺得,到了遇外侮的時候,就不能不團結起來,一致對外。這個團結帶有政治作用,久而久之,就成了國家。並且那組成社會的個人相互之間,不能沒有沖突的地方;社會既有特殊性質,就各有各的特殊感情,特殊利害,也不能沒有沖突的地方。有了沖突,便不能不有一個超特殊的社會來盡這個調和整齊的責任。這個超特殊的社會,便是國家。

依歷史哲學和社會學的證明,未有社會以前,完全是弱肉強食的動物世界;有了社會,就跟著有習慣、輿論、宗教種種的社會力;然後人的生命財產才有保障。那保障卻不大鞏固;有了國家,就有法律,就有公權力來作後援;到了社會力變成公權力的時候,那保障就鞏固得多了。所以有人說:“必有社會而後人(文化人)的性格才能表現;必有國家而後社會的組織才能完全。”

我並不是以國家為偶像的人,不過從文化史的一方面看來,若是從自來就沒有國家這種組織,人類的文化還到不了這個地步。最遠的將來,我不敢說;就現在和最近的將來而論,也還要利用國家這種組織,來滿足人類的生活,以為世界統一的地步。簡單說一句話,還是不能離掉國家的;不能離掉國家,就不能不愛國家了。

說到這裏,要請注意:人類是我的最大擴充,國家是我的次大擴充,家族是我的最小擴充。愛我是本來的目的,推而至於愛家、愛國以至於愛人類,都是由愛我一念所發展。愛我非不愛他人,真正的愛我,不是利己主義;愛國非不愛人類,真正的愛國,不是帝國主義;這一點不可誤會。但自來的國家,都是為少數人所獨占——君主、軍閥、資本家、及專業之官僚、政客等,雖不能說多數人毫無利益,實在是保護多數人的利益少,保護少數人的利益多;並且有國家便有政權,因為少數的人爭政權的緣故,多數人的生命財產往往竟為他們所犧牲。至於帝國主義的國家,更不用說了。這樣的國家,要多數人去愛它,實在是一種不自然的現象。惟有對外的時候,利用種種刺激,喚起那一種恐怖的虛榮的神秘的作用,可以支持一時;好像上了電氣一樣,電氣一過,就漸漸地等於零了;以後自覺的人越多,電氣越不中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