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恥與禦侮

俞平伯

題解

本文發表在1925年6月22日第32期《語絲》上。俞平伯認為五卅慘案中英日殘殺中國民眾不是中國人之恥辱,“但卻是英國人的,日本人的,推而廣之是人類的恥”。他認為:“禦外須先定內”。針對這一觀點,鄭振鐸曾寫文章批評俞平伯。二人為此寫了好幾篇文章進行爭辯。過了三年,俞平伯為了“存此以見吾拙”,仍將此文收入他的《雜拌兒》裏。

這篇文字曾引起相當的反響與爭論。現在看看,有些話自然是“明日黃花”了,至少在萬象更新的江南是如此的。但書生論政,本可笑憐,姑存此以見吾拙可耳。

一九二八年二月八日記

先要提明,雪恥與禦侮是兩件事,不得混為一談。試言雪恥。我們試想恥是什麽?是日本紗廠一案嗎?不是。上海南京路一案嗎?不是。是漢口英界一案嗎?不是。說這些是恥不錯,但卻是美國人的,日本人的,推而廣之,是人類的恥。若我們獨引以為恥,未免賢者之過。殘殺是寇盜的恥辱,而被迫害者則“薄乎雲耳”。

我們竟然不在恥了嗎?不然!我們真羞愧極了!我很奇怪,何以中國一般人士的眼光如此的短促?何以竟永不想照照鏡子?何以遠矚千裏之外而自忘其眉睫?我真有如鯁在喉的苦楚,不能不吐。

不提遠的,在“五卅”慘案未生以前,上海先發生過不堪的下流事:軍人官僚商賈朋比而販煙土,甚至於公開搶奪,互轟畢命。何以競不聞國民群起而嘩,加以督責糾正制止?這不是我們的羞恥是什麽?這不是我們的羞恥又是什麽?為什麽大家獨不想掀動黃浦江的怒潮洗蕩這班煙販煙鬼?

英人誠哉可惡,日人誠哉可殺,他們殺害咱們的同胞數十人之多。數十人多矣,然視數千數萬人則又如何?頻年內爭,殺人盈野,流離蕩析,而死者山積,此非黃帝之子孫乎?獨非無辜之良民乎?外國人殺害我們罪既不可恕,何以我們自殺就大可容恕乎?愛國之士,給一個圓滿的解答。

依我的反省:被侮之責在人,我之恥小;自侮之責在我,我之恥大;雪恥務其大者,所以必先“克己”。年來之國恥真如山累,而外人之淩辱,乃滄海之一粟耳。再推論之,若我絕不自侮,他人敢侮我嗎?即使謬然以橫逆相加,我們就會束手待斃嗎?明哲者將知其不然。退一步說,即使我們認內亂外患是同等的國恥了,然雪恥的步驟,必先從定內亂入手,斷斷乎無可疑。語有之:“未有奸人在內,而大將能立功於外者。”外交的勝利,以實力為機捩,未可強求;即僥幸偶獲,亦如一現之花,無裨於久遠明甚。譬如治疾,外患是客邪,內亂是本原。本原一不振,客邪隨地隨時可入,驅不勝驅,防不勝防,幸而驅除,生命亦危殆了。若素體堅強,漫說風寒暑熱無緣侵薄,即感受客邪,驅除亦正易易耳。

就名理論,雪恥當先其大,自侮是恥之大者;就利害論,攻病當先其急,自殘是病之急者。返觀全國,滿目瘡痍,豈僅南京路上幾點血跡?既把數十人的性命看得重於泰山,則數千萬人的性命何得輕於鴻毛?要記住,要猛省,我們如早先自覺,英、日人的槍聲或者會少響幾下的,可惜那時我們都睡著了。長此以往,依然不悟,不思自拔於泥塗,而晏然以為居天國,唯以“公理”、“人道”等等自呼號,自慰藉,則帝國主義者的槍聲或將累累不絕如連珠,又將奈何,又將奈何!

世上決沒有糖果般的“公理”、“人道”,除非我們先以“公理”、“人道”立國,我們先停止自殺,方始有面皮,有力量來防止他人殺我。我們先打倒自國的強盜主義,方始可以打倒他人的帝國主義。否則總是一死,自殺與被殺又何擇呢?同此沉淪,自溺與被溺又何擇呢?愛國者聞之,自然怫然了。但恕我不能改變自己的偏見。我始終以為國家以建設於正義基石上,而後真可愛。

醒來吧!以外患警惕我們內省的自覺心吧!用黃浦江的怒潮來滌蕩自相魚肉的血腥氣吧!

我決不是說因為有了內亂,外侮是應當忍受,不當抵抗的。然抵抗貴有實力,不是可以意氣用事的。禦侮的法門,最通行而最有效的是宣戰。但我們自揣,癱疽似的軍閥兵士們,不全然是冗物嗎?他們配對外一戰嗎?他們的責任心在哪裏?恐怕他們錯認他們的天責是搶劫、強奸、販煙土呢。陸軍既然如此,海軍尤其可笑。一年一年的飄泊著,南方有錢南行,北方有錢北去,娼妓式的海軍呀!萬一對英、日宣戰,想靠他們維護沿江沿海的要塞城鎮,豈非是一場再好沒有的清秋大夢!

宣戰是必敗的,三尺童子知其必然,而大家猶囂囂然唱和不休。以為唱這高調好聽吧?兵兇戰危,有什麽好聽!想借以嚇退鬼子嗎?只怕未必!總而言之,統而言之,宣戰是必須平日有準備,臨時起哄,是以國家為孤注了。真的志士們絕不當鬧這種孩子氣,仿佛豎起小拳頭,喊道:“嚇!”